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华想直其中的凶险就觉得头皮发麻,不由问道:“小弟弟,你就不怕吗?”
雷叶想也不想,就道:“我很害怕。可是,我那天刚从家出来,又没有出行经验。恰好那天下了雨,刘老伯让我烤火还给我干粮吃,他又受了内伤,所以让要我去护送。我本来也不想去,可是他又有恩于我,于是我就冒险去送紫玉血参。两百里的路程,我花了七八天才赶到栖梧城,并且将紫玉血参交给梅庄!”
想到紫玉血参,叶风华的心就跳个不停,十分不争气。
“你就没有想过独吞宝物?要知道,那可是紫玉血参啊!”
“我没有经验,给我也用不了。还有,那是梅庄要的东西,我要是监守自盗,一定会引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我只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叶风华也为之动容,称赞道:“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现在,像你一样拥有信誉的人已经不多了!”
“其实,我的收获也不错,起码还有巨额酬金!”
“小弟弟,你口中刘老伯应该是后天名宿青煞手刘丹青吧?”
雷叶想了一下,天真道:“梅方管家是这么说的,刘老伯的手能发青光,他与一个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大打出手!”
“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叶风华神色一愣,呢喃了几声。
难道是血手人屠?
她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决定确认一下:“小弟弟,那个人是不是叫血手人屠?”
雷叶眼神中出现了慌乱,心有余悸道:“那老家伙披着大红袍,非常凶恶。可是,他打不过刘老伯,手上的血光也被刘老伯的青光震散,他负伤逃遁!”
叶风华从雷叶身上打听到许多消息,也不在怀疑他。
“小弟弟,你一个人将来想干什么呀?”
雷叶考虑了一下,认真道:“我要为好生活努力奋斗,再讨一方漂亮贤惠的媳妇,不让我的孩子没有爹!”
孩子的心声简单而现实,他的话无疑道出了所有武者的初衷。
叶风华觉得这小屁孩很有趣,就问道:“小弟弟,你还未成年就想着讨媳妇,你就不怕别人笑话你?”
雷叶挺起了自己并不宽阔的胸膛,傲然道:“我明年就要举行成人礼了,我已经不小了!”
叶风华煞有介事道:“媳妇可不好讨,不过只要你有心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你觉得年龄比你大的好呢,还是比你小的好呢?”
雷叶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才道:“年龄大点儿好,她可以照顾我,还可以把持家业。我娘说,女大三,抱金砖,我一定要娶一个大老婆!”
其他武者听后,哈哈大笑。不少人看向叶风华的眼神中似乎还透出一丝暧昧之情,她似乎对雷叶来说就是一个“大老婆”。
啐,小色狼!
叶风华的诧异之下,芳心颤动,神色大窘。
她娇嫩的脸庞上涌现出诱人的红霞,好似三月里盛开的桃花,美艳动人。
“小弟弟,你年纪小,志气可不小。你想要讨一方好媳妇,可要好好努力噢!”
雷叶很认真地拍拍自己并不宽阔的胸膛,自信道:“我很厉害的,抢刘老件东西的人,被我杀了好几个呢!我身上两把刀,还是抢他们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