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头的油,多扫兴啊!
棉毛巾顶多绞个六成干,发根处抹了精油,然后就拿她自己缝的干发帽包起来。
夫妻温存时间正式结局,开始商讨正事。
先拿出小盼哥送回来的马鞭,和解密的信。
凌墨萧赞许地道:“若非有这样的记密信的法子,这封信定送不出来。”
“娘子大才!为夫佩服。”
沈冬素正在给他煮奶茶,闻言笑道:“我当然知道我有才,王爷不必总提起,还是快看信吧!”
凌墨萧嘴角一抽,听到别的夸奖是这般反应,天下估计就自家娘子一个了。
但,凌墨萧就是很喜欢。
一回到冬素身边,在外面的防备、负担、压力等等,好像消失了一样。
好像能从她身边汲取到温暖和力量,只要和她在一起一段时间,不管再去面对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觉得不算困难了。
她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一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力量。从不怨天尤人,从不抱怨,从不指责。
路不平,踏过去。路有千沟,我易能一往直前。
凌墨萧甚至无法想像之前没有冬素的日子,那段人生,是灰暗的,天空永远都是阴雨绵绵,大地永远都是脏污的。
他的灵魂被病情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好像被包裹到一个永远不见天日的深渊中。
直到冬素来了,她用自己那微小的力量,将他一点点从深渊中拉出来……
感觉到凌墨萧的灼热的眼神,沈冬素把煮好的奶茶往他身前的桌上一放:
“王爷,别瞧我,瞧信啊!表哥还等着咱们去救他呢!”
凌墨萧这才回神,铺开舆图,按照信上所写,点了几个红点,尔后笑道:
“他不想我们去救,反而想跟着部落,一探他们迁移之地。”
沈冬素愣了一下:“可是表哥的身体,在鞑子部落迟早会穿帮的。”
凌墨萧轻叹一声道:“自我认识修谨以来,一直觉得他有强裂的自毁倾向。他只怕死的太过平庸,想轰轰烈烈而死。”
“他已打定主意,我便是此刻带兵杀到部落,他也不会跟我回来,而是接着潜伏在北疆。”
沈冬素的眼眶已经湿了,她何尝不知道小盼哥的心思。
自从他得知自己遗传了他家传的疯病,便开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过。
撑着他活下去的支柱,先是救阿沅姐,再是给凌王做事,为阿沅和母亲谋一世安稳。
来到幽州后,他看似一直很平静,实则是一直在找能让他无畏疯狂的时机。
那次遭遇鞑子,就是他一直等待的时机。
沈冬素轻声道:“还有阿沅姐,阿沅姐一定会让表哥改变心意,愿意活下去。”
凌墨萧觉得他能理解莫修谨的心理,可以说在没遇到冬素之前,他在被病魔折磨之时,也是这种心理。
死,不甘心。活,又看不到希望。
只想能做点什么,疯狂一次,死的轰轰烈烈。
幸好,在他最绝望之时,他遇到了冬素。
“目前从修谨送回的消息上来看,鞑子暂时不会来攻幽州,我们进攻最好的时机,是明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