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外,果然看着一群人就等着他俩了。车上除了三叔家的,另外几个是二叔跟四叔家的。二叔么在村里出了名的刻薄,还没等他们走近就开始吆喝上了,“这是买了金山还是银山,也不看看时间,我们都快被太阳晒死了。”
车子就停在大树下面,本来要开口的林东也被这一嗓子镇住了。
“理子,你背的什么,看累的满头大汗的。”还是三叔反应快,上前将林理的背篓拎了下来。林理从来没有干过重活,这篓子应该也就二十几斤,其他的东西都在李弦提的篮子里面。但就这,他都感觉肩膀肯定是破皮了。这一卸掉篓子,肩膀处钻心的疼。
“理子,你买这么多硬蹦子干什么!”面对三叔责怪的语气,他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三叔,别生气,这一篓子也没有多少钱。相公说要做好吃的。”李弦忙上前说好话。
“这是穷疯了吧,硬蹦子也当成宝贝货。还做吃的,也不怕放屁熏死人。”二叔么这会儿是真高兴,林理家当时十里八乡都知道家境好,林理的爹长的也周正,谁家的哥儿不思春。二叔么那会儿还让家人偷偷打听过,没有想到直接订好了村里面的哥儿。这可让他咬碎了多少手帕。现在看他家这么落魄,不落井下石才怪。
“你少说两句,理子,弦哥儿快上来。现在回去还能吃午饭。”二叔这么一说,二叔么才算平息下来。
坐车上也少不了被这些人东说西说,可是无论怎么说,林理也不打算将心理想法说出来。他还指着这些黄豆赚钱呢。但是也少不了跟林东又打了一架。李弦这会儿也是坐立难安,骨头被他压在了筐子最下面,不时的看一下,生怕漏了出来,这些人若看见还不知道怎么编排相公。看来,敏哥说的对,这读书人哪懂居家过日子这些,还得自己拿主意才行。
无论别人怎么说,林理根本就没有听见,他正想着他的发家致富美梦呢。对了,最主要还是美味骨头汤,这么久,连个肉末都没有的生活,馋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回到家,大弟弟林琳已经将饭做好了,看着这四个一排的弟弟,林理突然想起来没有买小零食。以前不管多困难,爷爷上街也总会带点小零食回来。一个大男人过惯了,还真没有想起这茬来。摸了摸弟弟们的头,“对不起啊,弟弟,忘记给你们买零食吃了,哥哥晚上给你们做大餐吃。”
很多年都没有过零食这一说的孩子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反应,反而是大餐。“大哥,大餐是不是好多好多吃的。”林南一直是心直口快。
“是啊,晚上我们吃大餐。”林南听见大哥这么说,直接就欢呼了起来。弟弟们中,也就林南,天天咋咋呼呼的。林琳一直像个温柔的大姐姐,跟个小大人一样,不仅不用操心,还能帮忙做不少事情。这些天来,最让林理忧心的就是这个三弟弟林直,这么多天,没有见过这孩子说一句话,下地干活倒是实在的很,要不是记忆中林直开过口,他还以为十个哑巴。现在连小英都笑了,这个林直居然还是面无表情。
“小直不高兴吗?”仗着身高,揉了揉小孩的头。八岁的林直,一直是家里面忽略的存在,这还是第一次家人这么亲密的摸着他的头。脸一下就红了起来,小小的说了声,“高兴”。
林理可没有想到弟弟这么可爱的反映,本来面无表情的小脸,一下布满了红云,再加上那想瞄又不敢瞄的小眼神,难道这就是损友们经常说的闷骚。乐的林理一下将小孩抱进了怀里。家里面就这个弟弟跟爹爹长的像,方正的国字小脸,现在那表情怎么看怎么可乐。
林南跟小英看见大哥抱着二哥,立马缠上来要抱抱。李弦已经将买回来的东西都放好,看着院子里面闹在一块的人,无奈之中更多的是欣慰。相公这么喜欢孩子,宝宝出生也该很幸福吧。
吃过饭,林理就开始忙绿了起来。连要熬猪油的李弦都被他赶去休息了。开玩笑,阿弦现在可是孕夫,当然是要好好保护起来才行。
李弦本来还想看看相公到底要做什么,但是近三个月的操劳,又紧接着的半个月农忙。一闲下来,人就感觉特别的累。所以被相公硬赶出厨房,他就将孩子们带回屋休息了。
现在厨房里面就剩林理,还有非要留下来帮忙烧火的林琳。现在是秋天了,中午的天气还是有些炎热。家里灶台有两口大锅。里面一口锅是深口锅,是用来熬粥的。外面的锅就比较浅,是炒菜用的。
林理总共拿了三根大骨,两根筒子骨,另外一根连着扇子骨,显得格外的长。卖肉小贩刀工是真不错,刮的光溜溜的,除了骨头中间那点肉丝,是一丁点肉都找不到。所以这样的骨头想熬的汤好喝,必须敲碎才行。
已经将里锅架好柴的林琳,对大哥的行动很好奇。“大哥,这骨头真能吃吗?”早已被大哥厨艺折服的林琳,本能的就知道这肯定是用来吃的。“当然,不能吃。”看着林琳瞬间失望的眼神,有心在逗弄一下弟弟的林理,没有想到小孩这么好骗。立马改口道:“骨头不能吃,但是骨头里面的骨髓是可以吃的。”将敲碎的骨头指给正伸长着脖子要看的弟弟。
“大哥,这个好恶心,真的好吃吗?”一堆碎碎的血渣渣,看着哪有什么食欲。“好了,晚上你就知道了。”将敲碎的骨头倒进里锅,在放进几片姜。林理就开始熬猪油了。
没有塑料袋,猪油是直接用荷叶裹的。打开一看,除了一大块肥肉,还有一小块瘦肉。李弦买的时候他没有怎么在意,没有想到只是自己垂涎一下的眼神,李弦就记挂在了心上。这一小块,应该就一斤的样子。家里面可是有六口人,分到每个人嘴里面也就只能尝尝味。
对了,前几天,腌了一小盆豆角应该能吃了。想到酸豆角炒肉末,立马将腌菜的陶盆搬出来。表面的豆角已经有点泛黄,掐了一点放进嘴里,很脆,咸中有一点点酸味。
林理的老家有做泡菜的习惯。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泡菜缸。从黄瓜到豆角到红薯梗,长青菜,米豆角,凡是种出来的菜,都有人试着泡成酸菜。更甚至于一年四季桌上都会摆着一盘泡菜。虽然他跟爷爷两个大老爷们儿,但泡出来的菜也不比别人的差。
林理最喜欢吃的一数酸豆角,哪怕是后来在大城市,星级大酒店吃饭,都不忘点一份酸豆角炒肉末。二就数红薯梗了。用的红薯藤是叶子连着藤上的梗那一截。泡出来,炒一炒,酸酸脆脆的,爽口的很。
本来挖红薯的时候,他就想泡点红薯梗,但那时家里面没有什么盐,再加上家里大大小小忙碌的紧。就耽搁了。想着豆角也多,干脆第一缸就泡豆角。但是实在想吃酸菜,不得已捡了点嫩的豆角先腌上。虽然跟泡的味道是不能比,但炒出来还是不错的。将肉剁碎成肉末,配着豆角一起炒,可是能吃上好几顿。
看着哥哥连续吃了好几根,一边的林琳早都忍不住,上前抓了一根往嘴里面送。“好酸呀。”只咬了一小口,脸都皱到了一起。
“小馋鬼。这个炒过之后才好吃。”这边没有腌菜泡菜的习惯,根据原主的记忆,这边吃的东西极其单一。也确实,事物都是慢慢发展来的。不过,让林理没有想到的是,林琳还是将剩下的半截扔进了嘴里面。一边皱着脸一边嚼着,还不时的吸着口水。那模样简直就是个贪吃鬼。
等他切好肉,叫林琳来生火时,发现林琳还在吃,并且手上还拿着一根。也不知道他吃了多少。“琳琳,这个不能多吃。赶快来喝点热水。”
“大哥,我发现这东西越吃越好吃。”林理都要气乐了,他当然知道,酸菜开胃,就是让人停不下来。但这毕竟是生的,哪怕熟的,吃多了也不好。若不是林理自己好这一口,他还真不准备泡泡菜。
毕竟很多专家说泡菜致癌,致不致癌他不知道,但是他们县城那一片能活到八十就算长寿了。他的爷爷就是七十八去的,这还算他们村最长寿的,村里面其他的老头老太太羡慕的不得了。所以虽说准备泡泡菜,也没有想着让家人多吃。无非就是没有胃口时开开胃。他可是决定了,严格控制家人的摄入量。
只是世事难料,等到泡菜风行的时候,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