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文案中这么写着:
吕朵个人工作室v:我是人,有隐私的权利
【‐我是吕朵,我是公众人物,但在这之前,我是一个人,我有隐私的权利。】这是我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能够对一件事情,利用自己存在的商业价值也好,在媒体网络中存在的影响力也好,我都想尽我的微薄之力。为我自己,为每一个受过相似困扰的演艺人员,也为这个圈子。如果正看到这条微博的您,认同我这一小小的看法,请您转发这条微博,每转发一条,吕朵个人工作室都会向&lso;青苗&rso;基金会捐助100元,捐助全过程由第三方监证中心全程监控。
就这一样一则视频,这样一条微博。
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和支持。
这也是吕朵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次露面,也是在往后长达四个半月里的唯一一次露面。
我不想有太多的曝光率,江湖报导却一直以我为头条。
能做到这样的,或许也只有吕朵了。
在吕朵这条微博发布后到2个小时,业内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发布微博,也是一则小视频,以吕朵的十秒小视频中的话作为模板,并在胸前举了一块白板,上面写着:隐私的权利。
在微博的最后面,写着这样一句话:
我是一名演员,演员的本分是演好戏,让观众在我演绎的角色中看到一些人,明白一些事儿,读懂一些人生。从古至今,这一缸水越来越浑浊,但我仍怀抱它会变得稍许清澈的那一天。我支持吕朵的发声,如果您有一点赞同我的想法,请传递下去。
结尾,老演员还艾特了一个人,她的老伴儿。
也是一位值得人尊敬的老演员。
就是这样,一个艾特一个,一个接力着另一个。
吕朵的这一句话,就这样,成为年度金句。
不少业内人士,也都通过各自的社交平台进行发声,对&lso;狗仔工作室&rso;和梵星集团的这次案件表达了自己激动的心情和自己的支持。
而这次案件,被媒体称之为&ldo;摘毒案&rdo;。
摘除行业潜在毒瘤。
第一次开庭是在吕朵发布微博这一条微博后的第十天。
第一卷214谈判vs说教?
早上六点不到,来自各个板块的媒体记者就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蹲守在在法院门口。
案件中两方涉及人员的各个站点都留有媒体记者蹲守。
在这之前,两方都没有穿出任何有关是否会在今天出庭的消息,而和前两次上诉一样,这一次的开庭,仍然不对外开放。
守株待兔,不过如此。
十点整,正式开庭。
乙方&lso;狗仔工作室&rso;到场,甲方梵星集团宋凌以及d&iddot;s集团代表付乔均未到。
四个小时后,第一次开庭结束。
乙方&lso;狗仔工作室&rso;申请第二次开庭,以调取相关证据证明在庭上,甲方所言非实,证据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