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桃花盛开的季节。
一片盛开桃花的山地里,粉色的花海。
今天没有周琮的管束,可以痛痛快快的喝酒了。她喜欢喝酒,喜欢闻那酒香。但是周琮不让她喝酒,也是为了她好。
万家酒店靠窗的桌旁,一边品酒,一边赏灼灼桃花,真是非常惬意的感觉。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微风中洋溢着温暖的气息,仿佛是从粉色的海浪中吹出来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的,整个世界都很温暖。春天就是如此,很暖。
赵初静依旧一身青绿色的衣服,她倒了一碗酒,正准备喝,一只粗而黑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姑娘,一个人啊。”
赵初静抬头,是个男人,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皮肤非常黑。
“放手。”赵初静说。
说到手,那男人开始看赵初静端着酒碗的手,“姑娘,你的手”还没等他说完,赵初静手一扬,整碗酒泼在那男人身上。
“你敢泼老子酒!”那男人气急败坏准备动手,还没等他出手,就被打倒在地。
“马上滚。”
是叶绍明。
那男人爬了起来赶紧跑了。
“谢谢。”赵初静说。
“你在这里喝酒啊?”叶绍明看了看桌上的酒。
“今天天气不错,就想出来看看。”
“十里桃林的桃花,万家酒店的酒,州城一绝。”
“要不要去看看桃花?”叶绍明问。
“好呀。”
二人穿梭在桃花林中,赵初静喝了酒,粉红的脸颊简直比桃花还美。
走着走着,赵初静突然停了下来,叶绍明及时扶住了她。
“怎么了?”
“好像崴脚了。”
“我看看。”
“不必。”赵初静并不想让陌生男子看自己的脚。
“坐下,你这都走不了了。”叶绍明扶着她,让她坐到一块石头上,靠在一棵桃花树旁,叶绍明摘下来她的鞋袜,脚已经肿了。
“我们先出去,找些冷水。”
叶绍明蹲了下来,说:“我背你。”又补充了一句:“伤脚不要用力。”
赵初静爬上来了他的肩膀。“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