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的日子很舒心,也很开心,没有烦恼的事情,偶尔几只无伤大雅的小苍蝇,也能很快的解决掉。
但是离开这里,总是要的,一个地方他们不会呆的太久,已经五年了,孩子们也长大,都到了读书的年纪,还好他们身边不缺乏渊博之人,也不愁没人教育孩子。
可京都,总是要去看看的,慕白出来了五年,慕英就代理朝政了五年。
“娘,我们要去哪?”小胖墩越来越结实,胖嘟嘟的,说话的时候两颊一鼓一鼓,问着朝夕夕。
“我们回家。”出来的时候,小胖墩还要人抱着,现在回去了,自己也会走路了,还能认字了,这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而他们,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气质也越来越成熟。
“这里不是家吗?”小胖墩很喜欢这里,所以也把这里当成了家了,一听到家,就想到了这里。
“这里也是家,可谓是我们要回京都的家,你不想慕英叔叔吗?”慕英每年都回来两回,所以对于小胖墩来说不陌生,而小胖墩也很喜欢慕英。
“喜欢,我喜欢慕英叔叔。”
“那我们要回去看慕英叔叔,你说好不好啊?”
“好啊!”
母子两个就在那商量着,另外两个小家伙,在书生的指导下,有模有样的在那练剑,同时还要在那背书,剑招不能错,背书也不能背错,李渊在到监督,有的时候谷吟也会去教。
“小雨,我们要回京都了,我好舍不得这里。”死命的往嘴里塞东西,小猪恋恋不舍的说。
“我们还会回来的。”谷雨说这话的时候也有些不确定,因为姐姐说过,他们接下来就要去小猪的家乡了。
“我们去煮东西吧!就当是在这里的晚餐,明天我们就要离开了。”小猪很舍不得。
“好啊!”
厨房里忙忙碌碌,在这里生活了五年,这里的东西也一应俱全,每个人都来露了一手。
晚上的食物很丰富,吃的每个人都腆着肚子,不断地揉。
红纱帐不断地漂浮,嘤咛之声不断地飘远,暧昧的气息,让人神魂颠倒。
朝夕夕无力的瘫在被褥上,白玉的肌肤与红色的被褥形成鲜明的对比。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慕白会这么喜欢红色,这不是结婚的颜色吗?
“我累,白,不要了,不要了。”朝夕夕的手都张不开了,累的只想睡觉,一动不动的睡觉。
“嗯,我们睡觉。”
把朝夕夕搂进被窝里,抱在怀里,运动了一番,两人美美的睡起觉。
第二天,天不亮,他们煮了东西吃,吃完就上路了,这几间茅草屋,还有那精致的竹屋,都留在了这里,像是一段记忆,要被尘封起来。
别了,这快乐的日子,我会记住你们的。
回京都,他们走的不快,不想那么急急躁躁,错过了一路的风景,今年的安居生活,让他们变得很平静,心也宽了,不再为了那一亩三分地而纠缠着。
“我已经快忘记了那里的生活。”
“不会的,它们永远在你的心里。”那里,指的是茅草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