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刘锦韬的评价如何,反正丁勉是决定就住在这了。
至于三楼的陈知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对方如果真是奔着自己而来,逃避也没啥用,再说反正她身上被自己植入了“阴风耳”,真有什么风吹草动,到不了三十六计走为上。
丁勉把行礼搬进房间,铺好床,又全部打扫了一下,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正准备出去犒劳一下五脏庙,吃个宵夜,就看到一个蓬头遮面的汉子,正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大兄弟,今起就住这了?”那汉子主动走过来,拍了拍丁勉的肩膀,“我也是这里的住户,不过我住在二楼,房间嘛,比你好点,有空去我那里做客。”
丁勉虽然不想和这种拖欠房租的家伙有任何关联,但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好的,我叫丁勉,以后多多关照。”
“丁勉?好名字,真是好名字!”
“不瞒小老弟,我以前学过算命,你这名字我一听,就知道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大富大贵,鹏程万里……”
汉子不遗余力地拍着马屁,恨不得把丁勉吹到天上去。
丁勉嘴角一阵抽搐,说道:“那老哥你呢?”
“我啊,我姓曾,后面叫什么忘了,反正名字也只是一种代号,无所谓啦!”汉子咧嘴笑道,“你要不嫌弃,以后就叫我疯子吧!”
疯子?
丁勉一愣愕然,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把自己比喻成疯子的。
不过他这造型,确实挺像疯子的……
“那疯子哥,我先去吃宵夜了?”丁勉实在不想和这个打交道,
“吃宵夜?”
汉子瞪直了眼睛,脸上露出一抹怅然若失之色,随即叹息道:“吃宵夜好啊,人是铁饭是钢,饿了就要吃饭……这是对的,这是对的。”
丁勉一脸疑惑,搞不懂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是什么意思,然后就听到“咕噜”一声响,从那汉子小腹中传出。
汉子灿笑一声,挥了挥手道:“没事的,你不用管我,我也就三天没吃饭而已,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废材大叔,既没有钱又没有固定工作,饿死也是活该。”
“要不,小弟我做东,一起去吃点?”丁勉苦笑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汉子露出受宠若惊之色,搓了搓手道,“不过你刚到这,估计人生地不熟,我就陪你去吃顿夜宵,正好告诉你一些这里的风土人俗,不过咱事先说好,太贵的地方别去,既不好吃又浪费钱,就外面大排档走一遭,百来块钱就能搞定……哦当然,如果能有一瓶好酒喝一下,那就更完美了,嘿嘿。”
丁勉强忍着拔出杀猪刀,把这厚脸皮的汉子大卸八块的冲动,挤出一丝干涩的笑容道:“没问题。”
*
大排档在Z国大中小城市皆可见到,与当地的繁荣发达或者贫穷落后全无关系。有国人的地方,自然就有大排档。
所谓大排档,是聚成堆的小吃摊,一溜排开去。每一个摊点在最显眼的地方竖着火光熊熊的锅灶,旁边的长条桌上,调料、菜肴、一次性碗筷依次摆放,餐桌在搭起的简易塑料棚里,朝向大街,点菜、吃饭一目了然。
在那位自称疯子的大汉带领下,两人走进了一条还算繁华的小街,里面熙熙攘攘,各种地摊,小吃美食,琳琅满目,让丁勉产生了一种又回到细水镇的感觉。
逛了半圈后,汉子选了一家人比较多的小炒店。
“疯子哥,你来啦!”
刚一进去,一个十七八岁,模样俏生生的少女走出来,笑脸相迎。
汉子眼睛一亮,说:“哟嚯,才半个月不见,小玉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来,过来叔叔给你检查身体。”
少女也不生气,似乎早就习以为常,笑了笑,把菜单放下后,便转身去忙活去了。
丁勉很大度的让汉子点菜。
汉子也不客气,点了一盆中量的牛蛙烧猪脚,外加一盘盐水花生加凉拌皮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