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当的一声响,雷恩挡住第二剑,没有停顿,迅速转身让自己面对罗杰,挥剑格挡,守住了自己的中线。
这就是帝国军用剑术的精髓,在小范围内通过脚步移动,以长剑控制住身前中线,稳步防御,寻找反击的机会。
院子里不断响起长剑交击的声音,几乎连成一片。
一银一红两道剑光不停闪耀,银剑在罗杰手里快如疾风骤雨,围着雷恩打转,试图找出一个合适的机会,攻破雷恩的防御。
雷恩却把钢剑舞得密不透风。
在罗杰的攻势之下,仿佛惊涛骇浪中的礁石,摇摇欲坠,看似每次都快被淹没,却始终屹立不倒,顽强而又稳固。
他的脚步没有踏出三步之外,只在小范围内来回转身发力,手里的钢剑也没有任何的花俏招式,就是不停的格挡。
但也仅限于格挡而已。
罗杰是猎魔人,不以力量见长,可是身为传奇,融合了超过十个魔魂,力量绝对强于只有一级的雷恩,哪怕雷恩有强化力量要素也不如他。
更不用说,猎魔人的速度没有全部发挥出来,可能连一半都不到。
即便如此,雷恩也抵挡得非常辛苦。
他已经尽量以自己的强剑身,也就是剑刃的前半截,去碰撞罗杰的弱剑身,减少剑上传来的反震之力,然后通过脚步卸力,维持身体平衡,勉强保持不败,根本没有机会反击,从头到尾都被压制住了。
钢剑狼之牙的附魔效果,在如此巨大的实力差距下,也没起到什么作用。
如此坚持了将近一分钟。
压力骤然消失,罗杰突然退开到几步之外,停止了攻击。
“怎么不打了?”雷恩微微喘着气问道。
虽然这场剑术比拼很艰难,但是他觉得自己还远没有达到极限,继续打下去,说不定能找到反击的机会。
罗杰摇了摇头,一脸的难以置信。
“再比剑术没有意义,不用法术,也不限制我的速度,只凭剑术,我很难击败你。”他看着雷恩,犹如在看一个怪物似的,目光落到雷恩脚下,“你的脚步太好了,力量控制也非常稳,帝国军用剑术的关键就在于‘稳’,我攻击了几十剑,都没打乱你的节奏,实在是厉害。”
说着,罗杰由衷的竖起大拇指,眼中充满了赞叹。
“罗杰大师,你过奖了。”即使雷恩的脸皮很厚,也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他穿越以来,根本没练过什么剑术,只是依靠以前的剑术基础,手机陀螺仪对自身的精细掌握,再加上金属触感让他对手中钢剑极其熟悉,如臂使指,这才有了刚才的发挥。
如果不用剑,换成其它武器,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罗杰不知道雷恩心中所想,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说道:“你不用谦虚,我对自己的剑术很清楚,在帝国,剑术比我强的人,找不出几个。”
“你真以为佐尔坦叫我大师,只是因为我会打牌吗?”
“我现在有点后悔了,以你的剑术天赋,去当巫师太浪费了,早知道应该强行让你加入狼学派。”
他的脸色变得不太好看。
这并不全是因为狼学派猎魔人错过了一个潜力无限的成员,更为雷恩的选择而感到惋惜,世界上失去了一个剑术大师。
战斗巫师也能近战,照样使用剑术,但是毕竟还是以施展法术为主,法术才是实力的根源,否则怎么能成为一个巫师学派。
作为顶级的剑术大师,罗杰对剑术的喜爱深入骨髓。
他能看得出来,雷恩对剑术的热爱并不强烈,只是把剑当作一种寻常武器而已,现在又成为巫师,以后恐怕也不会愿意专注于剑术。
雷恩没有再说什么,把钢剑狼之牙收鞘,默默的交还给罗杰。
“真是一场精彩的剑术比拼!”
德莱尔莎打破了院子里的沉默,披着黑袍走过来,轻轻依偎在罗杰身边,笑道:“雷恩,你干得不错。别听罗杰的那套,巫师肯定比猎魔人有前途,你成为战斗巫师,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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