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忆掏出手机飞快拨了一串号码,很快接通了,传来几声极具特色的干笑,接着是懒洋洋的男声:“忆,真难得啊,竟然会主动打电话给我,呵呵呵,慧星没撞地球吧?”
莫小忆哪有心思听对方罗嗦,冷着脸道:“我没闲心和你开玩笑,马上给我查一下旭日集团总裁的儿子孟均浩,我要知道他现在的行踪,越快越好!”
“啊,你怎么会惹上孟均浩?那小子可是有黑道背景的,你想去老虎嘴上捋须?”男人显得十分讶异,在他的印象中,莫小忆是个从不张扬也不轻易惹祸的人。
“我管他黑道还是白道,他绑了我老婆,我能不找他算帐吗?”莫小忆的声音带着一丝冷冽,温吞水的他难得有火大的时候。
“哟,原来是为了女人啊,我就说嘛,唉,早劝你加入我们‘骤风’,你偏偏摆臭架子拒绝,否则现在哪用得着求我帮你查,我看你不如重新考虑一下如何……”男人喋喋不休,就象一只狡猾的老狐狸,企图用引诱达到自己的目的。
“少废话,快点,信不信我捣毁你那狗屁‘骤风’!”莫小忆的火气又窜了一层。
“哎呀,好怕怕哟,人家马上查啦,请稍候。”
男人假装怕死挂了电话,莫小忆仿佛一只困兽,焦急万分转着圈圈。
似乎过了半个世纪那么漫长,莫小忆的手机总算响起,依然是那个懒洋洋的男声:“忆,帮你查到了,孟均浩正在观音山,他老子在那里给他买了一幢别墅,估计你老婆应该也在那里,你可要快点去哟,要是被人家吃干抹净就惨了!”男人隐约有点幸灾乐祸。
莫小忆杀气腾腾闷吼:“姓云的,你说风凉话干什么?他敢伤我老婆,我让他整个旭日付出代价,说到做到,我先挂了!”
男人故意憋起嗓子,宛若古时候的太监那样用尖细的声音说道:“哎哟,别这么凶嘛,要不要我派人帮忙?人家可是很重视你的哟!”语气说不出的暧mei与粘乎。
莫小忆撇撇嘴啐道:“少恶心,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告诉你,我没兴趣加入你们的‘骤风’,整天和几个疯子为伍不气死才怪,我还想多活几年,你就死心吧,好了,马上叫人送辆摩托车过来,要性能最好的,我在校门口等……”
“真是好伤人心哦,人家的心都被你撕碎了,你真的不需要帮忙吗?孟均浩可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无赖混混,他的保镖都有枪的,你确信能从他们手下安全救出你老婆?”男人装模作样撒了几句娇,紧跟着又好心提醒。
“说了不要就不要,快点给我送车。”莫小忆提高声音吼道。
“好吧,祝你好运,希望别死翘翘,我还没做好给你买花圈的准备,拜拜!”男人恶毒的说完,赶紧挂断电话。
莫小忆气结,眼里射出熊熊怒火,咬牙切齿诅咒孟均浩,决定好好教训他一顿。
也就几分钟的功夫,两名全副武装的摩托骑士出现在莫小忆面前,可见他们行动的快速不是一般人能比,不知道闯了多少红灯,然而,莫小忆却丝毫不领情,眉峰皱紧狠瞪着其中一名身材高大的骑士道:“云宵,你小子搞什么鬼?不是说了只让人送辆车过来吗?你来干什么?”
不用说,这位叫云宵的就是刚才在电话里和莫小忆对话的男人,今年二十七岁的云宵是“骤风”老大,三年前莫小忆因缘巧合救了身负重伤的他,两人一见如故结成莫逆好友,精明的云宵深知莫小忆有一身不愿示人的本事,极力想将他网罗进“骤风”,无奈莫小忆最不喜欢被一些形式所累,因此不愿买云宵的帐,最多只是在云宵需要帮忙的时候偶尔帮帮他,加入组织就免了。
说到“骤风”,不得不讲讲它的历史,这是一个非常神秘而又神通广大的组织,人不多,但他们非常团结,感情比兄弟姐妹还好,而且每个人都拥有非凡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们行事作风令人匪夷所思,尤其是老大云宵,怎么高兴怎么活,怎么好玩怎么玩,兴趣来了,再无法无天的事也敢干,被莫小忆称为疯子,幸好他还算是个血性男儿,伤天害理的事不屑于做,否则只怕性格和他完全不同的莫小忆没法与他成为知己好友。
“忆,人家想来帮你耶,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识好歹?”
云宵委屈的脱下安全帽,露出年轻的俊脸,长眉浓黑罩着细长的丹凤眼,鼻梁高挺仿若西方人,嘴唇很薄,但唇形很美,整个五官有着女人的柔美线条,就连神色之间也带着诱人的妩媚,扮演女人一定颠倒众生,加上一头黑亮的披肩发,更添女人韵味,可惜他老爱阴阳怪气说话,破坏了不少美感,总的来说,只怕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令人闻风丧胆的“骤风”老大就是这副怪模样。
“不需要,你不捣乱就求之不得了,车给我,人赶紧滚回去!”莫小忆黑着脸抢车,他才不信云宵有这么好心帮自己,那小子肯定是唯恐天下不乱,故意跟去找乐子的。
“哼哼,好心没好报,大不了我留在山下接应你行不行?你就算不在乎自己,难道不怕你亲亲老婆受到伤害?”云宵不甘心冷哼,摆明了非插上一脚不可。
“好吧,只准留在山下。”
莫小忆无奈同意,跨上摩托车朝着观音山方向飞奔,一到山脚便将云宵拉下车,独自骑车上山。
“老大,我们真的不跟上去吗?万一对方人多有武器,他一个人如何应付的来?”同行的骑士望着莫小忆消失的背影,略有点担忧问云宵。
“放心吧,他可是个非常可怕的人物,别看他平时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连狗见了都忍不住朝他摇尾巴,一旦有人惹急了他,只怕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地狱生活了,呃,我反倒有点替孟均浩那伙人担心,唉,只可惜了一场好戏竟然没法看到……”云宵回答的意味深长。
骑士半信半疑垂下头。
莫小忆将车子骑的飞快,没多大会功夫便到了山上,远远望见孟家的别墅,占地极广,依山而筑,门口雕着雄伟的石狮子,还有凶狠的狼狗看门。为了不惊动对方,莫小忆只好将摩托车推进路内侧的茅草丛掩藏起来,人则拐到别墅后,趁着四下无人越墙翻了进去。小心翼翼越过几个花坛,听到从东边一楼传来说话声,依稀能辨出是好几个男人的声音。
莫小忆几个起纵到了有人的屋子后面,恰好望见拉上的窗帘还剩着一小条缝,便将一只眼睛凑了上去,只见屋里坐着七八个穿黑衣的彪形大汉,其中有名穿银灰色西装的年轻男人坐在上侧的沙发上,脸庞阴晴不定,应该就是孟均浩。
“浩哥,那个女人真不是一般的狠,差点把我老二踢废了,你怎么会看上这么辣的妞?”长沙发一头的胖子男双手捂着下身,脸上表情有点痛苦,正在微微抽搐。
“废话,不辣有什么意思?我已经玩厌了柔弱怕死的女人,这下好不容易遇上个泼辣的,正合我意,我就不信她能一辣到底,嗬嗬嗬,多有味道的小美人啊,先让她在楼上关两天,待她见识到本少爷的魅力自然就会死心塌地爱上了!”孟均浩一脸得意的邪笑。
几名黑衣人不住拍着马屁,仿佛白尘就是一块摆在菜板上的肉,可以任由他们宰割。
莫小忆愤恨的暗自诅咒一声,从口袋掏出一根极细极韧的绳子,来的时候云宵送给他的,一头有铁勾可以勾住墙头窗台之类,用来帮助飞檐走壁再方便不过。
将绳子甩上二楼勾好,迅速攀上,然而,当莫小忆跳进阳台,透过窗户望见屋里的情景时,气的差点呕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