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花岗镇。”千金说。千金一方面觉得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另一方面又厌憎他们的软弱。自然,如果他们要为野狼寨报仇,千金不会手下留情,可是仅仅因为仇恨的尽头是死亡,他们就能放弃仇恨吗?他们的家人,死了就白死了?保全他们自己,难道就比报仇更重要?千金不会那么选择的。就算是要死,她也会死在报仇的路上。系统叹了口气:“他们真的也挺可怜的。”千金只是说:“人活在这世上,哪个不可怜?”继续往西走,人烟越来越少,治安越来越乱,打家劫舍的越来越多,像花岗镇这样的村子也越来越多。关于叶明钦的传言也越来越多。千金不擅长和陌生人攀谈,于是在系统的建议下,找了一个路边的茶棚坐下,一坐就一听,听往来的行人喝茶时说些不紧要的话。叶明钦在西疆的名气很大,他到西疆不过是两三年时间,已经压过了许多老将军,隐隐约约有成为西疆无冕之王的意思。往来行人说起他,言谈中带着畏惧,高声夸赞他阔气,给钱大方,讲道理,发饷及时。然后小声说他为人残暴,杀人盈野。他的名气大,他要建的长城名气也大。为了防范西边的红毛,叶明钦上书皇帝,要建一道贯穿西疆的防线,以竟千年万世之功。于是要钱,要人,要地,要粮,什么都要,长城还没有开始建,但是整个西疆都被这个长城给盘活了。行脚商人们都去往叶明钦那里卖茶叶,卖水,卖粮,卖石头,甚或者卖人。男人卖去修城墙,女的卖去劳军。这样一项大工程,鲸吞着一切资源,然后往外吐钱,商人们看叶明钦就像是看一个大财主,明知他残暴,也要往跟前去。系统于是很快就明白为什么叶家三兄弟是当世主角。它磕磕巴巴地说:“如果真的是他要建长城的话,那、那——”千金迷茫地说:“那?”系统憋了半天,说:“不然我们还说去刷他好感度吧。”千金呆呆地说:“得是什么畜牲才能喜欢上杀了他兄弟的人?”她想了想又问:“好感度到底是什么东西?好感度刷满为什么可以得到天道气运?”系统说:“好感度刷满基本就是说他命给你都行,命都可以给你了,我也不要他命,只是偷偷搞点天道气运带走,难道不是理所应当?”千金:“……”系统知道千金是不待见这种手段。千金是个耿直的人,或者也可以说头脑简单,总之比起这样的手段,她宁愿选择直接干,直接去抢,至于能不能干赢天道气运所垂青的世界主角,能不能抢得到,她不在意的。她看淡生死。“唉,可是,”系统说:“这确实是一件大功德,考虑到他建长城这件事能得到皇帝批条,他身在西疆居然不缺钱,肯定有叶明真在朝中运作,那么叶明真也是有功德的。”千金嗯了一声:“因为这是一件大功德,所以花岗镇被逼上山,叶明钦性情残暴,杀人盈野,都可以不算了?”“还有你之前五个死掉的任务者,叶明真肯定杀了其中一个,但这五个人肯定都是因为他们兄弟三人而死的,就都不算了?”系统沉默了片刻,才说:“或许我应该义愤填膺地说,不能不算,救下的人不能抵消杀死的人。”“但是天道不是这样运转的,千金。”系统的声音是机械的:“事实就是,如果叶明钦真的能在西疆建一道长城,那么因他而死的那些人,就都算了。”“包括花岗镇野狼寨那些人,包括被他抓去充作壮丁的男人,包括因他而死的,我的任务者。”“这些人全部的重量加起来,都抵不过这一道长城的重量。”千金摩挲着手中的茶碗,天上依然是淅淅沥沥的雨,和无情的冷风。“我不喜欢这样。”她小声说。但她也很清楚,天道的运转,并不在乎她是否喜欢。千金感到迷茫:“所以叶明钦竟然算是个好人?”系统淡淡说:“他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他是个有用的人。”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千金在茶棚坐到天擦黑,往来消息听了许多,茶续了许多杯。茶棚的主人是个干瘦而黑的老头儿,见她给钱大方,添水续茶很殷勤,到了天黑要收摊,家里的女眷从地里赶来,老头儿又过来问:“姑娘要住店否?家里有间柴房,只要两文钱一晚。”千金摇头,拿起刀起身便走了。她不住店,从离开京城到现在,除却中间路过花岗镇,为磨刀而耽误片刻,中途她没有在任何有人烟的地方多呆过,从来都是在荒郊野外风餐露宿。这日子看得系统眼泪汪汪的,对千金来说,却实在是算得上不错的好日子。最起码此方天地风调雨顺,荒郊野岭不缺吃食,而且随身系统还能在她浅睡之时为她警戒,安全是不用担心的。千金人已经走远了,茶摊老板却兀自远远看着她的背影,喃喃道:“这大晚上的,她一个姑娘家,竟然不住店?”一旁背着孩子收拾杯碟的,大抵是他女儿,细声细气地说:“这姑娘一身风尘仆仆,到西疆来,想必身上是有些本领在的。”老头儿摇摇头,可惜地道:“只可惜没挣到那两文钱。”老头儿在这人来人往之地摆了许久的茶摊,人虽精明,却是属实没有坏心的,不然早叫人教他做人了。千金走得远了,却还听他可惜那两文钱,不禁觉得可乐,笑了片刻,又不笑了。那老头儿虽然没有坏心,但是她今日在茶摊呆了许久,又露了富,却另有别的人盯上她。系统见千金神态有异,才慢一步放出雷达搜索扫描,大叫道:“这世道也太坏了!”它简直都快数不清千金一路从京城到西疆,区区二十天不到的功夫,究竟遇到了多少想要抢劫杀人的王八蛋。自然,那只是个比喻,系统是系统,系统永远不会在数字问题上出错,它记得很清楚,一路走来,千金二十天之内杀了七十八个人。马上,就有整整八十个了。身后缀上来的两个人,人脸在系统标识之内清晰可见,这两人是上午时茶摊上两个客人,只在茶摊稍微坐了一会儿中午便走了,没有想到竟然一直在外面蹲守。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果真有人离了茶摊一两里地就遇害了,也没有人能怀疑到这俩人头上去。心思倒算得上是细密,可惜遇到了千金。千金心跳平稳地跳着,一分一毫都没有加快,安静地回转半身,同时拔刀出鞘,往两人藏身处走去。那两人一开始还借着路边的草丛、麦田来躲避,后来见一条黑暗小路,千金孤单单一个人,胆子渐大,就避也不避了。见千金回转过身,这二人一高一矮,两个穿破布头的流氓,诧异地对视一眼,心里觉得哪里不太对,却又说不上来。只是这么一个小姑娘……怕她个鸟?于是千金往前去,他俩却不逃,反而迎上前来——然后被千金一刀结了性命。“两个了。”千金数道。“215。”系统也说。这是在计算刀的耐久。刀是很珍贵的,用刀杀人的机会也是很珍贵的,刚离开京城那会儿,系统还觉得十五个人头的耐久度挺多的,很够用了。结果事实证明,区区十五个人头,根本什么都不算。“感觉浪费了。”系统十分心痛:“这两个菜鸡拿手掐也一样掐死的,干嘛非得用刀嘛。”千金只是嗯了一声,十足的敷衍。她虽然风餐露宿,但唯独这件事上十分奢侈,有刀用她绝不用手,她不喜欢那种黏糊糊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