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灏南,你变了,变得不再是那个和我一起叱咤华尔街的顾少了。”
“你秦少不也一样收敛了脾性,很少再四处玩女人了?”顾灏南不置可否的冷冷低笑。
“那些花枝招展离了香水和高跟鞋就几乎活不下去的女人,早就玩腻了。”秦牧双手插在裤袋,远远望着不远处市中心的建筑塔,狭长的桃花眼微眯:“玩了那么多年,真的腻味,现在想想,也该是到了成家的时候。”
“看来你还没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秦牧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落地窗前,远远眺望着整个A市的繁荣景象,脑子里晃过当年那样一幕。
十五岁的牧被十九岁的他拉去篮球场,非要她在一旁拿着拉拉队女孩子手中的彩球给他加油打气,当天下午下了一场大雨,大雨却没有浇灭他们几个打球的人的热情,一直到了傍晚才结束,傅雅一直在旁边像个小傻子一样学着那些拉拉队的女孩子晃着手里的彩球,却是死活不肯学着她们一样喊一句“秦牧我爱你”。
她被雨淋透,像只水鸭子一样蹲坐在篮球场边,他赶忙跑过去,才现她似乎是身体不舒服,更又现她居然烧了,忙将她抱起来,一路抱着她回了家,那一天他将傅雅放在他的卧室里,照顾了她一整晚,看着她烧时在睡梦中的不安,让他揪心又后悔,亦是从那时起,他才现,原来自己从小就喜欢欺负她,霸着她不让她陪别的男孩子玩,是因为喜欢她。
于是那一晚,他坐在床边,看着她因为烧而更红的小脸,忍不住亲了亲她的小嘴,那时候傅雅纯洁的像一张白纸,应该还是初吻,他当时在心里乐的跟什么似的,想着,等着傅雅长大,他就把她娶回家当老婆,疼她爱她保护她,就算是欺负,也只能他一个人欺负她。
那份感情在心底珍藏了这么多年,直到七年前他撞开那间破仓库的门,看见一丝不挂的傅雅恐惧的缩在角落里险些被一群老男人蹂躏,他震怒,出手就是重重的几拳,然后冲进去脱下外套就要罩在她身上,却见她眼中是几分迷茫的慌张,像是被吓傻了一样,通红的眼睛和凝白的身体刺激着他的眼球,却是让他心底的怒火更甚,要不是当时傅雅阻止自己,他一定会杀了那些人!
后来将傅雅救回去后,他被父母调到美国学习一个月,他想着等过了春节回国后,就向傅雅表白,等傅雅满十八岁就直接干脆娶了她,让她脱离季家那些人,从此不必再受伤害,可他没想到的是,回来后面对的却是她和伯母两个人的失踪,从此七年,都再也没有找到她的踪迹。
她究竟是隐姓埋名还是去了国外还是去了哪里,他动辄了许多途径都没有找到她。以他对她的了解,知道她没有钱也没有人会帮她,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根本不可能真的出国,她一定是在某一个他看不见的角落,可是他就是找不到。
直到几天前来A市,随便去几家小公司考察,在媒体公司墙上的工作牌中看见她的照片和名字时,他整个人都被那惊喜泡的快要胀了,结果那个小女人似乎在这七年间里也没有忘记他,在门外一看见他的身影就吓的跑了出去……
她明明还是他的小红脸蛋儿,可却在这七年的他所无法触碰的岁月中长了一身的刺,她已不再需要他的保护,她已茁壮到将会伤害到她的人避之千里。
舌尖的疼痛还在……
秦牧抬起手探出舌头又触了一下,顿时疼的他“嘶——”了一声,瞬间手纂成拳,
该死的,强迫政策已经行不通了,他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把她弄到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