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雨信在公园的小湖边等他从中午十二点等到深夜两点,她不敢挪动半分,害怕就那一小会儿就会错过他。
等人的时候时间总是特别难熬,但是这个结果却更让人难过。那个深夜她哭的很难过,他一定不知道,因为他喜欢兵乓球,她每天回家要练习两个小时,只是希望能多一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哪怕是对手;他一定不知道那个天天和他抬杠的像个男生一样的女孩是用这样愚蠢的方法吸引他的注意力;他一定不知道每次她拽着他把她送回家心里有多么窃喜;他一定不知道有个女孩心里梦里脑里慢慢的全都是他的名字,他出现在她日记里的每一页,她喜欢并习惯的记录着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可是他那天并没有出现,她将自己青涩苦味的初恋放在了心里的最深处。
连绮从未谈过恋爱,达雨馨的感情汹涌如潮水,瞬间将她淹没了,她感受着她的喜怒哀乐,她有些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情绪哪些是达雨信的情绪了。这就是爱情吗?喜欢一个人为他的一切着迷,他的梦想就是她的梦想,每天多说一句话心跳都会加速。
连绮捂住胸口,感受着快要跳出来的心脏,她第一次显得那么狼狈,“你究竟是谁?”
沈煜卿走到她的面前抓住她因为激动而颤抖不已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是你的老黑啊!”
那年因为要校篮球队要比赛,他每天中午都要拉着自己的女闺蜜陪他练球,她坐在树荫底下那样闷热的中午从来没有感觉到困过,因为眼前那个飞舞的身影是他,她每次都要给他抱怨半天又热又困,但是那雪亮的双眼总是会出卖了她的想法。那段时间过后他晒的漆黑,她给他起了个外号“老黑”,无论他怎么反驳,她还是会这么叫,那时她会窃喜他有了一个她专属能叫的名字。
“可是明明你原来不是这个模样啊!骗我很好玩吗?这么长时间你就把我当成了一个笑话来耍是吧!”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涮涮的向下流,那些以为被尘封遗忘了的感情再次出现,依然如昨天一般强烈。
他擦掉她的眼泪轻声的哄着:“不哭啊,不哭!当时我在去找你的路上出了车祸,全身上下都受了很重的伤,后来我又出现在你身边,可是你却没有认出来我,明明是你说喜欢我喜欢到化成灰也能认出来的!”他的语气也十分的委屈。
“那我没有认出来你就不说了吗?我听你家人说你早就出国了,天天顾着伤心了,怎么能想到你没走呢!这就是你耍我的理由吗?太过分了!”她哭的更猛了,最后开始扁起嘴哇哇大哭。
沈煜卿变得手足无措,无论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他从未见哭成这样的她,“原来不是一个挺坚强的姑娘吗?现在的脾气怎么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乖,不哭了啊!”
他越哄连绮哭的越汹,那不要命的架势终于有了点往日的风范,抱住他继续猛哭,“哭怎么了!我就哭,就哭!哇!”
“好!好!你随意哭,随意哭。”哭到最后哭的她一抽一抽的,沈煜卿轻抚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等连绮的情绪终于发泄完了,有些不好意思,她试着挣脱他,却被他抱的更紧了,她试图转移话题,“闫承那边你安排好了吗?”
他并没有揭穿她,也没有松开说:“放心吧,现在一些低阶的没有思维的丧尸已经大部分被杀了,而这些高阶的丧尸已经没有必要非要吃人类了,只要他们不主动挑事,不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他们的,只是想要回到末世之前的生物链顶端是不可能的了,毕竟他们还是太弱了。”
沈煜卿不顾她推开他的手,有些委屈的说:“怎么?你用完就要抛弃吗?刚才还抱人家抱的那么紧呢!”
连绮翻了个白眼,哥们你敢变脸变得再快一点吗?
“是又怎么样!姐哭累了!要歇会儿。”
可是他没有接她的话,突然说:“我们错过了那么久,甚至是世界末日来了,我变成了丧尸,你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怪物,兜兜转转,可是你最终还是在我的身边,这是不是意味着你这辈子都离不开我了?”他搬正连绮的脑袋直视着她的双眼让她无处可躲,“你都跟我表白了两次了,要不我也就勉强凑合试着接受你吧!拯救你这个大龄待嫁女青年的恨嫁心里于水深火热之中,也算是功德无量!”
连绮本来听得都有些脸红心跳,可是最后一句话成功让她炸毛了,“大爷的!我不是故意的,您千万别勉强!”
一次是达雨信说的,一次是她刚来这个世界时条件发射的说了一句“爱过。”,表白神马的跟她有关系吗?
“诶!谁让我就是这受虐的命,既然已经勉强了,我也就不挑了,你可要对我从一而终,负责到底啊!”
连绮开始手脚并用的开打,以前是个丧尸的时候多可爱,不说话光干活,吃得少,干得多。你看看一恢复人类的记忆,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呢!
恢复了记忆的沈煜卿和之前变化很大,可是又让她觉得他还是他,始终没有变过。他没有问过她为什么又叫连绮,而她也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正好装糊涂。
他们两个都没有挑明,但是都知道她所剩时日不多了。即使是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可是不是一个人,所以一切的风景都是衬托,看着蚂蚁搬家都是满满的幸福。
爱情来得太晚了,所以才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这两个月连绮过得很快乐,她从未体验过被另外一个人如此的珍视和保护,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嫉妒他对她这么好是因为达雨信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内心。连绮其实是一个很实在的姑娘,别人对她好一分,她也会对别人好一分。在他还是个丑陋的丧尸的时候就救了她很多次,她对这个人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变成了丧尸也要守护着这个与他非亲非故的姑娘?他对她越好,她就越想无理取闹,那时心里很别扭,自己却不明白。而后来再次接收达雨信的记忆,她的爱情与她的融为了一体,她的记忆圆满了她青少年时代因为过于叛逆而缺失的那份美好。她明白自己是吃醋了。
达雨信,生命的时间已经可以按小时倒数了,让我先假装是你,在这生命的最后时间里感受他的温柔吧!
多一个人在身边,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陪伴,所有的人都是孤独的,当她找到那个能让她感到不孤独的人的时候,等待再漫长,相聚再短暂都是值得的。这种幸福让她觉得即使是死去也无憾了,因为左边胸口这里不再是空落落的,从此变得暖洋洋的。
能够去爱一个人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就在连绮觉得自己就会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时候,系统回来了。
这次它的声音改变了,十分欢快的小男孩的声音,“亲爱的宿主,没想到我会回来吧!哈哈!恭喜你顺利过关了呢!等你这个身体的寿命结束了,就会被传送回穿越大殿,你就成为正式员工了!撒花庆祝吧!”
听到了系统的话,连绮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是怎么想的,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想了,要告诉他“我没死,我即使是死了也只是穿越去了另一个世界好好的活着。”吗?别逗了,他喜欢的那个人一直是达雨信,不是她,他甚至还不知道有一个叫连绮的姑娘也喜欢着他,还欺骗他自己是他喜欢的那个人。
当她的生命不会结束,开始正视这个问题的时候,脸色变得惨白,她才发觉自己竟然是那么卑鄙,她在利用一份真挚的爱情满足自己的内心。她有什么资格说喜欢他,身体不是她的,从始至终她没有付出一分一毫,全部是在接受别人的付出,而且一直在欺骗。
现在是深夜,因为白天睡太久,所以夜晚拉着沈煜卿、任宁和花花四人在搓麻将,看到连绮有些怔愣,细心的沈煜卿立马发现了,关切的问:“你怎么了?”
她离去的时日就在这两天,所以他分外的担心她的身体,二十四小时的不离开她身边。
看着那关切努力掩饰眼底焦躁的眼神,她突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自私也好,卑鄙也罢,一切都这样吧!
“我想看日出,你陪我好吗?”
花花不满的嘟着嘴,拿着叶子扇了扇风,“切!就这点事情!还以为你怎么了呢!女人就是麻烦!太阳有什么好看的,实在是想欣赏美,看我不行吗?你说吧想看什么颜色什么品种?分分钟给你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