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嘉懿只瞄了一眼,就转回头,手指抠在头盖骨的窟窿上,小心地拿到一边,在地板上嗑了下。然后换个角度,再嗑下。
晶体如果还在,就该还在头盖骨里正中的位置上。
果然,一个小米粒大小暗红色晶体掉落出来。
程嘉懿如法炮制,在满房间的寂静中,找到了另外一粒晶体。
众人的脸色都发白了,看着程嘉懿就像是看着怪物。
这些人里毕竟没有穷凶极恶之徒,可就算是穷凶极恶的,也难有面对白骨不为所动的人。
程嘉懿身边三米之内立刻无人站立。
王鹏站在七楼的楼梯间内,皱眉听着楼下的动静。
这些人一进单元他就猜出来是做什么了。
什么时候都不乏社会蛀虫,只是混乱都四五天了才想起来做这种事情,不免有些晚了。
他不想和这些人碰面,他不想被人知道他的存在。
王鹏是个程序员,混乱的那天,正是他才完成一个项目休假的第一天。一觉醒来,就从手机里发现一切都变了。跟着就是全身的无力。
还好,在虚脱之前他喝了满满一大瓶快乐肥宅水,然后又喝了家里储备的所有饮料。
感谢宅男生活,让他储备了一身的脂肪可供消耗。
之后他到超市抢购,遇到混乱,才发现他如此渴望鲜血。
他没有忍住。
鲜血的味道比快乐肥宅水要好喝一百倍。想必肉也会比寻常的肉好吃很多。
得到一块肉并不算困难。
混乱之后,最不缺乏的就是死肉了。
王鹏几乎没有怎么经过心理斗争就说服了自己。现在想来,除了因为肉与鲜血味道的鲜美,也因为他没有抗拒身体的本能。
人当然是不能吃人的。但这个社会吃人现象到处都在。他不过将精神意义上的吃人化作实质。
他不认为他犯罪。顶多违背了道德伦理。毕竟他吃的是死肉。
但人都死了,肉不被人吃掉也会被虫子微生物吃掉,或者被一把火烧掉。
如此看来,死人为活人尽一点义务,貌似也并无不可。
况且,这肉真鲜美。
王鹏只吃死肉。
在发现死肉肉质美味且让他精神抖擞,最重要是不再被饥饿困扰之后,他再出去了几次,都是趁着夜色,尽可能多地搬运回来不少肉。
他拒绝思考这些肉原本的模样,只当做是肉。
但毕竟这种行为不能见光,骨子里,王鹏并不认为自己是禽兽。但因此王鹏不愿意见人。
他想要将自己隐藏在家里,独自一人,最好可以如此孤老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