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模特儿过来取笑,挤眉弄眼,打听吃喜酒的日子。我挽起珍珠的化妆箱,把她拉出人群。
在车上,她问我:“这几天你乖不乖?”
“一点也不乖,尽在想别的女人。”我温和的说。
“唐,生命太短。”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能够爱就要爱,不能够爱不要辜负别人的爱。”
爱是一个礼盒包,若不能接受,应该原璧奉还。若果可以接受,应该好好保存,为何我要活到第三十六年,才发现这个真理?
“我爱你,珍珠。”我说。
“我相信你,唐,我很幸运,我在你心智成熟的时候遇见了你,”她笑,“现在你经得起诱惑了。”
不不,珍珠,不是诱惑,是良知。是良知,珍珠。心之色她背着我坐。
穿的衣服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钉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没有什么了不起。发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发,连发夹也没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转过头来。她并没有连肩膀一起转动,只是缓缓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倾斜转过来——
哗,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肤,偏偏她的肌肤胜雪,一双眼睛黑瞳瞳,似冒出灵精,长睫,浓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肿肿的,象征感情丰富。
不过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劲,叫她的人趋向前去同她说话,她亦没有什么表情。
我拉住同学会主席问:“吉永是谁?”
“陈吉永?”主席反问:“你住在亚拉斯加?连陈吉永都不知道?陈吉永就是陈吉永。”
“愿闻其详。”
主席笑说:“这就是在外国一住十五年的结局,明天看报纸吧,明天她的摄影展览开始。”
我问:“她是摄影师?”
“不是,是那么简单就不是陈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顿时心痒难搔。
这时候吉永站起来,我看清楚她一身装扮,丝织的短窄裙,黑色鱼网袜,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欢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觉得华贵熨贴。衣服要配合场地,这是种礼貌。
我最喜欢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与贴身牛仔裤,俏皮中带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纯朴,那才真的有味道。浓妆的女人一向给我恐怖的感觉。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过的,又该怎么说呢。
我拉住同学甲,“帮我介绍一下,我想认识陈吉永。”
同学乙诧异,“你不认识她,快来。”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扫描,我顿时慑住。
“这是林秋里。”他们介绍,“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学长,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