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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不懂法的上司(第1页)

咳嗽了两声,康县令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汇报:“犯妇武氏,系本县商贾苏老财的元配妻子,因与苏老财五妾柳氏争执,用剪刀将柳氏当场刺死。柳氏的亲生女儿苏芸霞,跑到县衙状告嫡母武氏杀人。本县将武氏缉捕,经堂审,武氏对杀人之事供认不讳。已经依照刑律判了绞刑。犯妇苏芸霞因为状告嫡母,忤逆犯上,依律当处绞刑,故当即将其收监。在堂审时,却出现了意外,死者柳氏娘家所在的苦柳村村民蔡老山,突然堂外替苏芸霞喊冤。经笞责后堂讯,这蔡老山声称苏芸霞不是苏老财的女儿,而是他在柳氏被纳妾之前,被其强暴后怀孕所生,恳求调查重审。卑职感到事情重大,便即退堂,着人调查。经查,有多名苦柳村证人证明蔡老山的确垂涎柳氏,并有轻薄的举动。同时,也辨认出苏芸霞跟年轻时的蔡老山很象。苏老财及其几个妾室也早就怀疑苏芸霞不是苏老财所生,只是苦于没有证据。现在事情暴露,要求严惩蔡老山,并将苏芸霞撵出家门。”

说到这里,康县令偷眼看了看钟法曹和顾司法,发现两人颇感意外,而神情间,似乎并没有不快,这才稍稍放心。接着道:“因为这个案子原先苏芸霞是犯死罪,但是现在却要改判无罪,情况重大,故此特意来请示。”

钟法曹眉头一皱,望了一眼顾司法。顾司法会意,沉声道:“既然是状告嫡母,忤逆犯上,应当处死,又为了要判无罪?”

一听这话。萧家鼎心中暗自叹息,堂堂州府司法,那可是相当于省高级法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既然问出这样无知的法律问题,只能说明他对相应的刑律规定根本不熟悉。这也难怪。位居高位,具体的案件都是下面的书吏拟办,他只需要签字就可以了,搞不清的可以叫人上来查问。而现在突然遇到这样一个法律问题,他不知道其中的规定,又不好叫书吏来问。本来他可以先不询问,先把事情搁下,下来查问清楚之后再定夺,没有想到他竟然当场问了出来,便这让人知道了他不懂法的真实底细!

这或许是因为他性子急,也或许是因为不怎么懂法的审判官比比皆是。大家大哥不说二哥,也就习以为常了。萧家鼎倒是希望是前者,要不然,在一群近乎法盲的审判官之间办案,那才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康县令也不懂刑律,虽然此前萧家鼎已经跟他解释过了其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可是他还是有些拿不准。便瞧了一眼萧家鼎,赔笑对钟法曹二人道:“这件案子是由卑职的执衣萧家鼎负责查办的,就让他来给两位大人禀报吧。”

钟法曹看了一眼萧家鼎,嘴角露出了些须的微笑,道:“你就是唐司马很推崇的那位才子啊?久仰你的大名了。你的诗词很不错,不少诗句已经在益州开始流传。不得了,后生可畏啊!”

萧家鼎笑了笑,没有接他的话题往下说,只是淡淡道:“钟法曹过奖了,”接着。他翻开相关法条,直接进入正题:“我现在给两位大人简单汇报一下这个案子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永徽律》斗讼篇四十四条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下条准此)’——这就是说,除非是谋反、大逆和谋叛这样要连作到自己的犯罪之外。其他的罪如果告发了,要处绞刑……”

“对嘛!”顾司法大声插话,“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嘛!怎么能告自己的父母呢?这样的人,忤逆不睦!还有,那个武氏,你们怎么能判处死刑呢?她的女儿到衙门告状,那就是相当于她自己自首嘛!自首是要免除刑罚的!应该释放,怎么还判了死罪?——我说啊,康县令,你们少城县的这些刑房书吏,这个法律很成问题啊!不懂装懂!随意乱判,这样下去,是要出大问题的!”

一听顾司法上来就扣了这样的一顶大帽子,康县令紧张得脸都白了,他也搞不懂什么子女状告父母,等同父母自首,可以免除刑罚之类的规定,要是真是这样,自己判处了武氏死罪,那不是一个天大的错案吗?立即紧张地望着萧家鼎。

听了顾司法这番话,萧家鼎心中苦笑,暗想,不懂装懂的不是别人,正是你顾司法自己!如果不是你真的不懂法,就是你暗中有猫腻,那苏老财可以来向自己行贿,难不成就不能向你顾司法行贿?苏老财的目的就是要给武氏脱罪,这就一个理由,对于不懂法的人,这个还是光面堂皇的理由。而判处无罪的案子,根本不用上报,上边也就不会知道,外人还以为真的应该是这样,这才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要如果这位顾司法不懂法乱说,萧家鼎到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要是知道法律规定,还故意这么说,那就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了!

萧家鼎等他说完,才不紧不慢道:“我先解释一下武氏判处死罪的问题。没错,刑律是规定:‘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从人身自首法’,也就是说,子女跟父母这样必须相互隐瞒犯罪的人,如果子女告发了,等同于犯罪的父母自己去自首,同时,又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也就是说,只要犯罪还没有案发就自首了,可以免除其罪责……”

“怎么样?我就说了嘛!”顾司法扬扬得意道,望向康县令,“我说康县令啊,这个案子是个错案啊……”

“顾司法!”钟法曹打断了顾司法的话,“你先听萧执衣把话说完!”

“是是!”顾司法忙躬身道。

钟法曹的这个表现,没有让萧家鼎心生感激,反倒让他产生了警惕。他应该已经看出了自己对这个案子是胸有成竹,如果现在不让自己说话,自己一定会向唐司马禀报,如果唐司马采信了他的意见,吩咐下来,他们还得照办,那时候反而被动。他如果想到了这一点,才让自己把话说完,应该就是一种谋定而后动的决定,要是这样,这钟法曹的城府只怕要比顾司法深!不可不防啊。

萧家鼎于是接着说道:“《永徽律》名例篇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于人损、伤,(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这就是说,对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如果是因为别的罪而引起的,只能免除起因的罪行,不能免除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罪。比如盗窃中被事主发现反抗抓捕而杀死对方的,自首可以免除盗窃罪,但是杀人罪不能免除。回到本案,犯妇武氏起因是跟柳氏争执,并没有相应罪名,所以不存在免除起因罪名的问题,而她的故意杀人罪,不管有没有起因罪名,都不能因为自首而免刑。因此,我们才对其作出了死刑判决。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听了萧家鼎这番话,康县令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嘴角也露出了微笑。

顾司法听了愣了一下,似乎在自言自语嘟哝了一句:“有这个规定吗……?”

他没有要自己手里的《永徽律》去看,萧家鼎自然也就不会主动把书送过去。

顾司法看了一眼钟法曹,钟法曹依旧是面无表情,顾司法便对侍从道:“去把邢执衣叫来!”

邢执衣?萧家鼎心中一动,难道是县衙那个被监察御史抓起来的邓全盛的那个执衣邢旭忠?老书吏杜达隐曾经说过,此人精通刑律,为人也很精明,如果是他,那顾司法先前的这些说辞,应该就是他的主意。虽然不算很高明,但是却很有欺骗性。

那邢执衣应该就在等在外面候命,所以很快就进来了。果然便是邓县尉原来的执衣邢旭忠!

邢旭忠上前施礼,站在了钟法曹身边。

顾司法道:“康县令,我已经决定把邢执衣调到我们府衙担任我的执衣,你意下如何啊?”

这邢旭忠在邓全盛被抓之后就没有来衙门上衙,没有想到却是被钟法曹调走了,而且根本就没有事先跟康县令大招呼。说到底,这邢旭忠是县衙的书吏,要调动到州府衙门,虽然不需要征得县衙县令的同意,至少是要告知一声的,结果一声不吭就把人调走了,这让康县令的脸上有些不好看。不过,既然钟法曹在场而没有异议,这件事情肯定他也是清楚的,又何必去计较这个。康县令讪讪道:“行啊,卑职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钟法曹转头对邢旭忠道:“方才萧执衣说,故意杀人,不能自首免刑,是这样的吗?”

邢旭忠飞快地瞧了萧家鼎一眼,萧家鼎感觉到了他眼中的诧异。接着,邢旭忠又把眼神垂了下去,道:“武氏是无意中的过失杀人。”

一听这话,顾司法马上就知道萧家鼎说的没错,所以这邢旭忠转开了话题,抓到了另一个问题。马上道:“对啊!这武氏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杀人,过失杀人是怎么判的?”

邢旭忠面无表情道:“刑律斗讼篇二十四条规定:‘若妻殴、伤、杀妾,与夫殴、伤,杀妻同。过失杀者,各勿论。’就是说,妻子过失杀死小妾的,不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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