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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青山打发了石鹏回凉城,只让鹰一跟着,两人在鹰一的指领下一路来到了一处颇具波斯风格的食肆。
小二殷勤地领着三人到楼上雅间。
“三位客官要吃点啥?”
陆青山大大咧咧道:“三份那个酸酸辣辣的汤。”
“好嘞,三位客官稍等。”
没多久,还是刚刚那个小二手托着托盘,托盘上三份红红的汤。
秦云闻着这味就知道有西红柿和辣椒,可关键西红柿配辣椒真的好吗?能吃吗?
眼见一早没吃过东西的小白云光死死盯着碗却不动勺子,陆青山就纳闷了,说要来吃的也是自家媳妇,怎么东西上了却不吃了?
“媳妇,怎么不吃?”
“……”我下不去嘴。“好吃吗?”
陆青山瘪瘪嘴,“能吃。”
你一当兵的都嫌弃了,我就更不乐意吃了。“那你吃吧,我等会去买点别的。”
“……”媳妇太挑食怎么办!
秦云起身走到门口把头探出去叫来小二。
“小二哥,你家这汤里面的东西叫什么?从哪来的?”
这小二显然不是头一次被这样问了,眯了个笑脸殷勤地答道:“这汤主料是番茄和辣椒,这辣椒咱们晖国有,但味道没有我们店的够味,这番茄嘛,就是汤里红红的酸酸的东西,。这两样番邦的商人都有卖。“
秦云点点头,从钱袋里掏出十几个铜板放在桌上,“谢谢小二哥了,这些铜板就当答谢小二哥。”
那小二收了铜钱揣进怀里作了几个揖麻利地出去了。
秦云把自己面前的碗推给自家男人,“这碗别浪费,你替我吃了吧。”
“……”我也不喜欢吃啊,暗挫挫地把碗往旁边移了移,“媳妇,都问到啥了?”
“好东西。”望了望旁边吃得痛苦的两人,起身站起来,“走吧,咱们去逛逛集市。”
陆青山和面无表情的鹰一是十万个同意啊,立马就站了起来往楼下走去。
结过账三人往人流量最多的东市走去。
秦云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以他现代人的眼光看来,这沿路叫卖的东西没什么稀奇,但是以这原身的角度看来,这一路处处是稀奇啊。连哈士奇都有卖的!
秦云在哈士奇面前停了下来,“老板,你这狗怎么卖?”
那外国人见生意上门用一口流利的晖国语说道:“这可是我们国家的神犬,十两银子。”
秦云抽搐着嘴角,尼玛哈士奇也算是神犬?蠢得一比那啥。正蛋疼着,陆青山凑近了在秦云耳边说道:“媳妇,这狗长得这么凶小心咬着你。”
“……”你真的想多了,我用菊花发誓它不会咬我。
秦云不理他,朝卖狗的番邦人伸出五个手指头,“五两银子。”
“漏、漏、漏,太便宜了,八两。”
“五两,不卖我就走了。”
卖狗的番邦人一咬牙,这狗他都卖十多天了,本以为在他们国家很受欢迎的狗在晖国也会卖得好,哪知道长相太清奇根本不是晖国人的菜,“回来回来,五两银子卖给你。”
秦云笑眯眯地回了身,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递过去,“给我找根结实的绳子套结实了。”这哈士奇性格太奔放,不套牢了这人多眼杂的估计一转眼五两银子就打水漂了。
“给你,牵好咯。”老板套好绳子,兴高采烈的把狗交出去,终于卖出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