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命运的安排,最终沦为朋友是我无可奈何的选择,但喜欢你却是我无法控制的意外。
我是何彦,父亲是从政的,可以说是个官二代。
当然,我是个比较叛逆的人,不是听爸妈话的好孩子。
青春期嘛,不叛逆,怎么叫青春期!
读高中,我就谈过女朋友了,至于第一个女朋友叫什么?我忘记了,不仅名字,连长相也记不住。
真是奇怪,按理说,我记忆还不至于这么差,但这是事实。
至于谈了几个女朋友,我也记不清,但知道一只手能数得过来。
不敢说,我长得有多帅,但至少不差,学校里追我的女生不少,主动的也不在话下。
其实吧,起初交女朋友,不过是觉得好玩,刺激而已。
后来,觉得无聊了,我也就没这方面的兴趣了。
直到大学的一次高中聚会,我看到了一个女生,长得极好看的。
当然,人都是一样,看到好看的事物都是要本能的多看几眼,毕竟养眼。
那些知道我身份的人,哪个不是巴结我,唯独她清清冷冷的,对我不是很感冒。
说实话,像我这种家庭出身的人,优越感自然是较为强烈。
这次的聚会,我们有了误会。
我也被凌三少打得进了医院,这个男人下手真狠,一点也不留情。
即便我受伤了,家里的老头子仍旧要骂我,心情真特么的不爽。
但我清楚,凌司夜这个男人真的惹不得。
一个能在A市只手遮天的男人,想要招惹他,这不是以卵击石吗?
但我觉得这个叫简悦的女人,肯定是跟着凌司夜,是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
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到,他们之间有任何关系了。
后来,我言语讽刺简悦,她打了我一巴掌,特别的用力,我觉得面子都要丢尽了。
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抬手就甩我巴掌。
我敢肯定,要是当时那个男人没拦住我,我一定会打回去。
怜香惜玉,这是不可能的。
我何彦,只会打还回去。
管你是女人,还是男人,只要是动了我,那我也不客气,除非这个人,我是真的惹不起。
人嘛,欺软怕硬,倚强凌弱,再正常不过了。
我的死党给我出了主意,说要想办法让这个叫简悦的女生喜欢我,然后再抛弃她。
俗话说,伤人的最高境界,便是虐心。
打一顿伤口好得快,但要是这伤在心上,恐怕时间也不能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