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凡灵立刻叫万晓霜查了这部电话的详细地址。
地址上写着:黄河口大街2005号。
根据上面的地址她们找到了这位男子的家。
男子开门的时候嘴里还骂道:“你们谁啊,我不认识你们!”
万晓霜说:“警察。”
男子害怕的说:“警察?你们找我做什么!我可是大大的良民。”
夜凡灵说道:“139XXXXXXX电话是你的吧?可是我们查到这部机主用身份证登记的是程冰香。”
警察连这事都查到了,他这才说,电话号码确实不是他的。
男子叫刘生,那天晚上他跟兄弟一起出去喝酒。
喝酒回来,刘生回家要通往城南大桥。
天色已晚,城南大桥根本没啥人路过。
他正乐呵呵的拿着酒瓶,一边喝一边哼着小曲。
这时候,他在城南桥下边看见到部手机。
手机的不远处还沾着一条带着血的牛仔裤。
刘生小心的捡起手机,没注意到那条牛仔裤。
手机打湿了些水,但是还能用,他就把手机开了机。
心里还觉得:今天运气还真好,捡到了部手机还带着卡,卡里还有30块钱的话费。
刘生就趁着夜晚,把手机悄悄的藏在了自己口袋里。
反正也没人看到,他刚好没钱买手机,就将就用着吧。
通过证实,刘生在当晚确实跟他的兄弟喝过酒。
她们来到刘生说的城南大桥下边的时候,在桥边下面的岸边发现了带血的牛仔裤。
夜凡灵戴着手套把牛仔裤放入塑料袋中。
血丝溅在牛仔裤上,染起朵朵血花。
裤子烂了几个洞,外面里面都是血。
由于过了几天的时间,裤子上的血开始变干枯昏浊。
裤子兜里还发现了一瓶指甲油。
指甲油与死者指甲上涂的指甲油是一个牌子。
上面写着:Missha谜尚。
牛仔裤还要带回刑警局进行DNA还有指纹的检验。
现在确认了死者身份:
姓名:程冰香。
年龄:1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