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杨广却反驳吴景秀道:“那你就错了,雷金成功造出了这把宝剑,并且这把剑就是他们精灵国弗雷王子的佩剑,名为黄金之剑。”
博比闻言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杨广说道:“我在阅读你们精灵国历史时曾经读过这段,但上面并没有详细记录你们弗雷王子是怎么得到这把宝剑的。”
博比回答道:“你们说得都没错,所有人都不觉得雷金能够造出这样一把宝剑,因为永不断裂也不生锈的宝剑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所有人都低估了他的决心,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种极为神秘的铸剑方法,这种铸剑方法极其邪恶,因为不光所需材料极其苛刻,甚至要铸剑者献祭自己的灵魂。”
“原来他用了铸魔之法。”听到这里,杨广体内的帝江也颇有兴致地说道。
杨广在心里好奇地问道:“什么是铸魔剑法?”
帝江回道:“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
帝江这边有意卖关子不说,而博比这边却说得十分投入:“因此矮人族族长武隆将沾满他儿子鲜血的黄金之剑带给国王时,所有人都听到了武隆对于此剑的恐怖描述:这把剑完全是达到国王您的要求,永不断裂也不生锈,但这把剑也因违背天道受到了诅咒,只要剑一出鞘,必定有人得死,而宝剑同时也会招来三大罪行,带给拥有者死亡。他话说完便丢下宝剑回到了尼达维,也不再提迎娶公主一事,毕竟儿子都死了。只是至此以后,整个矮人一族都封闭自我很少外出或与外人交往,久而久之也就变得沉默寡言,脾气古怪了。”
在了解完矮人族的故事后,杨广对于这个能够造出黄金之剑的族群更加好奇,三人便加快行程,在两日后穿过茂密的森林后来到了一座大山前。
博比指着大山说道:“这是黄金山。”
“你们精灵国怎么那么喜欢用黄金命名呀,不是黄金之剑就是黄金山的。”吴景秀吐槽道。
博比解释道:“因为黄金对我们来说是神圣而珍贵的存在,又极其稀有,所以我们便用黄金来给一些珍贵的东西命名。”
“那这座山很珍贵了?”杨广望着高耸入云的高山问道。
博比摊了摊手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从古至今这座山都叫这个名字。”
“没准这山里有黄金也说不定。”吴景秀开玩笑道。
杨广宠溺地用指尖挂了下吴景秀的鼻尖说道:“好啦,别做梦了,再不进山天都要黑了。”
山中流水潺潺,树林环绕,鸟语花香,显得生机勃勃,只是因山形原因,他们必须绕道山顶才能翻过此山,因此等他们到达山顶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博比看天色已晚便说道:“夜晚山路危险,我们还是就地休息一夜吧。”
杨广和吴景秀也是深以为然,于是三人便开始为今天晚上的留宿做准备,杨广和吴景秀去树林里捡些干柴生火,并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野兔可以捕猎,这一路都是吃野果充饥,三人都感到有些寡淡无味了。
博比则将用来骑乘的三头棕熊带去山中的小河边捕食喝水,这三头棕熊也是着实辛苦。
不一会儿的功夫,吴景秀居然就抓到了一只野兔,在杨广面前炫耀道:“看吧,还是我厉害吧。”
的确,吴景秀这段时间变化很大,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目中无人的大小姐了,杨广则有些心疼地拉起吴景秀的手道;“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你看这对芊芊玉手都变得这么粗糙了。”
吴景秀却摇头道:“这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时刻,曾经的我虽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每天却像个笼中鸟一样过得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必须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救出姐姐。”
杨广闻言欣慰地看向吴景秀,就在这时,吴景秀突然大喊一声:“好美呀。”说完便将手中得野兔抛给杨广,然后跑到崖边指着天空欣喜道:“你快看呀,天空好美。”
杨广抬头望去,此时天空中出现了平日难得一见的绝美晚霞,天空透着宁静,飘着丝丝淡淡的云,湛蓝与火红两色在天空中交相呼应,完美柔合,透露着独有的深遂和清爽。
杨广望着这天然得美景不由感叹道:“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
而景美人更美,在晚霞的映衬下本就花容月貌的吴景秀就更显得人面桃花,情致两饶,引得杨广心中躁动难安,一把将她揽入怀中。
吴景秀还是第一次被杨广这样正常地抱着,因为之前几次杨广都是为了救她情急之下才做的。
而这次她能够清晰地看到杨广脸上细致的胡茬,闻到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的香气,既不像胭脂那种浓郁的味道,也不像花儿那种生命的味道,而是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
此时的二人都已是情到浓时,干柴烈火。要不是身处山中,必定就要相互接纳彼此,但纵使只是这样抱着,二人就已经感到十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