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街闹市,人群熙攘。
这些时日,慕夕就如落重殇的小跟班,前前后后进进出出,只要有他落重殇俊逸的身姿,身边必定跟着一个女扮男装,小书童打扮的清俊少年。
当然,这清俊小少年正是将军府大小姐林慕夕。
这一身贵气,行止优雅的公子,顿时成了青木国都城里盛传的一则八卦。势头之强,快要颠覆了号称第一美男的南宫长歌了。
于是,城里面现在有两股势力暗暗较劲。
一边是倾向于南宫长歌的守旧派,一边是被落重殇迷得神魂颠倒的花心派。
两边谁都不让谁,都觉得自己支持的那一位才是青木国第一美男。
后来,不知谁跳出来提醒了一句,那新起之秀俊朗无双的美男子其实是南岳国人,还是个什么传说中的号称人中龙凤的苏莫邪公子。
顿时,都城再掀起一股热浪。
好吧,人家既然是南岳国人,就不强迫人家做青木国的第一美男了,花心派怏怏叹气,守旧派这一仗算是胜利了。
而跟在这美男子身边的小书童也成了大家口中的膜拜对象,甚至还有一小部分女孩子对这小书童起了痴慕之心,暗暗私下里到处打听那小书童的喜好,身份,变着法子送礼物,围观。
慕夕幽然叹息,这辈子都没做过什么出名的事儿,此般跟着落重殇这家伙。竟然也红了一把。
做名人压力大,走哪儿都是眼睛盯着自己,慕夕觉得极其的不习惯。可落重殇似乎不受影响不说。他貌似极其享受这种万人瞩目的时刻。有的时候,跟着他坐在酒楼吃饭,引来无数围观,他竟面露微笑向众人挥手致礼,一副首相视察兵士的架势,饶是慕夕再低头捂眼,都觉得浑身汗蹭蹭的。不自在。
“喂,我说。咱能低调点儿么?”慕夕终于忍不住,瞧着桌子,指着那盘子水晶糕点与他商讨。
落重殇优雅的拿起手帕擦拭嘴角,“本公子从不知道低调怎么写。”
慕夕翻了个白眼。作吐血状。
“待会儿随我去赌场。”落重殇起身理了理衣袍,喊来店小二结账。
慕夕扒着嘴里的饭粒,乐呵呵点头,“以后你想出去玩,咱就去赌场。”
去赌场好啊,进了赌场都要带面具,那时候没人留意到他们的真面目,自然少了很多只眼睛的注视,而且啊。最近她迷上了赌博,运气好的不得了,逢赌必赢啊。那叫一个爽!
店小二认出面前此人正是城里传的热火朝天的南岳第一美男苏莫邪,顿时两眼放光道,“那,那个,今天这顿饭的钱已经有人帮公子付了,不知。不知公子是否愿意给小的签个名?”
“签个名”仨字儿一出,慕夕一口汤丸没吞下去。呛在喉咙里,万般鄙视的瞅了一眼那两眼冒星光的店小二。
落重殇别有深意的睨了她一眼,爽朗提笔,在宣纸上写了一手诗赠与那店小二。
店小二屁颠屁颠的捧着宣纸,如获至宝的跑了出去。
“感情跟你出来吃饭还有这等技能?刷脸就可以吃饭么?我看啊,待会儿我们有必要去一趟首饰铺子,衣服铺子,哦,对了,我最近看上一只古琴,咱们待会儿去完赌场,再去一趟古琴铺子如何?……喂,你觉得如何?”
落重殇早已踱步出门,慕夕抓来手帕擦了擦嘴,喊他,“你到底觉得如何嘛?”
最近城中新开了一间赌场,可谓是金碧辉煌,气势宏伟,壮丽不可言喻。
赌场名为“逍遥楼”。
这名字跟赌场一点儿都沾不上边,可是站在这块金字铜牌匾下,慕夕愣是觉得这仨字儿起的实在是绝!
想想看,逢赌必赢是何等的逍遥!
与落重殇一前一后往里走,在门口领取了管理人员递上来的面具,是一副黑白两色的骷髅面具,男的一般带黑色,女的一般带白色。那管理人员递给他俩都是黑色,落重殇瞧了瞧,跟那人要了一只白色递给慕夕。
那人也见怪不怪,因为每次这俩人来,那小书童总戴白色。
落重殇帮慕夕戴好面具,眸中是满意的色泽。
慕夕冲他甜甜一笑,眸子清透的如冬日里的一汪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