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宋统一全国之后,疆域比后周要大很多,各地方法令并不一致,后周的律法明显已经不符合赵宋的需求。因此,宋太祖赵匡胤敕令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新法。
窦仪在唐代《大中刑律统》的基础上,结合五代时期各国的律法,编撰成新的宋代律法,就是卢灿面前的《宋刑统》。该律法一共十二大篇,三十卷,律、令、格、式、敕、典、例,一应俱全。
律,指的是“正刑定罪”的律法,可以理解为刑律。
令,指的是“设范之制”,可以理解为重大的规章制度。
古时候的令涵盖面非常广,所涉及内容包括官员的设置、品秩、俸禄、选举、考课,国家际祀的礼仪,及户口、田制、赋役、仓库、厩牧、关市、医疾等制度方面的规定。
格,指的是“禁违止邪”的条例,也就是说不能做某些事。
常说做事不要出格就是这个意思。古代的格,说的是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针对具体违法、违令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制敕。
式,指的是“轨物程事”,也就是做某些事情的规范,相当于现代行政部门颁布的“实施细则”。
《宋刑统》对后世的影响很大,甚至新中国的立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参考它。
卢灿手中的这本是卷九《田令》。
所记载的内容是规范土地的所有权、交易权、租赁双方的权益,此外还有地主、佃户、佃农、自耕农各自该负担的责任和义务。
书的后半部分,还记录了合法交易案例、地产纠纷处理的模范,总之,非常详尽。
这本书并非窦家自己印制的,而是大理寺官版刊印!
对了,《宋刑统》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大理寺刊印并全国发行的律法。它的颁发,促生了一个新行业——讼师!
窦家后人,拥有一部《宋刑统》藏书,很正常。
北方的环境,更适合文物的保存。今天的收获中,无论是雕版,还是本书,如果在南方,一定沤了。
第一本书给的惊喜太大,让卢灿对稍后几本书,略略有些失望,但这不能改变,这剩余的十四卷书依旧是精品的事实。
《安阳集》增版卷十四,典型的宋刻本,很珍贵。
《安阳集》是谁的作品?
北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词人韩琦!宋神宗为他御撰墓碑“两朝顾命定策元勋”,追赠尚书令,谥号“忠献”,配享宋英宗庙庭的人物。
还有一本也非常珍贵,窦家曾毅社南宋时期刻印的《渭南文集》卷二十五。
《渭南文集》是陆子遹(音玉)编撰整理他父亲陆游的诗词文稿,一共五十卷。
其它书籍都是历书、元曲小调、志怪小说之类的,也颇有研究价值。
这些书籍中,没有一枚有收藏章,也就是说,它们很早就被窦家收藏,然后堆积在库房中,从未露面。
窦存世这一袋子,算是将传家宝送出去了!
卢灿笑着摇摇头,算了,补偿他家的机会多了,不急于一时。
不过,这些书的出现,让卢灿对渔阳镇附近的窦家后人家中所藏之物,来了兴致。稍后见到戴静贤,从他那要一人,和窦存世一起去附近庄户内找找,说不定有更多惊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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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茜莉挎着包,一手拎着网兜,里面是几斤从供销社买来的橘子,另一只手捏着纸条,迟疑的往大铁门里面探头望了望,小洋楼两层,门前还停着一辆轿车,环境清幽。
地址就是这里啊?难道那两个香江人住在这花园洋房中?
铁门距离主屋,有十多米,四周没看见个人影,刘茜莉没敢私自往里闯,焦急的在铁门附近骝圈,等屋里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