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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第1页)

边城是叶明钦的领地。这里只有一个皇帝,就是叶明钦。这里也只有一套规矩,就是叶明钦的规矩。千金稳坐不动,淡定地低下头,咬了一口把子肉,浓厚的肉汁在嘴巴里爆开来,搭配着热米饭的香气,简直是许久不曾品尝过的美味。更难得饭里既没有砂石,也没有头发,干干净净。看来这个世界的天道最近心情不错。千金越吃越香越吃越快,很快将肉和饭都扒干净,填进肚子里。饭吃完了,她却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慢悠悠地喝茶,肉吃多了,满足是满足的,只是胃里觉得顶得慌,非得配着温热的茶汤解腻才可。这家店的把子肉实在是非常诱人,千金吃饭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掀开帘子,进到店中来,却没有一个人往千金这里来坐。尽管她身边就有店中唯一一个空位,但是似乎新进来的客人觉得此事必有古怪,宁可站着,也不愿意与她同坐,都离她远远的。千金摸着肚子,确认了一件事情。刚才离开的那个狰狞汉子,不会再回来了。千金嘟哝着说:“我还以为他要去举报,带人来抓我呢!”他将事情说得那么严重,讲得那么可怕,千金很难不认为他要去报官,没成想只是纯粹的落荒而逃,将头埋下去,假装这件事没发生过。而千金又做了什么呢?她只是直呼了叶明钦的名字。她进到这间店,看他主动与自己打招呼,态度是友好的,便也有意与他攀谈几句,打探些消息,并非是有意挑衅。千金又想起当初刚到这个世界时,依照系统的吩咐去与叶明辉见面,叶明辉说什么来着?不可直视王侯……叶明辉实在是太弱小了,以至于千金根本没有将这句话放在心上。千金缓缓喝茶,蹙起眉头,说道:“我不明白。”系统问:“哪里不明白?”千金叫它一声先生,有任何她不明白的事情,系统都很乐意为她解答。只要它懂。千金说:“这个世界的人,实力如此弱小,就连王侯,也不过是凡人罢了。但是他们的规矩却很大。”在千金曾经生长的柏之国,旱魃没有到来之前的柏之国,一样有王侯,有官府,而且他们要比这个世界的王侯强大得多……官员、贵族、王侯,这些比百姓要高一些的人,他们全都是修士。如果到十八岁未能引气入体,就算是亲爹娘是柏之国的王,也是要被逐出皇宫,剥夺一切身份,贬为庶人的,所以百官与王侯,全都是修士。哪怕是小柳乡的村长爷爷,连个官都不算,只会一些时灵时不灵的符咒,照千金来看,依然可以搅得这个世界天翻地覆。柏之国强大得多,规矩却远没有这里这样大。千金十三岁的时候,小柳乡村长爷爷家里的孙子,说是测出了非常好的灵根,于是村长爷爷被召唤去见柏之国的王,回来还和她们村里的人讲,国王长了个鞋拔子脸,怕老婆,脾气好得和面团似的。要是让叶明辉叶明钦去做柏之国的王,那可还有她们好日子过?千金越发不喜欢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里的人了。“我就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就派人来杀我;我只是叫了叶明钦大名,他手下人就跑得远远的。”千金非常不高兴:“他的名字如果不让人叫,那他干嘛还要起名字呢?”系统这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这种事情它也不懂,它终究并非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也不能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正是为此,才有它的任务。“这点他做的确实很不讨人喜欢……”系统道。它往日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它只在乎宿主是否能讨任务目标的喜欢,从来没在乎过任务目标是否讨宿主的喜欢。然而千金与它往日的所有宿主都不同。千金的不喜欢,它是在乎的。千金离开这间小小的饭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系统催促她说:“是时候找间旅店去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市里,不能再住树上了,别人都住大好的别院,盖着轻薄奢华的羽绒,周边有人伺候起夜的。”千金其实还挺喜欢住树上的……并不会觉得很辛苦,或者受到了虐待,或者人生低谷什么的。她也不喜欢被人伺候。但是既然系统这么说了,她也能分辨系统话语中的关切和在意,因此从善如流。边城的旅店很多,各种档次都有。千金不缺钱,她花的少,系统给的多,因此在街上拽了人问出最好的旅店是青云客栈,便直奔而去。进门发现,果然是最好的客栈。进进出出的男人都穿得十分花枝招展,头上戴冠,腰间佩玉,明明是边疆,战乱之地,街上行人们的风尘仆仆,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分毫。唯独有一点,却还能看出他们是边城人。人人都佩刀。千金面无表情盯着他们腰间奢华的宝刀,而后低头看自己手上那柄从京城衙门抢来的直刀。这刀很好,她很喜欢,但是没有镶嵌宝石,也没有华美的穗子,只是一柄光秃秃的刀,和漆黑纹路的鞘。输了。千金很不高兴。红毛入侵千金一身破衣烂衫,进了青云客栈,吸引了许多目光。任何人看到千金的第一眼,立刻就会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她的相貌很不错,毕竟这是一个恋爱修罗场系统为她精心挑选的身躯,她原本该用这副皮相周旋在侯爷、将军与公子之间。哪怕是经过了半个多月的风餐露宿,这副好皮相依然是拿得出手的。但比起这副好皮相,更吸引人注意的永远是她那平静的黑沉眼眸,与手中黑色的直刃长刀。一瞬间的沉寂之后,很快青云客栈之中,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大厅中吃饭的客人们扭过头去,与同桌好友交头接耳,没再去看她。自然,她有个好皮相。如果她只有个好皮相,会有很多人愿意与她攀谈的。但她不仅仅只有一副好皮相,她还有一柄好刀,这就让人望而却步了。等到千金在柜台上整整齐齐排出几两金子,点了青云客栈第二好的客房——最好的客房是为叶明钦而留的,虽然他从来没住过,只是青云客栈主人的谄媚——就更没有人去招惹她了。千金上了楼,要了热水洗澡,随洗澡水一起送来的,却还有四五个漂亮的小厮。“只为贵客提供的服务。”小二笑得暧昧,“您想要留哪个,便留哪个,全留下,也是您慈悲。”系统大惊失色:“这是骚扰!”千金:“……”这种事情,其实她懂得比系统以为得要多得多,在一场人食人的饥荒之中,有的是愿意卖身的女人和男人。像千金这样一个女人,就会遇到很多愿意卖身给她的男人。这都是很正常的事,系统实在是有些大惊小怪了。千金摆摆手,让小二领着这些美貌的小厮滚蛋,“找几个有力气的。”小二点点头,严肃地说道:“咱们这儿女的不好找,但是男人是什么样儿的都有。”千金:“……”千金说:“我的意思是,我半个多月没洗过澡,要换好几次洗澡水,让人多烧些热水,有就往上抬,有多少抬多少。”砰一声门扉紧闭,把倍感遗憾的小二给关在了门外面。要知道,女客的生意可实在太稀罕,客栈做一次生意赚的是男客两倍多,因为安排男人去伺候女客,不仅不要钱,他们还倒贴钱呢!客栈能两头儿赚!千金好好洗了一顿澡,换了七桶洗澡水,热乎乎的,洗去这半个多月以来所有的风尘与血气,然后好好睡了一觉。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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