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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日2从回旅店(第1页)

我估计,我真的是疯了。

我估计,路上的人也一定以为我是一个疯子。

我不管不顾地从大爱的家里面跑出来,脑海中的那个声音一直都在喋喋不休,它在怀疑一切,怀疑每一个人都是设计好要陷害我的。

当一个人的脑海中出现了另一个声音,很难说他不是一个疯子。

对吧。

这是我对自己的诊断,我觉得此时此刻我就算没有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也有点过于刺激了。这种刺激让我的精神处于一种崩溃的边缘,我已经分辨不出现实与虚幻。

我跑过了街口,然后在角落里气喘吁吁。

我本来就不是运动健将,我就是一个宅男,缺乏锻炼才是我这种人的特质,我勉强地跑出来大爱的视野之外,然后开始我今天的第一个自主思考。

我到底是怎么了?

我真的疯了么?

不,我肯定没有疯。

但是我怎么解释这一切?

那些个我虚拟出来的朋友,那些我看到的与我没有看到的幻觉与事实。

我不知道大爱到底追没有追过来,我伸手打了一辆车,坐在车里,直到司机问了我三遍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司机说,老弟,你到底坐不坐车?去哪里?别耽误我生意好么?

我说,去商业中心吧。

司机一愣,然后笑了,他说,这小地方有什么商业中心啊,我知道了,你是要去商场吧。想逛超市?

我点了点头,司机倒是痛快,三拐两拐把我放在了商场旁,这所谓的商场真的不能称之为商业中心,只是一个两层楼的建筑,在我的视野中没看出有多长多宽,我走了进去,发现地下还有一层超市,而地上的两层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商家,不过分类很混乱,所有的类型都混杂在一起,还有人在热情地吆喝,好像是一个大市场一样。

我为什么来这里?

因为我发现我的手机还在兜里,只不过它已经没有电了,在荒山之中没有信号,手机的作用也就跟手表一样,我肯定没有关注它。但既然出来了,到了文明社会,第一件事肯定是要把它恢复原样。

我找到了一个卖手机配件的,买了一个充电器,然后赖了半个小时的电。

在手机充电的半个小时里,我逛了逛这里,还别说该有的东西都有,就是有点杂乱无章。这个地方我没有印象,不过可能是因为我的年龄小,否则山里面的孩子一定会对最近的城镇里面唯一的商场印象深刻,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与回忆。

我在这里越走越感觉亲切与熟悉,还真好像是一个游子回到了故乡一般。

半个小时我把里里外外逛了个遍,当然没有买东西,因为大爱的钱包里只有三百多块钱,而我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不见了,无论是行李还是银行卡,都跟我的朋友一起消失了。

这其实更加坚定了我觉得这中间有问题的想法,因为我不会光着身子跑到荒村里面来,我肯定要带着许许多多的东西,包括衣服,包括牙刷,当然最重要的是钱与银行卡。而这些东西我很清楚是留在了旅店里,因为爬山实在没有能力拿这些额外的负担。

可是它们都不见了。

这些总不会是我的幻觉了吧。

当然,我如果是一个疯子,很可能是带着这些东西之后丢在某一个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了。

可我不会忽略这个可能,因为如果我是疯子也就罢了,最多伤害的是我一个人,可如果我不是疯子,那么说明现在我的几个朋友与那两个女学生,都陷入了危险之中。

我回到了充电的地方,拿回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手机发现里面有不少短信,当然没有什么重要的。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宅男,我这样的人就算是死在家里估计也要十天半个月才会有人发现,而原因还是因为我臭了,而不是因为有人需要我。

不过这个世界上当然有我关心的人,也有关心我的人,我的一件事儿就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平时我跟家里联系的频率大概是半个月一次,所以这几天没有打电话老爸也没有感觉什么异样,只是寒暄了几句,相互通报了一下各自的健康状况。

提起近况,我鼻子有点酸,匆忙间挂了电话,我实在是很害怕这个诅咒,很害怕即将到来的死期,而同时我更害怕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拿了手机从商场里面出来,我看了看太阳,现在不过九十点钟,这一天刚刚开始,可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呢?找了一家德克士,要了一个早餐跟一大杯可乐加冰,坐在那里咬着吸管,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冷静的人,尤其是在分析状况的时候,我写小说的时候习惯性将自己放入所有角色的位置中,然后分析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带来的变化,当然现实要比这复杂得多。

此时此刻我也只能分析我自己。

不过是两种可能,第一种我疯了,第二种我没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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