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房相知我名
越是临近过年,长安的天气越发寒冷。
不过最近长安却比往年要热闹许多,不少百姓为了多买两件羽绒服,走上街头,想尽一切办法多做点伙计,赚取通宝。
小商小贩也穿着羽绒服走街串巷,让市场活跃了不少。
最近官员上朝,都开始穿着羽绒服骑马去,据说还有一种特供给军方的棉服,更加暖和,只是那东西千金难求,只有军方才有机会接触。
当然,这个时候,在长安朋友颇多,号称散财童子的萧潇岳自然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好朋友,好伙伴了。
醉仙楼号称长安第一酒楼,不少豪门贵客都喜欢在这里戏耍。
而且自从木炭降价之后,掌柜的更加不吝惜点炭,给人一种四季如春的感觉。
“萧兄,我敬你一杯,你的棉衣可真是救了家父一条命。
你知道的,家父早年征战,受了不少伤,最怕的就是冬天的寒冷,你这棉衣穿在身上不仅御寒,而且比皮革还舒服很多,家父都跟我提了好几次想见见你了。”
一个身材修长,相貌俊逸的年轻人举起酒杯,一仰而尽,看向胖胖的萧潇岳一脸的敬意。
“怀玉,你跟岳岳还说这些废话?
不论是赛马,还是朱雀街掐架,都少不了你的帮衬的。”
说话的是程家的公子,程处默。
号称无双大铁牛,身高八尺,眼若铜铃,一等一的大汉。
不顾外面温暖如春的环境,身上死死的捂着千牛卫发的棉服,据说里面有铁丝网,还能做铠甲,他喜欢的紧,便是睡觉也要穿在身上。
打死他也不知道,他穿的这个棉服在未来,还有一个憋着的称呼,鸳鸯战甲,别名大红胖袄。
这二位都是萧潇岳拿钱砸出来的酒肉朋友。
有的人,见一面可以当凯子,因为他口袋里有钱。
有的人,见几面就要做兄弟了,因为他口袋里一直有钱。
萧潇岳就是这样,萧潇岳的豪横,在长安是出了名的。
哪怕是眨眼间花了数千贯,光着屁股被青楼的龟公扔到路上,这厮第二天也能腰缠万贯大摇大摆的走在坊市里。
这让家族里管得非常严格,口袋里总是没两个铜子的勋二代们非常羡慕。
当然,咱们的萧公子挑兄弟也是有条件的。
不能太爱装比。
不能太柔弱。
如今三个人号称长安少年三侠。
“罗家跟我家有些亲戚关系,只是婶娘不愿意见我爹,我爹也只能暗中帮衬一些,也不知道我那表弟怎么就那么厉害。”
这倒不是秦怀玉攀亲,他也是偶尔听父亲偷着醉酒的时候说过那么一两次。
“管那么多干什么?
人家云生兄现在已经是县男了,比咱们出息多了。”
萧潇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