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沈曦神魂落魄的走到橱柜前,打开,取出一瓶白兰地,倒满,喝下。
眼泪呜呜呜流出来。
她不愿意这样,可是现在,她得怎么办?
后天,就在后天,她真想找人把新锦江点一把火,真想找人那天绊住林可思让新郎到不了场,只剩下胭脂唱独角戏。
呵呵——
她真想那么多戏剧电影里的场景,真实再现,然后,她就不用失去林可思,不用在喝酒偷偷的哭。
是的,那个哭的人,为什么是我?
哭的没有了力气,连举起酒杯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手机颤颤的铃音加震动在响。
林可思,一定还是林可思,你在通知我婚礼对不对。
“喂,林可思,她真的有那么还吗?让你不顾一切?她真的比我好吗?样样都比我好吗——呜呜呜。”
丰俊西握着手机在那边愣了一秒。
唇边一丝诡异的笑。
这么说,这傻妞是看见报纸的消息了。对林可思那小子执念很强啊。
呵呵,既然你这样痴情,我反而更可以赚一笔。
“沈大小姐美丽自强,金光闪闪万人不敌的大美女。谁把我们沈大小姐委屈了,哥哥帮你。”
沈曦的酒量是大华都是有名的,要不也不能在业务部那么红。
所以一杯白兰地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借着酒劲儿,她心里的思绪更压抑,要翻腾的心更狂野。
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手里旋着杯子,意识却在不甘心的放肆:“呵呵,原来是丰公子。你帮我什么?你拿啥帮我?自身难保的主儿。”
丰俊西皱起眉头,沈曦的话让他心生恶寒。这是他心底的禁忌。
曾经的风生水起,当年的人前显胜,谁能忘记。
是他被这些只能看见光鲜的商圈贵贾给忘了。
但是,他自己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