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你懂不,要得就是目中无人,要是就是无法无天。”
“陆离,别的事我都可以帮你,唯独这件事,与我的人生信仰有严重冲突,恕我帮不了你。”
朱一民说完,赶紧脱身上的西服,完了又去脱脚上的鞋子。
陆离还真想不明白,这些个读书人,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平时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都愿意,现在这么个破事他却打死不从。
“不是,兄弟,那你说,我现在怎么办,总不可能我一个人,又是扮我堂哥,又是扮自己吧?”
朱一民一面换回原来的布鞋,一面道:“要不这样吧,你去找老唐,他喜欢抖这些洋玩意。
或者你干脆去找谢芳,她那气质,一看就是个暴发户的女人。”
陆离知道朱一民的脾气,要是不对路,弄死都不干,也不敢勉强,只好先想了想这两个人选。
他说的不错,可能是受谢芳的影响,唐大勇这个兄弟自从前面分了点钱,不管是形象上,还是气质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原来他经常说龙国男人就应该穿千层底,走起路来舒服,打起架来也方便,可现在却说皮鞋干净,踢起人来还疼,一双鞋比陆离的都贵,直接五十块钱。
原来他总是一幅劫富济贫的样子,总见不惯别人欺负穷人,现在却说有些人生来就应该穷,一点都不值得可怜。
原来他没事总是和谢芳去压马路,现在只有一有空,不是市里唯一的电影院,就是骑着自行车出去兜风。
诚然,对于这些,陆离并不反感,甚至于说,这也是他想要的活法,可在内心深处,他总感觉这个老唐已经不是之前那个老唐了。
变得有些太快,变得有些人让人不知所措,甚至于变得有些让人害怕,害怕他哪一天,完全变成谢芳那样的人。
表面热情,内心冷淡,学到了凯瑟琳的自我,却没有学到基督教徒的自我牺牲。
“男人嘛,有了钱,谁不变坏。”
陆离这样解释给自己着。
不过还是那句话,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有些人能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就好聚好散。
至于现在,他当然是不能把这么大的是交给这两个人了,甚至知道都先不能让他们知道。
“老朱。”他说着一把抓住就要出门的朱一民,道:“我的好兄弟,你先别走呀,咱们再商量一下吗?”
朱一民扯着手往外走,“不是我不想跟你商量,而是这黄世仁我真演不来。”
“那你看这样行不,一会去了舞凤镇,我也不要你演黄世仁了。”
“那你要我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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