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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任务开始(第1页)

凌云愁眉苦脸的捡起了医疗包,也就是刚才沈听澜优先拾取的道具。

尽管在游戏设定里,玩家作为免疫者不用担心被病毒感染;但在被丧尸攻击受伤后,如果没有道具及时治疗,一旦生命值降低为0,立刻会被系统判定为死亡。

“接下来还有五分钟,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寻找适合自己的武器。好了,时间不多,都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来问我。”

沈听澜指着阳台四周陈列的兵器,对众人说道。

在这款游戏里,从冷兵器到枪械,玩家都可以任意选择。

眼前的水泥天台上除了手雷以及燃烧瓶等武器,枪支器械从手枪、突击步枪、冲锋枪到霰弹枪可以说应有尽有。

凌云盯着地上的武器发呆,发现自己是个炮灰的时候,他甚至想直接拿把枪自杀,或者从天台上跳下去一了百了。

可是,一想到脑袋被子弹打爆、亦或者摔得四分五裂的血腥画面,他顿时感到口舌发干,后背直起鸡皮疙瘩。

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可他并没有这种勇气。既然已经穿越到了书里,现在自己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了。

在犹豫跟纠结中,想死又不敢死的凌云叹了口气,决定还是继续苟一波再说。

他背着手走到选择武器的墙边,打量了一圈后,并没有选择那些看上去很炫酷、对丧尸能造成很大杀伤力的枪支武器,而是捡起了一把消防斧。

“傻逼,有枪不拿,选把破斧头。”

此时,一个三十出头、脸上有着斜长刀疤的中年男子正好路过。

他瞟了凌云一眼,捡起了对方身后墙边靠着的一把雷明顿M870。

霰弹枪的射程一般在100米左右,它的特点是火力大,杀伤面宽,是近战的高效武器,可以对群体丧尸造成极大的威胁。

“等丧尸冲过来,直接一枪崩过去让它们脑袋开花不就完事了!”刀疤男嗤之以鼻道。

“就是,不过也难怪,他们这种菜鸟第一次见到真枪,会不会用还是个问题。”说话的是个光头,他身形魁梧,目光带着一股子狠辣劲,跟刀疤男似乎是认识的。

光头不断捡着地上的枪反复对比,口中喃喃自语:“妈的,要是这些枪能带回去就好了……”他说着,余光扫到了凌云。

似乎有所顾忌,刀疤男跟光头相互看了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

凌云若有所思的看着那两个人离开的身影,就在这时,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哎,兄弟,那两个大哥说的有道理啊。”

先前找自己搭讪的红毛青年屁颠屁颠的凑到了凌云身边。大概是看到对方跟自己有着差不多的审美,红毛在见到凌云的第一眼起,就觉得格外亲切。

然而红毛不知道,凌云内心并不想跟自己搞洗剪吹组合。

变成现在这个德行,凌云也很无语:不让自己当帅逼男主就算了,好歹也分个正常点的角色吧?

如今他穿越的角色,是个染着一头耀眼金发、打着耳洞,看上去就感觉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这样的人在无限流剧本里,往往也是标准的炮灰配置。

不过,当凌云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地中海老大爷颤颤巍巍从自己面前经过的时候,又感到些许庆幸。

行吧,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长得没沈听澜那么帅,但五官还算凑合;再加上本身是个飞车党,喜欢极限运动的他平时也没少健身。

至少这身板、这结实的腹肌,比现实中身为虚弱肥宅的自己强上不少。

在红毛诧异的目光下,凌云先是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又从上至下沿着小腹到胸口摸了个遍,表情看起来充满了欣慰。

“咳咳,哥们,你要枪吗?”

红毛举起了手中的两把AK47,并将其中一把递给了凌云:“这枪我在游戏里用过,威力虽然没他们那个大,但好在射程远,又能连发,可以打倒不少丧尸呢。我可以分你一把,这东西可抢手了!”

“不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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