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红色A6,已经考虑清楚了,”男士斩钉截铁地打断了陆忧的劝说,“你现在就打电话调车吧。”
他从身上摸出一张信用卡,“需要交定金吗,要到哪里刷卡?”
啊?陆忧惊呆了,不能相信有人在没有试驾、没有比较、甚至没有听任何介绍的情况下,在进店三分钟之内就断然决定下单。陆忧所工作的4S店地处偏僻,几乎是同品牌离市中心最远的一间店,周围又没有任何生活区,如果说这位客人事先已经想好了要买哪一款哪一色的车,似乎也没有舍近求远、专程跑到他们这间店来买的道理。
可疑惑归疑惑,送上门的生意哪里有不做的道理,更何况这单生意对现在的陆忧来说不仅仅是一单生意。他振奋地一路小跑,去找邓哥询问能不能调红色的A6,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又一路小跑回来,带客户去财务室刷了卡。
这一单的成果是40多万元人民币,峰回路转柳暗花明,陆忧不但保住了自己的饭碗,还第一次在月末领薪水时领到了业绩提成工资:四千元!
四千元,全是一百的新票子,揣在口袋里,虽然不厚,可是沉甸甸的。陆忧从单位回地下室的一路,都被那份沉甸甸的感觉弄得有些透不过气来,屡次怀疑自己是在梦中。
当天晚上,陆忧躲在自己床铺的帘帐的面,将那沓数了又数,越数越觉得被幸福感充斥得满满的。他问自己:有了钱,该干些什么呢?
可以肯定有太多的事情值得陆忧使用钱去完成,有些甚至刻不容缓。可是当他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实用主义却先冒出头来。陆忧想,我必须先买点礼物送给邓哥。
送什么给邓哥,这费了陆忧好些脑筋。礼物要比较贵重,得拿得出手,要不送还不如不送;可又不能太大,大了招人耳目;还不能显得刻意、别有用心。陆忧观察了邓哥几天,发现邓哥不喜欢像普通人那样抽卷烟,而是抽着一支木头的烟斗,别说邓哥抽烟斗的样子还真是很酷,像个英国绅士般沉稳地咬住棕色的桃花心木,斜倪的眼神又显得有点痞气,更添了几分男性魅力。烟斗最大的好处便是不呛人,抽出来的烟气不臭,相反还有玫瑰花和酸酸甜甜类似于梅子的香气,邓哥在会计室里吸着烟斗,那个娇气的女会计从来不像别人在她办公室里吸烟时那样发生刺耳的尖叫。
陆忧崇拜地想:烟斗可真是好东西。有朝一日我若发了财,也抽上烟斗,便是不枉此生了。
接下来陆忧才知道这烟斗玫瑰花和梅子的香气原来全是靠金钱撑起来的,巴掌那么大小一圆铁盒的烟叶就要三百多元,陆忧看着那画着外国人像写着外国字的铁盒里的烟叶估摸了一下份量——原来邓哥点一次烟斗就要抽掉至少十五元钱。陆忧想到邓哥一天到晚在汽车城里转来转去吞云吐雾的情形,几乎对邓哥五体投地的顶礼膜拜。
陆忧买了三盒烟叶,装在一个精致但不打眼的小纸盒里,第二天提去汽车城。陆忧专程到邓哥所属的办公室门口去堵邓哥,堵住邓哥之后看了看四下无人,便将小纸盒往邓哥怀里塞去,脸上却做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陆忧说:“这是我同学从外国带回来的洋玩意,我是一点也享用不上,邓哥你不是抽烟斗么?就当帮我忙,一定收下。”
邓哥扫了陆忧一眼,将烟叶揣进了大皮夹克的口袋里。
安排好了邓哥这方面,花了陆忧将近一千元,然后陆忧给乡下家里寄了两千,嘱咐父亲母亲吃好些,再拿出点来给妹妹寄去,让她别再那么没日没夜地加班,就为了挣十块二十块的加班费了。他去邮局汇款时一路上想着父母收到钱时会有怎样惊喜的表情,心擂得咚咚响,就连全身血管都很有力地一跳一跳。
再接下来是给自己换了个住处。其实如果按陆忧本能的节俭习惯,宁可一直住在这间地下室,他吃惯了苦,在这里就算住一辈子也不是多么辛苦的事。可是他要搬家的原因是因为地下室合租的人多、以前他每天晚上挑灯夜读、学习销售技巧时,总会有几个同屋嫌他开着台灯影响他们休息、用的又是大家公摊的电费,故此在那里摔摔打打,满脸的不高兴。
即使陆忧一再表示愿意在电费上面多承担一些,那些室友仍然不依不饶,逼迫陆忧关灯睡觉。那些室友多半是粗人,不觉得读书有什么用,看陆忧如此刻苦,只觉得他满身酸腐气,因为自卑而故意对他越发轻视。陆忧囿于压力,只好熄灯钻进被窝。等耳边听见大家睡熟的呼吸声,再悄悄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这使得一段时间内,他的视力下降得很厉害。
这一切促使陆忧下定决心:换住处!换一个人独居的房子虽然眼下是要花一些钱,可花钱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为了今后更好地赚钱。这个道理陆忧想得很清楚,而现在他也正满心鼓涨着澎湃的自信,他一定会赚到钱,会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他很快在离4S店不远处的一个城中村里找到了一间平房,房租也不贵,每月三百,有一个公用的小厨房,这样算下来他还可以自己做饭吃,反倒不见得比租地下室买盒饭贵了。
从开了第一单后,陆忧的工作仿佛是正式上了路,接下来在一个月内又开了三单,虽然都是A4等经济车型,可就这样陆忧也非常知足。而且邓哥这个人颇讲义气,三盒烟草的“投资”以惊人的速度有了回报,有一天邓哥叫陆忧到办公室里单独谈话,邓哥介绍了自己的一个团购的单子给陆忧,一个三十辆车的单子,如果陆忧能搞掂,提成是极其可观的。
那些销售代表中的女孩子,看到陆忧逐渐褪去了刚进入工作角色的青涩之气,“开和”了不说,“和”了一把之后就开始顺风顺水,而且眼尖的都看得出邓哥对陆忧大有之意。于是她们一个两个也对他青眼有加起来,加上陆忧出众的外表,颇引得几个小姑娘对他关怀打探,以同事联谊为名、行发展私人关系为实。可惜陆忧就好像榆木疙瘩一块,半点风情也不解,不但对女同事们的搭讪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也只做办公事对待,从不假辞色。他每天唯一的休息时间就是中饭时间,却都是自己带一只素菜的盒饭,坐在墙角默默地吃着,和谁也不说话,下了班对于吃饭逛街唱歌等各式邀请又一律拒绝,生活得像个苦行僧。
这样一回两回,本来对陆忧有几分意思的女同事们也甚觉无趣,纷纷背过身去讥笑陆忧:虽然进了城,穿得也洋气,可到底是农村孩子,没见过世面,更没有大志向,刚挣到仨瓜俩枣的就赶紧缩回他的蜗居里,生怕和女孩子出去玩,会动用了他回乡下盖房娶媳妇的老本儿。
其实,她们又怎么会理解,现在的陆忧,就像一只饿了多日的敏锐的猎狗徒然闻到了肉腥气,眼睛烁烁发光,耳朵都似乎立起来,陆忧的血液在周身欢快的奔流——他看到城市已经向他打开了一道门。
有回陆忧去母校附近一个露天的书市去淘打折书,竟然意外地碰到了卓美。准确地说,是卓美先看见的他。
“陆忧!”
听到这声大叫陆忧从书摊上抬起头,面前立着一个俏生生的大小姐,一身标准白富美的行头,婷婷玉立;脸上妆容精致,更衬得她艳若桃李,妩媚动人。
陆忧从来没见过做成熟打扮的卓美,不由有些呆呆发怔。卓美却不高兴了,数落道:
“怎么?才毕业几天就眼界高了,连老同学也不认识了?”
陆忧连忙解释:“不是的,卓美,我只是……我只是……”
却不知该如何说。他总不能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