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两面做人,在庭上透露他听命上级,情非得已。起诉后法官陆祖光判我有罪,如了
郑彦棻所愿。
我被国民党大员郑彦棻整,还有个小插曲。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六日,我开着我的凯莉牌
小汽车,发生车祸,车的左眼被撞得凹进去、保险杆折损、左前轮撞坏、左门撞弯、上面玻
璃分飞,我的左时和头都受轻伤,同车的洋鬼子美国人梅心怡(lynnailes)膝部撞出血
来。真够刺激。车祸原因是我开快车,正好碰到另一个开快车的计程车司机,所以,就顺理
成章的来了一场“相见欢”。梅心怡看我在出事后谈笑自若,当场替我拍了几张照片,他说
他要洗出来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镇定功夫。出事后,一个五分局的警官察看双方
的身份证,一看到我的,就对我说:“吓,你就是李敖!我们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
来!”我说:“跟你来可以,不过你们要抓我,却等到我撞车时候才找到我,未免大迟了
吧?”他把我带到警局以后,叫我坐在外面,自己进去向长官叽叽咕咕一阵,不料却被打了
官腔,他慌忙出来,向我道歉,连称弄错了弄错了,后来我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
被提起公诉时,检察官把传票发到文星书店,传我不到,警官以为我故意抗传,所以才要见
我即拘。警官却不知道,检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这次丑表功,竟弄得表错在我跟徐复
观的讼案中,有一妙事,即徐复观约我在法院开庭后一起喝咖啡,此中趣闻,我回信写给在
澳洲的居浩然了:
……我们上次的笔仗,许多人(如范光陵、林语堂之流)都说我们在“打情骂悄”,他
们真不知道你我相思之苦!
台湾方面,许多人开玩笑说我你“同性恋”,我们这样心肝来心肝去,倒真的有一点弄
假成真的呢!上次我在台中跟徐复观对簿公堂,他对法官大力描写我们同性恋的可能性,他
怕法官是白痴,特别加说:“同性恋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在上面,一个人在下面……”结果法
官不耐烦,大声呵止。我在旁边,实在忍不住笑。后来出庭后,徐复观请我喝咖啡,我们谈
到这件事,两人又大笑不止。可惜当时你不在场,你若在场,我们两人合力把他按倒在
地……该多好玩!惟一的问题是不知徐复观喜欢不喜欢洗澡,他如学王荆公(从不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