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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不速之客(第2页)

齐蓁皮笑肉不笑,杏眸看起来更加冷漠了:“小姐若真是客人,说话就不会这么不客气了。”

粉衣女子咬着牙,想起之前那人的吩咐,只能强行压住心口的一股恶气,道:

“把你们最好的花露和脂粉拿出来。”

齐蓁眼皮子抬都没抬一下,说:

“玫瑰香露吗?二十两银子一瓶。”

“刚刚那女人买不是十两银子吗?你打量着在坑我?”

看着粉衣女人面庞有些扭曲的模样,齐蓁倒是缓缓笑开了,只不过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子讥讽劲儿,原本齐蓁生了一张软和讨喜的脸,加上她身量生的小,看起来让人不由小心仔细的护着。

但此时此刻却全然不同,粉衣女子恨不得狠狠撕烂了玉颜坊老板娘的脸,气的胸脯好像破旧的风箱一般,不断上下起伏着,因为面颊黝黑的缘故,虽然气的狠了,但脸色依旧看不出涨红来,只是从她扭曲的脸颊能看出这位的心绪并不平静。

“姑娘到底买不买?若是没有银子的话,还来脂粉铺子做什么?”

齐蓁说话本就不中听,要是对待客人的话,她还能有点耐心,偏偏这粉衣女子明显就是来找茬儿的,自己又何必给她留颜面?

粉衣女人死死咬紧牙关,恨不得直接转身离开,但一想起玉颜坊之中的脂粉,她深吸了一口气,道:

“二十两就二十两,玫瑰香露、玫瑰香膏一样一瓶。”

听了粉衣女子的话,齐蓁眼中划过一丝狡黠,她这玫瑰香露与香膏之中因为掺了‘引子’的缘故,的确能起到细嫩肌肤的功效,但因为‘引子’是她上辈子误打误撞给做出来的,根本不是古籍中的方子,即使粉衣女子把香膏跟香露买回去,也研究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而且西山上的玫瑰花在杨树父子的照看下,长得极好,大片大片的生满了整个山坡,不知能做出多少香露跟香膏,成本可能连一两银子都够不上,现在碰上了这么一个冤大头,反手赚了更多。

看着粉衣女子心不甘情不愿的从钱袋子里掏出银票,齐蓁才给她拿出两只巴掌大的瓷瓶儿,这瓷瓶儿倒是很费功夫,上头绘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彩蝶,翩翩起舞,看着十分生动。

粉衣女子死死握着那两只瓷瓶儿,恨恨的刮了齐蓁一眼,这才走出了玉颜坊。

等到人离开不久,玉颜坊中又来了几位客人,不过这些客人可不是存心来找茬儿的,她们在试过玉颜坊的脂粉与香露之后,即便这里面的东西价格比别的脂粉铺子贵出几倍,但用起来效果却十分明显,只有舍得花银子,过了七八个月,脸上的皮肤就好像剥了壳儿的鸡蛋似的,光滑柔嫩,让人恨不得狠狠掐一把。

申时刚过,廉伯元带着廉仲琪从外头回来了。

这三年过去,廉伯元吃好喝好,营养也跟得上,身板儿窜出了不少,明明只有十三岁,但却比齐蓁还要高出一头,五官轮廓已经隐隐有廉肃当年的影子了。

今日廉伯元正好不必去先生那儿,就带着廉仲琪出门逛了逛,两人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吃食回来,因为记得齐蓁喜欢吃荣安坊的酸梅子,廉仲琪还特地买回来了二两,小脸上露出笑容,讨好的将纸包给送到前头。

这两个孩子不愧是廉家的种,一个个读书都不差,在学堂中每次小测,廉仲琪都是榜首,而廉伯元虽然早就不去学堂了,但能让身为大儒的先生十分满意,若是没有真本事的话,也是无法蒙混过去的。

看着这两个孩子,齐蓁心里头甭提有多骄傲了,直接走上前,拍了拍廉仲琪的脑袋,冲着兄弟俩问:

“我看你们在外面也吃了不少,是不是今晚也不用吃孙氏做的鸡豆花了?”

孙氏是蜀地人,对一些蜀地的菜色也熟悉的很,这鸡豆花就是当地的名菜,所谓“吃鸡不见鸡,吃肉不见肉”说的就是这道鸡豆花。听起来是道素菜,但实际上工序繁复的很,先要用鸡、棒骨跟火腿再加上其他的调料熬上一整日,熬出高汤,隔了一夜之后,再用细纱过滤了其中的油脂渣滓,只要乳白色的精汤,之后再将生鸡胸肉用刀背反复剁成鸡茸,还得用豆粉勾兑,实在麻烦的很。

孙氏的婆家也什么大户人家,偏偏她的丈夫实在不是个东西,不过是个穷书生罢了,又一次去到员外家里头吃到了这道鸡豆花,回来就逼着孙氏学做,不止失败的多少次,孙氏这才学会,现在倒是便宜了齐蓁。

廉伯元不愿意吃这些软软乎乎的东西,但廉仲琪却砸吧砸吧嘴,一副口水都要流下来的模样,这孩子今年不过九岁,比起已经长成了一副小大人模样的廉伯元,现在才到齐蓁胸口的廉仲琪还生嫩的很。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晚饭,齐蓁只吃了一小碗鸡豆花,之后又灌了一碗猪蹄汤。

即使猪蹄早就炖的入口即化,十分香糯,但一连吃了三年,这东西再是美味,恐怕是个人也着不住,若不是为了丰盈胸口处的这两团,齐蓁又何苦非要捏着鼻子硬往嘴里头灌猪蹄汤?

好在里头的猪蹄也有美容养颜的功效,齐蓁不吃这东西,孙氏知道了猪蹄的功效,也不敢给家里的几个男孩吃,她自己又舍不得浪费,跟着齐蓁这么吃下来,三年之间也养的丰腴了不少,眼角的细纹消失了些,看着年轻许多。

再加上齐蓁每当做胭脂水的时候,总会剩下一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孙氏一股脑的都给收下了,时时涂抹在脸上身上,现在哪里还有刚来玉颜坊那副干瘦苍老的模样?看着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明明已经过了三十了,但走在外面说是二十四五都有人信。

孙氏清楚老板娘的性子,虽然齐蓁从来不为难她们母子,但孙氏却不敢越了规矩,她跟儿子的卖身契还在老板娘手里头呢,一旦自己做事超过了老板娘的底线,恐怕她跟儿子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现在儿子能跟在小公子身边做个书童,虽然读书远远比不上小公子,但怎么也比她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强多了,看着儿子越长越好,孙氏干活也就更卖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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