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呜……汪……”
姜重黎胡啦开窃贼的狗爪子,推开窃贼的狗头,伸手到地上摸自己的拖鞋。他终于受不了了,大半夜的不劫财不劫|色,跑来他家学狗叫,必须一顿拖鞋打了出去,他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呢!
窃贼头上挨了好几下,伸手抓住姜重黎手腕,上身往前一压,姜重黎就整个人倒在了床上。窃贼歪着头看了看姜重黎,似乎有些无奈,接着一俯身,直接压了上去。
姜重黎瞪大眼,眼前一片黑暗。他的脸被罩在了窃贼的兜帽下面,与窃贼鼻子贴着鼻子,脸贴着脸,就连嘴唇都贴在了一起。
窃贼深深吸了口气,姜重黎不自觉张开了嘴,舌尖被吸入对方口中,胸腹间一阵阵发痒,紧接着他全身都开始酸麻,头脑晕眩,心悸,手脚轻微又不可遏制地发起抖来。
魂从口出,魂飞天外,灵魂都被抽空了一样。
姜重黎迷迷糊糊地想,这难道是……低血糖的感觉?
亲嘴,原来会低血糖的,怪不得电视里一到吻戏,演员双方的表情那么痛苦那么难受。
姜重黎因为初吻的古怪体验,不由对于接吻这种行为,产生了深深的误解。
然后,他就厥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时,天已经亮了,姜重黎虚弱的要命,更饿的要命,简直前胸贴后背。
窃贼坐在床沿看着他,也不知坐了多久。见他醒了,起身给他倒了杯水。
姜重黎抖着手,哆哆嗦嗦地喝了。
窃贼又给他盛来碗粥。
姜重黎赶紧狼吞虎咽的吃。
看他吃的太急,窃贼坐到他身旁,轻轻给他拍背。
“你厨房里只有大米和土豆,调料只有盐,本想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精|气,可惜实在无从下手。”窃贼说。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哑,声波在空气中震荡的感觉好像通着电流带着磁力,直直往听者的心魂里钻去,麻酥酥一片。
姜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一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多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