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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番外一(第1页)

这是一个冬天最冷的时候,寒风呼呼,一层厚厚的白雪,像巨大的轻软的羊毛毯子,覆盖摘在这街道上,闪着寒冷的银光。

现在距离新皇登基已经有一个月了。

“滚,这是你的东西快拿出去吧。”昨天还对他阿谀奉承的下人转眼就换了一张凶神恶煞的面孔,把一个简陋的包袱甩在雪地里。

“你,你们这群奴才秧子竟然敢这么对我。”李暄气的直跳脚,伸手就想给那奴才一巴掌。

右边那位身材高壮的下人早就察觉了,一脚毫不留情的踢了过去,骂道,“娘的,老子早就想这么做了,这狗东西。”

左边那位见李暄一脸痛苦捂着肚子卷缩在雪地里,有些犹豫拉住他道,“算了,他还是王爷的儿子,保不准哪天王爷又想起他。”

男人听了轻蔑的瞟了李暄一眼,讥讽道,“得了吧,想着他也不会赶他出府了,现在的小王爷多好,那里像这个废物。”

李暄颤抖的身子,站起来,突然疯一样冲了过来,叫道,“父王,父王,我才是世子啊,你出来啊,出来见见我啊。。。。。。”

那两个下人一人抬起他的胳膊把他重重的扔在雪地里。

冰凉的雪水顺着他的衣物侵湿他的皮肤,寒意顺着他的手传到四肢,再传到他的心脏里,他的心脏似乎被冻住了,寒冷无比。

他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尖叫着,“父王,父王,你出来啊。”李暄始终不敢相信他父王会这么对他,他怎么说也是父王的亲身儿子啊。

“吵死了,快点解决,别打扰王爷正在吃饭。”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管事打开大门,露出个脑袋,不耐烦的说道。

这两个下人急忙弯腰点头,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寻出来一块破布,往他口里塞住。

李暄从未遭受到这奇耻大辱,喉咙里传出呜呜的声音。一双瞪的大大的桃花眼上直愣愣的表示不可置信。

那名管事是他父王的贴身管事,这一切父王都知道的,他不要他这个儿子了,李暄眼眸里蕴满了悲伤,身子已经停止挣扎。

临走时,那名下人瞧着李暄狼狈的模样觉得不解气,连续几个大巴掌就煽了过来,李暄猝不及防,被煽的头晕眼花,完了,那名下人又狠狠往他身上啐了一口浓痰,骂道,“当年你可没少对老子大呼小叫,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进了门里。

李暄站在街道上眼睛直直盯着定北王府那扇朱红色的大门缓缓关上。

他直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暗淡下来,雪花纷飞而落,他终于有了知觉,眨了一下眼睛,睫毛上的雪花落到他的眼眸里,他眼睛酸涩的厉害,却分不清那是雪还是泪。

昨天那道突如其来的圣旨砸在他身上,让他好半天都回不了神,他被剥夺了世子之位,而他的庶弟却成为新的世子。他心里虽觉的不甘心,但也不觉得难过,反正再怎么样他都是定北王府的嫡出儿子,瞧庶弟以往对他毕恭毕敬也未必会对他不好。

怎会料到他会有如今的局面,原来他已经被父王早早放弃了。他的庶弟处心积虑就是为了这一天,他竟然毫无察觉。

他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走着,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他觉的他这一生都活的像个笑话,小时候就被众人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失了定王府的世子之位就什么也没有。

他在一家破庙里住了一天一夜,严氏找到他的时候他全身上下已经发起了高烧,烧的迷迷糊糊,若严氏再晚一步,就没救了。

严氏把李暄带回魏国公府休养,那时候魏老夫人刚没了,魏国公府门前还挂着两只白灯笼。

严氏和李暄母亲从小一起长大,最是要好,自然不忍心见到她唯一的儿子流落街头。

李暄便在魏国公府里住了下来,整个人却是失了生机一样,除了严氏,魏国公府里的人基本不跟他说话,李暄就是在那时候在魏国公府里见到的沈幼瑷,那时候谢秋扬早早死在那场灾祸里,沈幼瑷顶着众人都不赞同的目光,执意和谢秋扬的牌位成了亲,成为谢家三少夫人。

那个无时无刻都保持着泰然自若的神态,仪容举止标准完美的如同书上翻版,每走一步就像用尺子量过一样精准的沈幼瑷,在以前李暄必定瞧不上这等古板无趣的大家闺秀,美则美已,却一点都不生动可爱,整天板着一张脸。可是那是他最狼狈的时刻,他已无力去想这些,他整个人懵懵懂懂,已经准备好了活不下去的勇气,是沈幼瑷瞧出他的想法,把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扔给他,让他离的远一点再死,别污了魏国公府的屋子。

他有些愤怒,为什么这个女人如此的铁石心肠,在把匕首拿在手里的那一刻起,他突然又不想死了,他舍不得外面的世界,他前半辈子被人当成傻瓜捧在手心,他的下半辈子会是什么样呢。他的心里竟然还有些期待。

他没有地方可去,舔着脸在魏国公府里留下了,那时候魏国公府已经摇摇欲坠,自顾不暇,也不介意多担着条罪名收留着他,他看着魏国公府偌大一个家族被抄家流放,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而沈幼瑷的继妹这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贵妃娘娘了,下了一道口喻,怜惜嫡姐身弱,不堪长途,特准沈幼瑷留在京城。李暄再傻也看出贵妃娘娘的心计,知道这是再折磨沈幼瑷呢,一句一动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让一个骄傲的女子每日忍受着从前不如她的人的嘲讽与谩骂,谁都可以踩在她的头上。

沈家沈齐安已经去世之后,沈家大少爷被发配到偏远地方,一辈子只能做个小官,沈幼瑷的双胞胎兄长却下落不明,李暄那些时候陪在沈幼瑷身边,看她往返一家有一家的去做女夫子,他自己已不是从前的金贵世子,贩马车卒,只要有钱他什么都做过,可惜都做不长久,他和她住在一起,风言风语从来未曾断过,他知道这是有人不让他们好过,却无能为力,不过那时候的日子却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候,沈幼瑷态度冷淡,经常挑剔李暄,李暄却渐渐发现她看似冷漠的外表下有多么一颗坚强柔软的心,他每天拼命赚钱只为了能让沈幼瑷过的好一点,他对她的感情渐渐起了变化,偶尔看见她眼角的笑意便觉的心跳快要飞起来了。他清楚明白他的心思,却从来不敢肖想,他在心里嫉妒的谢秋扬快要发狂了,他的心在爱上沈幼瑷的那一刻便得如此卑微。

直到那一天,他在门外看到那“尊贵无比的贵妃娘娘”突然屈身到他们的院子里。

“瞧瞧,我的好姐姐看来你的生活过得还不错。”一袭华衣的沈幼莹居高临下看着沈幼瑷道,“不过你这身衣服以前我院里的三等丫头都不会穿,姐姐以前不是最讲究这些的吗,都到这种地步了还有这种骨气,不错嘛,不过你注定是我的配角,永远也翻不了身。”

李暄手指甲狠狠掐在掌心里,怨恨自己的无能,他知道沈幼瑷是不该过这种日子的。

沈幼瑷身姿一动也不动,眼底一片平静无波,即使是一身布衣也掩饰不了她的风华。

沈幼莹从来都见不惯沈幼瑷高人一等的模样,她冷笑了下,似乎已经料到了沈幼瑷永远翻不了身,“五姐姐,你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吧,我并不是你的七妹妹,你的七妹妹早就淹死在那荷花池里,而我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比这里要先进几百年,而我从穿越的那天起就知道我是个幸运儿,哈哈,我就是这里的女主角。”

沈幼莹得意的笑出声来,满意的看到沈幼瑷眸中的惊愕。把一个骄傲的古代白富美压倒不能翻身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

因为她,李暄才发现自己的力量如此渺小,无论他们在哪里,沈幼莹对沈幼婉的羞辱却不会停止,他才会远赴边疆,决定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的决定,虽然很艰难,也许沈幼瑷就可以远离这种生活。

舍生忘死得来的功劳却被一次次压下。那时候的他身体已千仓百孔,在遭受到一次次的打击下,却得到了他的庶弟亲自送过来的毒酒。不过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总要拼死一搏。

他见到了消失已久的沈幼初和德妃的六皇子,他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密谋,他的庶弟死亡正是其中一环。这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也为了他自己,他毫不犹豫的喝下那杯毒酒后,不出意外的看见庶弟得意洋洋的眼眸,李暄知道他的机会来了,他带着她送给他的那把匕首,在庶弟不可置信的眼神里,一刀刺中了他的心脏。

鲜红的血液流了一地,周围传来一阵阵尖叫声。

李暄眼睛的视线渐渐模糊了,恍惚中好像看到了沈幼瑷温柔的笑容,如雪莲花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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