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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人形怪兽(第1页)

电影《兵临城下》的最后时刻,那个戴眼镜的苏军宣传军官丹尼洛夫为了让瓦西里赢得与柯尼格少校的决战,选择了一个自寻死路的办法,自己冒出去让少校爆了头,而少校以为干掉了瓦西里后大摇大摆的出来,结果一样的被瓦西里爆了头。

周晴留下两个“对不起”后的动作,李杰大致已经猜到了,她要像丹尼洛夫那样用自己的命,来为李杰创造一个机会。她说了,机会是人创造的,而这是他们唯一可以创造的机会。周晴只要一冲出去,狙击手一定会开枪,狙击步枪没有连发的,这时,李杰就有机会开枪将逼近落地窗的那个杀手干掉。由于狙击手所在的位置应该比较远,而子弹的飞行总是需要时间的(这和电影里可不一样),李杰有机会在干掉靠近的杀手后躲回安全的角落。再然后,不管那狙击手怎么厉害,房子里都是有射击死角的,李杰能找到机会悄悄的逃走。

这个计划,应该是周晴目前能想到的最好,也是唯一的脱困的计划了。

李杰很想对她说,你这样做不会有多大的作用的,首先即使他借助这个机会干掉了靠近的杀手,只要那个狙击手还在,对方完全还可以再派一个人来,在李杰找到逃生之路以前,即使来的是一个菜鸟,会扔手雷进来一样能完成任务;其次,就算只剩下那个狙击手,李杰依然没有多少逃生的机会。

李杰其实是想告诉周晴,其实她完全没有必要寻死,因为大家马上都会死,如果她想弥补蔡煜的死带来的内疚感,还不如过来抱抱他比较实际。

但是,李杰根本还没有来得及对周晴说点什么,她就已经握着枪,按照她的计划行动了。李杰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急着寻死,仅仅是处于内疚吗?还是相信自己真的能给李杰搏一个机会,好让李杰把唐哀带走?不得不说,那一个瞬间,李杰的内心是充满了震撼的。一个人敢于这么勇敢的赴死,那就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一种信仰。之前自己始终都不怎么相信她,但是在死亡面前,一切的谎言都没有意义了。

但是也或者,是因为她觉得累了,一个人寻死固然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在末世里求生,还要完成那看不到尽头的任务,同样需要,甚至还需要更大的勇气。

周晴拿枪的姿势和出击的动作还是看得出受过专业训练的,在那一个瞬间,李杰根本也来不及去阻止她。

周晴的身影刚刚出现在落地窗前,一颗远处飞来的子弹就准确的命中了她,一点都没有因为她是个女生,甚至是个美女就有任何的迟疑。

李杰那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个事情发生得太突然,让他没有办法去进行任何的思考。什么好男人不应该让女人受伤,什么真爷们要保护好女人之类的观念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但是在那一个瞬间,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如果他呆在原地自责,那才是最愚蠢的。事实上李杰脑子虽然空白了,但他还是依靠着求生的本能,以及经受过的训练,在这样一个血花飞溅的瞬间,端着95式突击步枪,朝那个已经把自己的大半个身体趾高气扬的暴露在落地窗外面的身影猛烈的开火。

“哒哒哒哒哒哒哒……”

在一阵密集的枪声中,李杰手中的95式突击步枪发挥了理论上的最大射速,将一片密集的子弹射向了仅仅几米外的目标。李杰没有去确认自己有没有将目标打死,因为在这个距离内挨了这么多枪,不死是没有天理的。而他丝毫也没有停留,一边开枪,一边已经飞身跃向和自己刚才躲藏的位置相对的角落。几乎就在这个时候,他都可以感觉到,有一发子弹破空而来,擦着他的身体飞过。

如果是在放电影的话,这一幕绝对会给一个特写的慢镜头,展现他是怎么避开那颗子弹的。

周晴的计划实现了,李杰缩进另个角落里,那里靠着厨房,从厨房可以爬到屋子外面去。那也是李杰最初摸进这个屋子的地方,理论上说,狙击手要封锁那个位置的话,他自己也得换位置,这是李杰逃生的最好机会。

李杰扔掉了步枪,因为蔡煜的死而泄愤,再加上刚才的突袭,他已经把步枪弹全部打完了。现在,要逃命,轻装很重要。

不过李杰没有马上走,他背靠着墙,脸上布满了汗水。尽管他经历过不止一次生死一线的边缘,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让他觉得惊心动魄。所有的一切,都仅仅发生在一个瞬间,他从被困死,到干掉了一个敌人,并获得了一条很有希望的逃生之路。而这时候,他的脑子里依然有些空白。他回头看了看周晴,她倒在地上,身体还在抽搐,子弹打中了她的胸膛,而她的后背一片血肉模糊,连带着大量的血,还有内脏都飞了出来。

毫无疑问,这个长得很不错,身材也很不错的女警离死亡只有几秒,最多几十秒的时间了。李杰认识她,不过是几个小时的事情,可是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的鼻子酸酸的,说不清是为她难过,还是为自己在这个事情上没有能像一个圣斗士那样保护身边的女人而感到羞愧。

在过去的人生里,李杰从来就不知道“羞愧”两个字该怎么写,他怕死,并且从来不认为怕死有什么不对。现在,他只是愤恨,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真正的黄金圣斗士呢?如果他真的是双子座的撒加,那么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如果真的是双子座的撒加,即使来的是死神睡神那对双子神,他也还是有能力拼死为周晴赢得一个逃命的机会?尽管他死了以后,她一样会被追上杀死。但是这比周晴自己用命来换取他的机会好多了。

这是第一次,李杰没有为自己找借口,比如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不是黄金圣斗士,也不是爱丽丝,自己也已经发挥了自身能力的极限之类。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不够强大,那么,还有机会吗?即使自己不可能变成爱丽丝,但是,还有机会变得像对方那样强大吗。如果还有机会,为了给周晴还有蔡煜报仇,自己一定要磨练成对方那样。

“小孩。”李杰都不知道唐哀躲在什么地方,但是他相信唐哀能够听到他说的话,“为了我们都活下去,我现在必须走。你放心,虽然周晴只是一厢情愿的告诉我不要丢下你,不过我会照做的。我既然跟她回到了这里,那么,在我死掉以前,我会信守对她的承诺的。你在这里藏好,即使在没有食物补充的情况下,你也能撑至少三天,三天后我一定回来把你带走!”

说完,李杰就再也没有去看周晴,迅速的从厨房的窗子爬了出去。这时候,如果再因为任何的迟疑而浪费眼前这唯一逃脱的机会的话,那才是真的愧对周晴了。

很顺利,厨房的窗口背对着狙击手的射击路线,除非他的子弹是会拐弯的,还要带自动追踪的才能追到他。再往前,跑过街道,对面是一排排的房子,一户户的人家。他不知道狙击手在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狙击手同样也无法再找到他。而用不了多久,丧尸就会回到这个村镇的,狙击手再牛逼,也不敢继续在这个村镇里呆下去。如果他带了足够多的子弹,并且很有把握把村镇里的丧尸全部都狙掉的话(绝对不只是李杰引出去那几百只,村里还有些零散的),李杰发誓,他也一定能找到对方,那时候谁杀死谁,就不知道了。

但是,狙击手的子弹没有追过来,李杰却在街道的尽头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开始,他甚至以为自己是遇到了追踪者,因为那个身影非常的高大,还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脚下蹬着一双彪悍的战斗靴。要说高大,鲁斯也足够高大,但李杰从来没有觉得他像追踪者,而是觉得他像金牛座那个黄金。但是李杰现在看到的这个人,却真的很给他一种追踪者的感觉。

这人至少也有2米30,比鲁斯还要高出20公分,而起比鲁斯看起来更庞大,即使隔得很远,而且夜色深浓,也能看得出他身上的肌肉几乎要撑破衣服那种感觉。鲁斯是高大,而他真的可以叫庞大。鲁斯是个黑人,而李杰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人是个白人,留着一头银色的莫西干头,头很大,五官很粗糙,一双眼睛贼大,在夜里似乎正在散发着绿油油的光。最可怕的是,他似乎正挂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也可能不是笑,但他的嘴皮总是吊着的。这个造型,也有些像《圣斗士小强》里最开始和小强争夺天马座青铜圣衣的那个白痴,李杰向上天祈祷,如果真是那个白痴倒好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可以算青铜,那还有得一拼。

整体上来说,鲁斯就是个沉默少言,稳重可靠的黑巨人,而这家伙简直就是个从洪荒中穿越而来的史前野兽。

只不过是个站着的野兽。

李杰不敢迟疑,抬起92改型手枪就朝着那只洪荒野兽开火。这要在武侠小说里,定会落个“不分青红皂白就要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会被名门正派的大师啊,道长啊之类的谴责的。但是李杰丝毫没有自己是在滥杀无辜的心理负担。他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手枪打不死那只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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