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金兔子,周笙是见过的,之前打视频的时候,夏汀兰还特意很是开心的炫耀过两次。
不过玉兰花和玉狗,都没见过。
她看着这成色和雕工,有些无语的说“怎么还混上东西了,还混了这么多。”
夏汀兰早就把洛琛熠给忘了,也把玉给忘了,嘟嘟囔囔的说“妈妈,想狗狗,骑狗狗。”
洛琛熠要是知道夏汀兰已经把他抛诸脑后,只记得狗了的话,估计得伤心一下,当然他不知道,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了一部分。
“好,一会儿就给你狗狗玩儿。”周笙耐心的说,看着夏恪一“一会儿让乐乐拉她玩儿。”
“她可爱,所以混的礼物,我也不敢拒绝,毕竟,不是送给我的。”夏恪一淡淡的说,没有解释太多。
周笙当然懂,在英国的时候,夏恪一的同学和朋友就给夏恪一送过礼物,也给夏汀兰送过礼物。
她看着三件东西说“兔子和兰花留下,这条狗太大了,不适合她,还是给你吧。”
她确实是这么想的,她了解夏恪一,她是一个不喜欢收礼物的人,因为收了都是人情,也都得还掉。
既然她收下了,就说明是没办法拒绝掉的,尤其是夏汀兰还在的时候。
她也知道她的女儿,年纪小,三分热度,隔天就忘。
这不,两个人正说着呢,夏汀兰就已经睡着了。
夏恪一也不好再说什么,加上她也确实喜欢这个狗,就只能借坡下驴的说“那好吧。”
她明白,周笙是聪明人,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这个狗子挺适合你的,你以前不是说想养阿拉斯加,后来没养成,也算是一个纪念,送这个礼物的人,还是挺用心的。”周笙看着玉狗说,这也是她想把狗给夏恪一的本质原因。
当然,既然夏恪一选择收下了别人的礼物,她也自然知道,怎么还回去这些人情,所以这些都不用她来操心。
夏恪一收好玉狗在包里,遗憾的说“是啊,不过不养也好,这么大,养起来够累的,要是跑了,我都拉不住。”
这也是夏恪一最终没养宠物的主要原因,她妈妈不喜欢养宠物,她自己有时候也忙,还到处奔波,又不喜欢请阿姨到家里,也不喜欢麻烦周笙他们去帮忙照顾。
毕竟,即使是家人,也尽量不要给别人添麻烦。
何况狗还需要遛,也需要陪伴。
想到这里,她不禁想起洛琛熠来。
该怎么不着痕迹,不用误会,干脆利落的,去还了洛琛熠的人情,这是一个难题。
至于孟珩,太容易了,她会给孟珩那边的产品出几个文案。
以前孟珩曾经提议让她给大孟做个兼职的文案,那边给她开工资。
孟珩这样做,当然是有私心的,这样就能有更多的理由去联系夏恪一了。
但是夏恪拒绝了,因为她觉得,孟弦一和她之间,不能提钱,所以她就说有文案需要,发过来就好,她不收钱。
因为孟弦一的人情,她会记住一辈子。
孟珩本来不舍得她辛苦,但是又觉得,她的文案实在是好,所以也就让她写了一部分。
其实她和孟珩之间,除了感情问题以外,其他的也不用见外。
她其实欣赏孟珩的工作能力和为人,但是却不欣赏他对于自己锲而不舍的感情。
海风不停,心思也不停。
因为过去苏城不远,所以是让司机开车送过去的。
从车窗里远望,风景一片舒适清香。
江南的盛夏,田野里有流水黛色,远山也是黛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