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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城小事(第1页)

几人进了餐厅,一人点了一杯咖啡,要了一块披萨,林觅雅吃饭最端庄,她拿刀叉很有规律地将披萨切割成菱形,并且每一块都一样大小,很规整。

莽天骄随意将披萨切成了三大块,大的大,小的小,宋眉山根本就没用刀叉,她用右手直接拿了披萨就往嘴里送。

“诶,你右手无名指有一颗痣啊?”

莽天骄似发现了什么新大陆,她抓宋眉山的右手腕子。

“哦,不是的,是烫的。”

“怎么烫的?”林觅雅搁下刀叉,也望过来,“好像在皮肤里面,黑色素沉淀了。”

“嗯,当时就是有点儿疼,我用冷水冲了一下,疼了一天,就不疼了。第二天起来,就成了一个黑色的小点。”宋眉山看了一下自己的右手,“可能是油溅到皮肤里面去了。”

“我看看,”莽天骄把宋眉山的手抓过去,她手扒开宋眉山手背的细纹,恨不能用显微镜看一遍。“眉山,我跟你讲,你皮肤被烫焦了,黑色素沉淀抹不掉,擦什么药都没用,用护肤品化妆品都没用了,你要是想祛斑,得去整容医院了。”

宋眉山笑,“哪有这么严重。”

“真的,我高中一同学,她脸上就是有斑,胎记,她去整形医院做的激光,陆陆续续做了八个月,现在斑都不见了。”

莽天骄摇摇头,“所以啊,女人不要下厨房,分分钟一身伤痕。”

“这就是成长的痕迹啊。”林觅雅不期接一句,“我妈妈生我和我哥哥,肚皮上也有疤,她说这就是成长的痕迹,女人的一生都要经历的。”

“看看看,这就是典型的传统女人心态。”莽天骄摇头,“我生不了孩子,我怕疤痕,我不想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和创伤。”

林觅雅叹口气,“哪能呢?你能对父母提任何要求,可对人生不能啊!”

宋眉山放下披萨,喝了一口咖啡,林觅雅看她的手,说:“也不难看,真的好像一颗小小的痣,不影响你手部的美貌。等你以后结婚了,让老公买个大大的钻戒,正好就遮住了。”

“别以后结婚了,结什么婚啊,以后遮住,现在就不用遮住了?”莽天骄呶呶嘴,“眉山,你现在就买一个戒指戴着,遮住它。真是看见都心烦。”

宋眉山扭头看她,“我都不烦,你烦什么?”

“我烦你不爱惜自己呗。眉山,我跟你说,女人的一双手是门面,是武器,武器你懂吗?女人的一双手很重要的,有时候手比脸都重要多了。”

莽天骄总是有很多歪理。

等下午九十分钟又过完之后,今天的课程就结束了。

“姐妹们,逛街去?”莽天骄将几本书塞进她的LV老花棋盘格大包里,她用LV装书,身上还背着一个小小的CHANEL,真是绝不亏待自己。

林觅雅看一眼手表,“下午三点。可以,还能逛两个小时。”

两位新朋友都望向宋眉山,宋眉山点头,“那就去吧,咱们去哪儿逛?”

“Taiga”,林觅雅与莽天骄相视一笑。

Taiga是一栋古老的大楼,紧邻艾尔米塔日博物馆,也就是冬宫,这一栋古老的大楼里有许多东西让人耳目一新,包括列宁半身像,还有一些稀奇古怪各式各样的画作。

“来来来,帮我看看,我穿这件好不好看?”莽天骄对衣服最有兴趣,她冲进一家潮牌店,拿了一件军绿色的苏式夹克,码子也不看,直接往身上套。

林觅雅站在镜子后面,“不好看,你肩膀太圆,这衣服还垫肩,显得你很魁梧。”

莽天骄自己在那左看右看,“不好看吗,我觉得衣服很好看啊。”

林觅雅道:“衣服是好看,是你穿不好看。”

“哈哈哈,”两个姑娘笑成一团。莽天骄说:“天气凉了,我今天必须买件衣服出门,不买衣服我不出门,快快快,帮我选个外套,我刚刚差点被冻死了。”

宋眉山在里面转了一圈,她在一件长袖蕾丝连衣裙面前站定了,米白的蕾丝做长袖和高领,腰间是浅绿色的缎带,缎带系到身后,又成了浅红色的蝴蝶结。

“这个漂亮,你看它的配色,和冬宫广场一样。”林觅雅不知何时站在了宋眉山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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