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向文摁住一个军士脑袋,拍西瓜般狠狠往地上一拍,那脑袋隔着盔帽和坚硬的地砖相撞,卡察骨裂,脑袋变形成椭圆状,白红色的浆液流得满脸都是。
扔下军士软趴趴的尸体,史向文拍拍手站起身,都囔道:“不好玩,不好玩,朱秀,我要回去捏泥人!”
他身后不远处,朱秀浑身血污,握刀的双手颤抖不已,大口喘粗气,浑身血水和汗水混合。
不是害怕,而是挥刀砍人太久,全身有些脱力了。
两腿一软,朱秀单膝跪地,一手撑着刀,胸腹间泛起阵阵恶心感,一阵干呕。
刚才拼杀间,不知道哪个王八蛋脑袋里喷溅出的东西,不小心进了他的嘴巴,浓重的血腥气混合一种滑腻腥味的口感,像是豆腐脑拌生猪血,让人恶心。
最可气的是他还吞下腹中。
瞥了眼史向文脚边,那几颗迸裂脑袋里流出的东西,朱秀更是惊恐恶心。
时至今日,朱秀早已不是当年沧州城里,那个见到血都会晕的初哥。
不说尸山血海里爬出来,也算经历过不少尸横遍野、血流满地、残肢断臂的血腥场面,免疫力也算锻炼出来了。
从泾州起,朱秀就有意加强体质锻炼,学习一些粗浅武功,不求横刀立马斩将夺旗,最起码有些基本的自保能力。
朱秀年轻,脑袋也不算笨,几年下来,也算小有所成。
最重要的是,朱秀能接触到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战将,他们随便提点一句,对他而言都是极为宝贵的财富经验。
这就跟江南七怪、郭靖、洪七公三者间的关系有些相似。
江南七怪教郭靖习武十年,结果郭靖出大漠时打黄河四鬼都费劲。
洪七公教郭靖一个月,郭靖就能跟梅超风打得有来有回。
徒弟还是那个徒弟,师父的教学水平,直接决定了徒弟上限。
如今的朱秀,应付三五个普通军卒不成问题,骑马挽弓也有模有样。
不过再想往上可就难了,这具天生孱弱的身体,完全无法支持他成为一名武将。
“侯爷!”毕镇海杀翻一名军卒,急忙纵身跃回,搀扶起朱秀。
“咳咳~我没事,有些脱力而已。。。。”朱秀摆摆手,勉力支撑。
毕镇海犹如血人,身上细密伤口有很多,好在没有伤到要害。
他满眼赤红,望着遍地都是老营弟兄的尸体,只觉胸腹间愤满不已。
数十名老营弟兄,没死在泾州,没死在凶险的贩盐路上,死在了看似繁华太平的开封城里!
“侯爷!弟兄们死得憋屈啊!若是穿戴甲具,重新列阵布局,正面交锋,弟兄们绝对不输这帮禁军杂种!”
毕镇海牙齿几乎咬碎,满心悲愤。
朱秀扫过满院尸体,绝大多数都是己方的人,反观王峻一方,聚拢在他身边的禁军起码还有五六十人。
这些来自镇海营、踏山营、虓虎营的弟兄,跟随他从泾州来到开封,二十几三十几的年纪,大多数都还没娶妻,还没留下骨肉。。。。
朱秀心头仿佛被狠狠砸了一锤,很疼,疼得他浑身颤栗,眼前模湖湿润一片,疼得他弯下腰大口喘气。
今日之错,错在他一人。
而代价就是这几十个老营弟兄的性命。
他不该忘乎所以,冒冒失失跑来找王峻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