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承包制就是企业亏损后的一种鼓励机制,就是把管理权下放到某个人手里,你放手去干,每年只需固定上缴一定的利润,多余就用来开支和购买物资,剩的多你的收入就多,剩的少自然就少,多劳多得,这样做就可以释放工人的积极性。
国家现在改革开放,对于个人来说允许他们做些小买卖,也就是所谓的个体户,而对于国企和集体企业来说,就是以承包制为主,这种性质不涉及到产权,只是对管理权的下方。
现在刘琅这份合同书在杜清水眼里有些“不伦不类”,说是个人吧,华夏大学的企业怎么能是个人?明显是国有企业,但说是国有企业吧,刘琅还拥有很大的权利,根本就不属于单纯管理的范畴。
另外这个刘琅还“自行”划定收益,虽然写明他只要总收益的一成,可是这是你说要就要的呀!最重要的一点,上面还写着刘琅要独占专利,这明显不符合规矩嘛!
“明志同志,赵天明校长怎么说?”
杜清水问道。
“赵天明校长没有任何问题!”
鲁明志回答。
“没有任何问题?这个刘琅这不是越权吗?”
杜清水有些不高兴。
“杜部长,这话有些重了,刘琅可是个五岁的孩子………不,周岁应该是四岁,你说一个四岁孩子会越权?反正我是不信,各位信吗?”
鲁明志笑着看着所有人说道。
“哈哈,是呀!我也不信!”
其他几个人也是哈哈一笑,就算刘琅聪明绝顶,可他一个几岁的孩子懂得什么叫权利吗?
“哎呀!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杜清水也是反应了过来,没错,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懂个屁权利!
“刘琅设计出一种非常好看的机械玩具,机器人形状,还能变成汽车、卡车、飞机其他形状,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连我这个快七十多岁的老头子都感到无比的新奇,这种玩具完全是刘琅独立设计出来的,所以我认为,这合同书里的,关于这种玩具的专利属于他个人,从人情来说,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鲁明志替刘琅解释道。
“机器人?他独立设计的?”
杜清水皱了皱眉头。
专利他懂,其实在改革开放后,很多企业搞了承包制后有许多新的发明创造,这些新办法就是所谓专利,同时很多企业都在呼吁国家要保护自己的专利,不让别人随意使用,甚至现在国家都在酝酿专利法,但是把专利这个词第一次使用在条文之中,刘琅的合同书还是第一次。
虽然刘琅独立设计出的东西,在人情上的确应该属于他个人,可是在些官员眼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个人的,那也是属于国家的,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的利益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