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我知道了,我这就写……”说完就抓起毛笔,可是抓起毛笔以后愣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下笔。
从受伤开始,这都好几个月了,一直没有学习没有写过东西。
这突然要写点啥,还无处下手了,愣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才开始洋洋洒洒的写作起来。
都说认真的人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此话不假。
因为这会儿林汐看着油灯下那个身着白衣长衫,面如冠玉的男子正全神贯注的书写着。
此时他的气质儒雅,仿佛是从诗画中走出来的人物一样。
被迷成智障的林汐就这么一直盯着他看,如果目光能把人灼伤的话,那何晨已经是千疮百孔、体无完肤了。
等何晨落下最后一个字放下毛笔以后,转头就看见正在盯着自己流口水的小媳妇,突然就脸红了。
以前我是最讨厌这种花痴女的,为何今日会突然觉得有些享受了。
这种被自家媳妇儿迷恋的感觉,真的是不要太好了,忍不住的嘴角就往上翘,眼里闪着的光是藏都藏不住。
就在两人卿卿我我的搂在一起快要亲上去的时候,屋里突然一片漆黑,原来是油灯里的油已经烧干了。
陷入了漆黑的两口子这才回过神来,在拥抱了一会儿之后,何晨才放开林汐,然后给油灯加上油重新点亮。
在重获光明之后,林汐就看见桌子上有一沓写好的纸,上面的字是行云流水疏密有致。
这字写的这么好看,那一定会入了那些夫子们的眼的,赶忙把这些东西都收拾好放进空间里。
何晨见她笑的眉眼弯弯的故意出声问道:“娘子,为夫写的东西你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你的字写的是又快又好,我好羡慕。”这句话是真心夸赞的。
在现代的时候,像我这种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根本就没有专门去练习过毛笔字。
每天读完书,放学以后就会去帮着照顾其他的小朋友,再大一点的时候,寒暑假都会出去打工赚钱。
从来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失去电脑、会失去钢笔、失去铅笔这些东西,来到一个只有毛笔的地方。
不过还好,做了医生以后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笔,因为已经习惯了兜里随身揣着笔,为此还专门在网上买了一大批各种颜色的笔屯着。
也幸好有这些笔在,不然我就算是读过书的到了这里,不会写毛笔字也算是半个文盲。
“满意就好,既然东西已经写好了,那我们就早点歇息吧!”说完这句话,何晨的脸上就爬上了可疑的红晕。
以往也经常对小媳妇说这句话的,但是今天这句话说出来感觉是格外的暧昧。
不知道是不是两人刚才大胆的表白心迹造成的后遗症。
反正这一晚两口子都是睡得既安稳又甜蜜。
丝毫不知后山上那个被吓傻的暗卫已经下了山,三更半夜的正在村子里游荡。
他只感觉自己肚子饿,想要找些东西吃,但是又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