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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兵蛋子(第1页)

欢迎大家给我意见,但尽量不要提重复的问题好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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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犬手中的枪,轰然作响,几颗高速冲出的子弹,瞬间便打穿了几个一步三摇的丧尸头部,激起一片脑浆与红黄之物,喷泉般冲天而起,跌落于地,形成一滩又一滩的恶心的粘稠物体。

跟随猎犬下来的“死神”与“野狗”看来扑天盖地而来的丧尸,也迅速地掏出m16突击步枪,开始疯狂扫射。

这几个丧尸是不堪一击的,但由于这群没脑子的丧尸阻挡,目标很可能会跑掉!猎犬心里明白,但也不敢从丧尸群里冲杀出去,只能一枪一个地爆头,尽量将这些丧尸搞定。

“轰轰!”的枪声,在幽静的下水道回响,无数处于饥饿状态的丧尸们,支愣起耳朵,循声而起,张牙舞爪地扑向枪响的地方。

“操,丧尸越来越多了,根本没机会去追那异种丧尸!!!”看上去只有二十岁的野狼骂了句粗口,掏出一颗类似中国辣椒酱瓶子的mk3a2进攻型手雷,用牙咬开保险,朝着汹涌如海浪不断的丧尸群扔去!

“我草泥马!”猎犬暴跳如雷,气急败坏地大骂道:“妈的在下水道扔这玩意,你们想炸死我们啊!”

死神根本没废话,把头一抱,也不管身下是满是淤泥、烂树叶,死耗子的污水,也不管几个丧尸被打破脑袋,正在边上疯狂地流着脑浆,扑进污水里,全身缩成一团!

野狗还傻愣愣地站着,猎犬只吼了句:“照做!”便和死神一样,毫不犹豫地扑进污水里,全身紧贴地面,尽量保护自己的重要部位,卷曲成一团。

这才猛然醒悟的野狗,才有样学样地扑进污水里,还没等他抱住脑袋,“轰!”的一声巨响!

mk3a2攻击型手雷,用于进攻。因为进攻者一般没有掩体保护,进攻型手雷杀伤范围小,一般爆炸不产生金属弹片,主要利用冲击波伤人,在这半封闭状的下水道,那可是万中无一,居家旅行,全家自杀的不二选择!

一团娇艳到极至的火团冲起,一声比九天神雷还要响亮的多的爆炸声轰然作响,让人,让丧尸都无法抗拒的冲击波,骤然冲起!

仿佛有若实质,周围的空气就像在平静的水面扔下去一块巨石,水波纹般地横空扩散,无数张牙舞爪,一步三颤,满身的烂肉直抖的丧尸们,便很快发现,自己会飞了!

不过这飞行的距离很短,丧尸们被冲击波送上半空,然后像一条浸满脏水的抹布,被狠狠地甩在墙上,硬生生挤出无数液体,糊满了整面墙。

如果说冲击波在这封闭的下水道,威力成倍增强,而那声雷神之音的轰然巨响,威力更是几何数据向上翻。

无数的丧尸站的稍远,冲击波最多让他们摔个四仰八叉,可那比人类灵敏的多的耳朵,怎么能受得了这种爆炸声?

耳中狂喷黑血,丧尸们睁着被巨响震破,流出脓黄液体的眼球,烂泥似的倒了下去!

猎犬抬起头来,耳中也泊泊流着鲜血,虽然用力地堵住了耳朵,可这巨响还是让他吃不消。死神的情况也和他差不多,那该死的罪魁祸首,第一次跟随丧尸追击者出动的野狗,反而没什么事,张着嘴大笑。

“我操,你这家伙什么耳朵?妈的,回到地面再找你算帐!”猎犬艰难地起身,头脑里像被人用巨锤狂撞一样,嗡嗡响个不停。

向猛虎通报情况以后,得到猛虎的允许,三人顺着铁制楼梯,回到地面。

看着身上污水横流,鲜血也横流,猎犬和死神,都气的一声不吭,而那犯了大错的野狗,本来还傻傻的大笑,看到两位前辈要杀死人的眼神,只能蔫蔫地坐下,等着自己的表哥“海浪”,开着那辆悍马车,来接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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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听到后面的轰天巨响,便知道那些丧尸追击者动用了手雷,不过郑爽同样觉得好笑,怎么能在这封闭的下水道,不用杀伤性较大的破片手雷,反而用产生巨响和冲击波的手雷呢?难道他们丧尸追击者,还带了个菜鸟?

不过现在不是关心这种事情的时候了,必须马上找个安全的地方,把子弹挖出来,虽然肌肉愈合没有问题,可没事谁会让一颗子弹卡在肉里啊。

在这迷宫一样的下水道里,郑爽转到头也发晕,每条管道都一个样,也不知道该走哪边。瞎转了一两个小时的郑爽,跳到一处较高的地方,这里还算干净。

倒在地上,郑爽仔细地观察钻进肉里的那颗巴雷特m820-a1重型狙击步枪的硬芯子弹。腰间中的那枪,子弹已经穿透了肉体组织,穿出一个血洞,经过了三四个小时,郑爽这具有超强愈合能力的肌肉群,已经完全修复了伤口。

虽然手臂上的伤口也在愈合,但由于卡在金钢臂上的这颗子弹,愈合的速度非常慢,非常有必要清理掉这颗子弹。

看了看身边,并没有带什么手术刀,菜刀,切肉刀等等的一切刀具,想起自己那把史密斯-韦森1076式10mm手枪,才突然发现自己把它们遗忘在四十八层的楼上。

自嘲地笑了笑,看了看自己肮脏的手,人类的干净卫生的习惯一时还没有扔下,皱着眉头,便想用那黑黑的手指,将子弹抠出。

等等,为什么,不试试骨刺?郑爽脑中灵光闪现,想到这个问题。

可是他们总是不听话,要他们出来的时候,偏不出来啊!看着巨大的金钢臂,郑爽哭笑不得。

试试!来!骨刺,骨刺,出来!郑爽盯着自己左手的食指,不停地念叨。

果然,不负郑爽重望,左手的食指尖,皮肤慢慢破裂,伸出一根越来越长的尖锐骨刺,通体黝黑,冒着金属样的光泽!

这骨刺完全不同于尖锐的指甲,它是完全生长于指骨之上,有力,灵活,惊人的穿刺力!

郑爽毫不困难地,将骨刺刺穿一块碎石,便发现了这点!

不过看着长度停留在三寸左右的骨刺,郑爽很不高兴,这根骨刺,花了整整七八分钟才召唤出来,这要是遇到生死博杀,死活都在一瞬间的时候,这慢的像老牛拉破车一样的骨刺,能帮上多大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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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有位朋友向我提意了好几个场景,下水道,封印之地,悬崖等等,您真是厉害,我写哪里都被您猜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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