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珠觉得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要不然就是她听错了,要不然就是她还没醒,在做梦。
区区一道猪肉,为什么能引得如此多人蜂拥而来?
这还没完,就连一道赶路的学子里,也有人发出遗憾的声音:“这酒楼太不仗义了,有猪肉不会早点卖出来,我就昨天吃了一回,还没尝够味道,今天就得出门赶考。等我回来,至少一两个月,到时候猪肉肯定卖光了。”
“你够了,别在这里炫耀,你好歹尝了一回,我昨天去压根排不进去队,一口都没尝到。”
“酒楼的猪肉价格那么贵,你们竟然还跑去吃?两钱银子一份了吧。”
“有什么办法,猪肉现在就这个价啊。”
“是啊,猪肉的价太贵了,我都好几个月没尝到猪肉味,除夕是我最后一次吃猪肉,就一点点,家里人每人分一口,立马就没了,但是滋味是真的不错。”
“酒楼的猪肉才是滋味不错,尤其是那道红烧肉,五花三层,肥而不腻。”
“别说了,再说我口水下来了!”
“咳,要我说,反正我也考不上,要不然我就别去南阳州,直接去酒楼排队吧。”
“别别别,小心挨揍。我觉得还是得去考一场,但是考完了别等,立马回来,说不定酒楼还能买到新鲜的猪肉呢……”
一群穿着长袍的斯文学子,为了一道猪肉而浮想联翩。
季明珠听着,脸上一片空白。
这些人真的都是和温钧一样的赶考学子?看起来,怎么那么不靠谱?
刚好在这个时候,赵博带着书童赶到。
温钧上前和他寒暄,季明珠收回心神,不再思考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也挨着一起说话。
偏偏赵博说着说着,话题也到了猪肉上面:“温钧,你昨天去酒楼了吗?我和你说,酒楼的手艺真不错,猪肉做的又香又糯,喷香可口。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猪肉,因为猪肉有一股腥臊味,稍微处理不好,就很难吃,但是昨天去酒楼,一盘肉我是一点腥臊味都没闻到,酒楼肯定换了个厉害的大师傅。”
季明珠眨了眨眼,有点无所适从,难道现在讨论猪肉,是一种潮流吗?
过了一会儿,卫二郎也带着书童赶来,三人汇合上了船。
看着客船驶出码头,周围听不到议论声,季明珠松了口气。
下一秒,船老大笑呵呵地来到几人屋子前,高兴道:“没想到来一趟上林县,还能买到活猪,多亏了博少爷。”
季明珠呆住,她今天是不是走到哪里,都逃不开猪肉这个话题了?
……
面对船老大的来访,赵博受宠若惊,连忙站起来,·摆手道:“不用谢,正常的生意往来而已。”
“不不不,还是要谢谢博少爷,而且要不是博少爷牵线,我也买不到活猪,现在新鲜猪肉可是拿着钱都买不到。”
船老大本来不打算经过上林县的。
上林县地方小,河道拥堵,来这里一趟需要多耽误一个时辰,很多大船都不爱来,他也一样。
只是收到了赵家的口信,知道赵家三房这位少爷要去南阳州赶考,想着还旧主家的人情,才特意绕过来接人。
没想到,一来就收获意外之喜,听说了上林县有猪肉的消息。
他派人下船想要采买,想的很好,可惜没有门路,怎么都找不到货源。是博少爷随口指点了一句,又给了名帖,他的手下才能顺利买到活猪。
活猪比猪肉好,猪肉再怎么小心保存,也就能留个三四天,而活猪养得好,可以一直留着。
现在往来江面的大船上,一般都会养着鸡鸭,偶尔也有养猪的,船老大买了两头活猪上船,船工们丝毫没有嫌弃,反而欣喜若狂。
这不,一开船,他就来找赵博道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