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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黑风口野人沟3(第1页)

第十八章黑风口野人沟(3)

英子的脾气比燕子年轻的时候可冲多了,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走什么路线,吃什么东西,这些都得听她的,谁让她是向导呢,那些狗也都听她的,我虽然当惯了连长,在她这也只能忍下来当普通一兵了。

不过英子确实有两下子,打猎、寻路、找泉水、分辨山里蘑菇有没有毒,在深山里怎么去找木耳、蘑菇、榛子、都柿,党参,五味子等等,简直就没有她不懂的,而且在山里有些动物,我都叫不上名来,平生从未见过,英子却都能说出来,这是什么什么动物,在什么什么环境里生活,以什么什么为食,用什么陷阱可以活捉,我跟胖子听得大眼瞪小眼,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她们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也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或者“俄乐春”。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性的进山打猎。

沿途无话,咱们书说简短,众人晓行夜宿,在原始森林中行了六七日,终于到达了中蒙边境的黑风口,黑风口的森林密度之大难以形容,深处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全是红松,落叶松,桦树,白杨等耐寒树种,地上的枯枝败叶一层盖一层,走一步陷一下。人还好办,就是马的自重很大,经常陷住了动不了,我们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连拉带拽,就这么走一段推一段的蹭着前进。

也不知最下面的有多少年月了,腐烂的枝叶和陷在里面而死的野兽,发出一阵阵腐臭的味道。这种恶臭又混合着红松和野花的香味,闻起来怪怪的,不太好闻,但是闻多了之后让人感觉还有点上瘾。

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就是我的了,我们找到了一条山谷,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野人沟,这里的外貌没什么奇特之处,没有喇嘛沟那么猛恶,但是这是只直观的感觉,英子说看起来谷里肯定有大烟泡,务必要看清楚了再下去,陷到大烟泡里可就出不来了,要想下到野人沟里,每人必须准备一根大木头棍子探路,下边的落叶太深,比沼泽地还厉害,幸好现在不是雨季,否则别想下去。

野人沟属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两边的山势平缓,整个山谷的走向为南北走向,东西两侧都是山丘,最中间的地方终年受到日照的时间很短,显得阴气沉沉,谷中积满了枯烂的树叶荒草,除了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没有生长什么树木,出了山谷树木更稀,原始森林到此为止,再向前两百多里就是辽阔的外蒙大草原。

其时已近黄昏,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我们登上了山坡,放眼眺望,只见红日欲坠,天际全是大片大片的红云,整个天空都象被浓重的油彩所染,森林覆盖的绵延群山,远处没有尽头的大草原都在视野中变得朦胧起来,真是苍山如海,残阳似血。

胖子见此美景心怀大畅:“老胡,这景太美了,咱这趟没白来。”

我最记挂的就是野人沟里的古墓,对照《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仔细观看谷中地形,又取出罗盘辨识八卦方位,心中暗道:“总算是他娘的找对地方了,这谷里必有贵族的古墓。”

野人沟,原名“捧月沟”,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感,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是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虽然这里的风水气派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个王爷万户大将军之类的大官,那是绰绰有余了,等到月上中天之时,月光就会为我们指出古墓的方位。

天色渐晚,太阳逐渐沉入了西方的地平线,大森林即将被阴影吞没,这里之所以曾经被称为“捧月沟”,是因为月亮升至山谷正上空的时候,仰面躺在山谷的最深处抬头去看天空,视觉的余光会产生一种错觉,两侧最高的山丘象是两条巨大的臂膀,伸向天空的明月。这处穴中的死者取的是日月精璞瑞气,在我那本祖传风水书中“天”字一章有详细解释,有些字面上的内容虽然看不明白,但是结合实地观察也不难推测个**不离十。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主要还是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现在距离中夜为时尚早,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将矮马栓在树上,给它喂了草料,点了篝火烧水吃饭,今天晚上的野味是猎狗们捕来的一只小鹿,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癍,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应该是只雌的。

英子见猎狗们拖来这只怪鹿,急忙赶上前去,把鹿身翻过来检视死鹿的腹部,怪鹿的肚子上血迹殷然,英子又把鹿嘴掰开,象是要寻找什么东西,最后终于是没有找到,气得她狠狠的在鹿身上踢了两脚,又对那些大猎狗们骂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这,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在一旁瞧得奇怪,便问英子:“大妹子,你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母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胖子听了之后,靠着一棵大树坐下,低着头弯着腰,向自己的肚子上一下一下的使劲。

我一拍他的脑袋:“你他娘的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是鹿啊,自己能拿嘴够得着自己肚脐儿,再说你肚脐儿里全是泥,不值钱。”

胖子急了:“胡掰你,我后背有些痒,在树上蹭两下,你才是想咬自己的肚脐儿!”

我们俩斗了几句嘴,就分头收拾东西,我去捡干柴,胖子去帮英子烤肉,我们只烤了麝的一条后腿就足够吃了,麝的内脏都喂了那五条大猎犬,英子是刀子嘴豆付心,刚才还说不给这几条狗吃晚饭,现在又怕它们不够吃。

另外三条巨獒都高傲的蹲在远处,根本不拿正眼去看那些抢吃动物肚肠的普通猎犬,英子把麝的两条前腿分给两只獒犬,还有一只后腿给了体形最大的一只叫虎子的巨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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