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字,静静敲在死寂的深夜。
阮明姝还不知自己认错了人,她现在手脚发烫,脑袋还晕得难受,示弱般贴着怀中的男人,“你身上好舒服,冰冰凉凉的。”
沈嗣对当别人的替身并无兴趣,他这个恋爱脑的小妻子便是喝醉了想到的也不是他,将乖乖软软的这面留给她的的表哥。
弱得惹人怜爱,招人喜欢。
冷肃漆黑的深夜,温度好似骤降了几分。
沈嗣捏着她的下巴,眉梢透着冷锐,“阮明姝。”
他并不在乎怀抱里的少女能不能听懂,是装醉还是真的喝醉了。
拇指猝然收紧的力道,叫她疼得蹙眉,眼底又潮了几分,席卷了些许诱人的绯红。
沈嗣明知捏疼了她也没收手,“你看清楚我是谁。”
她的皮肤很薄,不用怎么使劲都会留印子,薄嫩的肌肤比瓷器还脆弱娇贵,她闭着眼睛说自己疼。
“表哥,我还想再亲你一下。”阮明姝醉得太狠,意识早就混乱,她刚才都没尝够滋味呢,还想再来一口,要亲他的唇角。
沈嗣停住步子,冷着脸松开了手。
无论他现在对小醉鬼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沈嗣原以为阮明姝对她的表哥不过是一时兴起,就像暂时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闹个几天就忘记了。
她竟然有一些让人刮目相看的痴心?
沈嗣觉得这样不好,她还没有成年,不可以早恋。
而且以她仿佛没长脑子的心机城府,日后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
沈嗣难得发一次善心,不忍她被人骗,为此有必要杜绝早恋这种不好的苗头。
她看人的眼光一向不准,以后若是要改嫁,他也必须帮她掌掌眼,只是贪图她美色的男人要不得,冲着她丰厚嫁妆的男人也不能要。
三妻四妾的好色之徒也不配。
要求妻子三从四德的迂腐古板之人,不行。
如此想想,沈嗣忍不住啧了声,想在古代嫁给人品和德行都还不错的男人委实太难。单是从一而终的男人就要打着灯笼找,自身条件亦要优于普通人,相貌起码清俊,家底要够丰厚。
条条框框列起来,这种人万里挑一。
当然,如果成年过后,她改变主意,不再与自己和离。
沈嗣觉得自己养小孩已经养出了习惯,要他看顾她一辈子,未尝不可。
沈嗣回过神来,毫不留情:“我不是你的表哥,我是沈嗣。”
小姑娘醉着也还记得沈嗣这个名字,慢慢反应过来这是她那没有用的夫君。
阮明姝缩了缩肩膀,她抬起颤抖的眼睫毛,撞进一双幽暗漆黑的狭眸,什么情绪都看清楚更叫人害怕。
她虽然时而犯蠢,但天生对别人细微的情绪变化极其敏感。就像某些小动物,在危险降临之前就嗅到了味道。
她的夫君,板着张冷白漂亮的脸孔,冷漠清贵,一言不发叫她心中万分忐忑。
阮明姝感觉他生气了。
成婚月余,他好似没有真的对她发过脾气,眼神冷淡的就像凛冽的寒风,平静朝她刮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