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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偷袭(第1页)

“打!”

几乎就在我下命令的同时。身旁就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名敌人头部中弹应声而倒。这是李平和的杰作,我心中不禁暗赞了一声,这家伙反应倒是不慢。

要说是打中那名敌人,那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目标距离我们还没有一百米,而且我们还是在居高临下、躲在战壕中没有多大压力的情况下瞄准射击的,538团的作何一名战士都可以精确击中敌人的头部。这并不能体现出枪法的好差,就像让一个小孩和一名大力士比赛折断一根牙签一样。

但是……

这李平和竟然能够在我刚下命令、甚至话音未落的时候,就带头打出了第一枪,这就足以说明他那过人的反应能力了。在战场上能保命的,有时并不是枪法好不好,而是反应快不快、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正确的判断,做出选择。在这时候,往往只是迟疑那么一秒,就是生与死的区别。对于这一点我自己是深有体会,因为在这几个月的战斗中,我没少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随着李平和带头放出的一声枪响,战士们手中的武器也跟着吼叫了起来。子弹一排排地扫射下去,敌人一堆堆地栽倒在地上,鲜血再次染红了阵地,染红了敌人了身体。也染红了我的眼睛……

加拿大旅虽说战斗力不怎么样,但也不愧是打过二战的老兵,他们遭到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马上就趴倒在地上,就地组织起火力还击。但加拿大旅尴尬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既没有英军的素质和枪法,又没有美军先进的装备,所以对打惯了美军的538团的战士们来说,这样的火力还击根本就不能对他们造成什么压力,战士们还是轻松地用各式武器压得那些加拿大士兵抬不起头来。

更厉害的还是志愿军手中的新武器。

按往常志愿军的火力,不过就是子弹加手榴弹,就算有几门迫击炮那也是极少数,联合国军也总以为志愿军就是这样。但今天却是不同了,战士们手中的各式机枪、冲锋枪打得欢不说,无后座力炮、火箭筒也是炸得阵地前一片轰响,而且很显然,这些炮手的目标就是敌人身后的一辆辆坦克……

志愿军很少用过无后座力炮和火箭筒,所以精度并不高。几十发炮弹打了下去,就算那些坦克离我们的距离不过两百多米,也还是没有几发炮弹能打得中。有几发打中了也是碰运气,而且打在敌人坦克的前装甲上除了把那上面的高射机枪手吓得半死躲到舱里外,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丘吉尔”步兵坦克虽说有速度慢、颠簸等缺点,但是它的装甲防护能力却是超级的好,这种坦克有些型号的前装甲厚度甚至都达到了152mm,这个防护水平大大超过了德国“虎”式坦克的前装甲(前装甲110mm),就连现在美国佬最先进的“潘兴”坦克最厚的前装甲也只有120mm。所以把“丘吉尔”说成是一个铁疙瘩实在也不为过,也难怪有人会给它一个外号“大鳄”,皮厚、速度慢的“大鳄”……

“丘吉尔”坦克这么厚的正面装甲当然不是战士们手中的反坦克武器能打穿的。但这一发发直奔敌人坦克的炮弹还是把阵地前的那些加拿大步兵吓得目瞪口呆,因为在步兵中使用这么多的远程反坦克武器,这在志愿军中还是头一回。

“砰!”身旁再次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枪响,李平和这时已经是装上第二个弹匣了,我却还是一发子弹都没有打。这时候的敌人在阵地下趴倒了一大片,已经没有那么容易射杀,但李平和手中的步枪还是不停地响着,几乎每一发都能取走一个敌人的性命。在他的视线里,凡是没有隐藏好或是露出一小块要害部位的敌人,都无一例外的被他一个个打倒在地。偶尔他还有时间朝我望上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疑惑我为什么不开枪,又似乎是在向我炫耀……

我不由苦笑一声,举起枪来透过狙击镜朝敌人的阵地望了望,但最终还是没有开枪,因为我实在找不到值得我射杀的对像。打死阵地前那些小喽罗并不能提起我的兴趣,于是我就把目光延伸到两百米外的坦克周围。但是很遗憾,还是找不到目标。因为志愿军反坦克火炮的轰炸,使得坦克上的高射机枪手和利用坦克做掩护朝我军阵射击的机枪手、炮手全都躲了起来!

“轰!”的一片轰响,这时敌人的坦克开始还击了,二十几辆“丘吉尔”坦克上的75mm火炮同时朝我们阵地上轰来,炸得阵地前尘土一片飞扬。“丘吉尔”坦克上的75mm火炮还不算什么。因为它们威力不大而且精度也不够,对志愿军防线构不成威胁。麻烦的倒是那其中三辆“百人队长式”重型坦克,它们几发炮弹打了上来都在我军战壕前不远处爆炸,立时就有几名战士被弹片所伤倒在了血泊之中。

别看英军的“丘吉尔”式步兵坦克有那么多的缺点,但这“百人队长式”坦克却是堪比“潘兴”的一种新式坦克,它跟“潘兴”一样,也是研发出来为了对付德军的坦克,但很巧合的是同样也错过了二战。

它的前甲装也跟“丘吉尔”坦克一样达到了152mm,比起“丘吉尔”来说不但没有速度慢和颠簸的缺点,还装有105mm的大口径火炮和先进的火控系统,使得它的射击精度很高,可以说是英国现在最先进的一种坦克。

不过好在战士们的工事是构建在山顶靠向反斜面的这一侧,所以就算它的射击精度高,也很难对我军造成有效的杀伤。只不过这一层弹幕打了出来,那些以坦克为掩护的机枪手就再次蠢蠢欲动了……

“砰砰……”就在这时我的枪响了。

枪声响过之后,我感觉到身旁的李平和像是受了惊吓一样朝我望来。我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吃惊,因为这两名敌人就在脑袋刚要冒出来的一刹那就被我给打了下去。没错,我甚至连敌人的眼睛还没看到就开枪了,如果不是那坦克后盖上有一团又白又红的东西,没有人会知道刚才那里有人想冒出头来。

如果说只打中一个那还没什么奇怪的,但是我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打中了两个……

也许我占了些便宜,我手中的m1步枪可以做到这样的连发,而莫辛纳甘却不可以,但是我相信,即使李平和手里拿的是m1步枪他也同样做不到这一点。

“砰!”又是一声枪响。

一名敌人扛着一个无后座力炮冒出头来半跪在坦克旁准备射击,这一回我没有马上射出子弹,因为我注意到他身后正有另一名敌人搬着炮弹跟了上来,这让我意识到他还没装好炮弹,于是就透过瞄准镜静静地等着。直到那身后的那名敌人跑了上来往那无后座力炮的屁股后装炮弹……而这时他们正好在我的枪口下呈一条直线,于是我的枪响了!

由于高度的原因,子弹穿透了第一个敌人的脖子,再打中了第二个敌人的胸膛。第二名敌人先倒了下去,胸膛上一片殷红,多了一个拳头大的洞,接着才是第一个敌人全身一软……

加拿大的兵,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在战场上就必然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这要是英军,肯定会在坦克后装好炮弹才冒出来瞄准。

“砰砰……”

我没有理会身旁李平和的目光,事实上这时我眼里就只有坦克周围的敌人了,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坦克的前后,身旁所有的人和事都被我忽略了。我只知道把步枪的子弹射向每一个从坦克那冒出来的机枪手或是炮手。

打完了子弹就用最快的速度换上一个新的弹匣,有时还会沿着战壕小跑一阵换一个位置。在这样的距离上要打中他们并不是难事,除了一次被一名从身旁跑过的战士不小心碰了下外,可以说是枪枪致命、弹无虚发。

那些在坦克周围担任火力掩护任务的敌人,想必也是知道有一名狙击手正把枪口对准了他们,所以过一会儿就再也没有人敢冒出头来了。

这——就是狙击手在战场上的作用。

百发百中的枪法给敌人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每个人都感觉到只要自己一冒出头就会有一颗子弹射穿他们的脑袋,让他们所有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在战场上这种效果有时是几挺机枪甚至是几门大炮都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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