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期,自己到底打过多少次架,又挂彩过多少次,杜毅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刚做混混时,孔文磊教导的混混圈混迹准则,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能主动就绝不被动,该下重手就绝不手软,在气势上要压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决狠辣,这样其他混混,才会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胆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毕业,杜毅都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也没能像孔文磊那样,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个“小龙头”的名号。
事实上,清河的年轻混混,能做到这条准则的,可谓凤毛麟角,毕竟不是谁都有个做着市政法委书记的老爹,也不是谁都一门心思地想做陈浩南。
大多数的混混,最大的实力所在,也就是他们能够抱团,擅长于一拥而上。
真要把他们割裂成个体,基本上全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
杜毅并不觉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开始也不想成为混子,在初中时,他对混子的态度,从来都是深恶痛绝。
之所以在高中阶段,以前一向以文静示人的他,让人大跌眼镜地成了张牙舞爪的二流子,无非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在网吧里,被一帮混子,一再敲诈勒索。
这世道就是这样,在其他途径保护不了自己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选择。
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保护身边重要的人。
面对以狠和死缠烂打出名的李欢,动了要保护好夏小麦心思的杜毅,别无选择。
他只能比李欢更狠,就像孔文磊说的那样,主动,果决,气势要足,手段要毒。
当然,实际有着二十六岁的杜毅,还是很有尺度的,他没敢用水笔,去刺李欢的其他部位,而是冲着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欢很健壮,所以就算他的水笔笔尖,如入无人之境般,刺入李欢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笔管受到前后阻力,随着“啪”的清脆一声,炸裂成纷飞四射的塑料片,场面看上去蛮吓人,其实李欢也没受什么伤,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这种能够震撼人心,又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效果,他知道自己这么陡然一手,即便不能让李欢对他产生畏惧,也肯定能让李欢心生忌惮。
让杜毅始料未及的是,炸开的笔管碎片,没能伤着李欢,倒是把他自己的右手食指,割开了一个皮开肉绽的大口子。
鲜血顿时从伤口中涌出,顺着食指,急速坠向掌心。
心中蓦地生出一个趁热打铁的念头,被吃痛后痛嚎着挣扎的李欢,险些颠下身去,又看到跟李欢一起的混混们蠢蠢欲动,杜毅迅速一蜷手,将鲜血尽可能地涂满整个掌心,然后干净利落地一巴掌甩在了李欢的脸上。
“啪!”
相当有力的一巴掌,震的杜毅的食指伤口生疼,抽的李欢一阵发懵。
随即,四周的围观群众,在李欢脸颊上,看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
惊呼声,四起。
那些个看到李欢被杜毅扑到刺伤后,想要上前帮忙的混混,一见此景,立即吓得不敢有任何举动。
惊慌不已的他们,一时搞不清,这血是杜毅的,还是李欢的,他们只知道自己眼中所见的,非常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