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路上一阵尘烟如串,是有人骑快马而来,骑手身上还背着蓝色的镖旗。
自前朝衰败、群雄并起,新朝逐鹿中原一统天下至今,时间也不过过去了十几年,百废待兴之际,江湖上的侠客异士也趁势坐大,路上盗匪不断,行侠仗义的人也不少,各个镖局跑镖的生意也格外红火。
青云镖局的大当家今年六十有余,所谓人到七十古来稀,他这耳顺之年,自然想的是如何金盆洗手,可他膝下五子,资质相当,才干也相差不大——都是平庸之流,也就让他为这传承之事为难了起来。
刚巧,有人送来一件稀世奇珍,让青云镖局将之送到京城,大当家便造了五个一模一样的铁木箱子,其中一个放了珍宝,却不告诉自己的儿子哪个里面是真的,只说五个人带着人马分头出发,谁能将箱子平安带到京城,谁就是青云镖局的下一位大当家。
这一路飞骑的带头之人,就是青云镖局大当家的第三子曾叔易,他为人豪爽,爱交朋友,这次陪他一起护送箱子的,除了镖师之外,还有他的一位至交。
时近正午,人累马乏,曾叔易的好友唐休抬头看了一眼当空的骄阳,勒了一下马缰。
“曾兄,前面有一片树荫,我们去休息一会儿吧。”
曾叔易看看自己的兄弟们也都疲惫了,便点点头。
一行人便快马加鞭,往前冲了数十丈。
“你们有没有闻见什么香气?”
曾叔易问旁人,唐休深吸一口气,微微点头。
树荫下面停了一辆木车,车上摆了一口大锅,锅口将近七尺,将个壮汉扣在其中也毫无问题。
锅上没有盖子,曾叔易坐在马上,看见锅里整齐地码着些荷叶包,香气正是从里面传来的。
他从来不拘小节,只管过去问正在木车旁低头不知道干什么的小贩说:“你这在卖什么?怎么这么香?”
那人抬起头,露出了一张黑瘦但精神的年轻面庞:“这位大爷,我这卖的是烧好的野猪肉。”
小贩是极会做生意的,当即打开一个纸包,让曾叔易看了一眼。
肥瘦均匀的肉已经小火焖到酥烂,腌制的时候抹了酱料,现下虽然已经凉了,还是有一股浓浓的酱香混着肉香直入人的七窍之中。
曾叔易不禁翻身下马,对那肉赞道:“好手艺。”
被人夸奖,那小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在曾叔易身后,唐休的眉头皱起来就没松开过。
在这距离京城千里之遥的地方,这个小贩……说得可是官话。
曾叔易掏了钱要买上二十块犒劳兄弟,唐休拦下他道:“我们数日奔波,每天吃的不过是干粮,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吃多了肉,万一坏了肠胃岂不误事?”
荒郊野岭和误事,他咬的极重。
听了他的话,曾叔易才觉得自己莽撞,虽然一双眼睛还忍不住去看那肉,他却不再说要买了。
“几位大爷,我这除了烧肉之外还有开胃去暑的酸萝卜,你们要不要来上两块?”
这个黑瘦的小贩越殷勤,曾叔易反而察觉了不对,那个大黑锅看着怎么也有百斤多重,加上木车和锅里的肉,这个小贩如此瘦弱,是如何推着走了这么远的?
还有他的手和头发,走在黄土路上竟然没有沾什么尘土。
男人暗中做了一个手势,他身边的镖师们看似还在吃饭,其实已经暗暗戒备了起来。
就在这时,有两个樵夫扛着柴路过,看见小贩在卖烧猪肉,不由得被香气引得停下脚步。
“小哥,你这个肉是卖的?”
“我这是前天跟人换了头野猪,自家吃不完,拿出来卖了换点散钱。”
乱世刚过,樵夫们也正清贫,可看着肉,想想家里干瘦的妻儿,其中一人还是忍不住问道:“小哥这肉怎么个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