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约发生在半个月前,小雅在每天早上的慢跑途中捡到了一个钱包。
小雅把那个钱包带回来的时候,一开始我还一位自己的缝线要绽开了。那个钱包既俗气又庞大,刺眼的鲜红色,上面缝满了琳琅满目的装饰,一看就知道是便宜货,不用说,一定是合成皮。虽然我也不是多昂贵的钱包,不过也是真皮的唷!
那个钱包里也没什么钱,不过两千多元而已。即使是这样,小雅还是想把它送去派出所,但是室友阻止了她。
(这种东西送去派出所,警察也会嫌麻烦的。拿走里头的东西之后就丢了吧!)
软弱的小雅拗不过室友,便照着她的话做了。换句话说,她将它据为己有。我也觉得无妨,只是希望可以尽早远离那个钱包。
然而,那个鲜红的钱包里还装着钱以外的东西,是一条项链。
小雅她们一开始也认为那八成是仿冒品。但是、但是,那竟然是真品!十八k金再加上绿宝石和镶钻,据说相当于时价三十万元呢!
(这么贵的东西,还是送去派出所比较‐‐)
(事到如今,太迟了啦。装作不知道就好了嘛。)
就这样,绿宝石项链成了小雅和室友的共同财产,是她们盛装打扮时才会戴在身上的珍贵宝物。
(这是为我们带来美丽项链的钱包,还是别丢吧!)
个性单纯的小雅这么说,将钱包收进抽屉。我担心极了,深怕她哪一天会一时兴起,用那个钱包取代我呢!
可是,认识之后才知道,那个钱包其实也不是坏家伙。虽然确实有些没品的地方,不过却比我成熟得多,不久后,我们就变得很熟络了,好得就像交心挚友一般。
然后,她‐‐没错,那个钱包也是个&ldo;女的&rdo;‐‐告诉我一件不得了的大事。
她上一任的女主人遭人杀害,被埋在这里宿舍的附近。
她说起因是一宗保险金谋杀案。被杀的人是&ldo;森元隆一&rdo;,凶手是他的太太&ldo;法子&rdo;。当然,不是她一个人干的,有男人涉案。一定是情夫吧。他们两个人共谋,不但收拾了碍事的丈夫,还计划海捞一笔保险金。
而这个花俏钱包的主人就是被杀害的&ldo;隆一&rdo;常去的酒店的小姐,她手上似乎握有这个案件关键的&ldo;什么&rdo;‐‐至少她是声称&ldo;我知道什么&rdo;,跑去威胁&ldo;法子&rdo;的。换句话说,就是勒索。
(就是干这种蠢事才会被杀的。)花俏的钱包说。
(我啊,是在她的尸体被搬到某处的途中掉下来的。)
(&ldo;法子&rdo;和共犯还没有被捕吧?)
(当然喽!有一段时间,警方好像也非常怀疑她,拼命地查,却好像找不到决定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