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擦桌子的白晓儿回头问道:“小花有什么问题吗?”
“你看它的耳朵,再看它的尾巴。”
白晓儿闻言放下抹布,蹲下身子捏了捏小花的耳朵。
小花从喉咙里叫了一声,知道摸它的人是白晓儿,便放松了警惕,接着用淡粉色的小舌头舔羊奶。
林致远不禁失笑:“这狼崽子跟着你还真转了性儿,和哈巴狗一样听话。”
白晓儿“嗖”地一声站起来,瞪大眼睛指着小花:“林致远,你说小花……小花它是狼……”
“这怎么可能,它不会像狼一样嚎叫,毛也是花的,它还会摇尾巴呢,狼的尾巴不是不能翘起来么?”
林致远见白晓儿居然懂这些,不由有点儿吃惊,他深深地看她一眼,细细解释给她听:“小花是狼和狗的杂交狼犬。这样的狗崽子在京城好些人养,特别是那些武将的人家,子弟不论男女都爱养这个。你瞧,小花的眼睛在黑暗里特别亮,黄中泛绿,这是狼的特征。还有它的耳朵,比一般的狼犬薄而且尖,尾巴虽然能卷起,但却较家犬粗硬。我可以确定,小花有一半狼的血统。”
上辈子他就养过一只和小花一样的杂交狼犬。
不过那只狼犬的名字比小花的威风多了,名唤追风,生着健壮的四肢,淡青色的毛,尖利的狼牙,真正的狼见了他的追风都害怕。
前世自己刚上战场时武艺不精,好几次若不是追风在,自己早成了刀下亡魂。
不过追风后来在一次针对他的阴谋中护主而死,死前血液染红了整个身子,腹部破开,肠子被利刃生生挑出。
即便隔了一世,林致远想起追风还是觉得心情沉痛。
白晓儿知道小花有狼的血统之后,心里的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她运气可真好,就连随便养的狗也比别人家的威风。
她摸着小花毛茸茸的小脑袋,已经在心中描绘出它将后来长大后龇牙咧嘴,仰头狼嚎的样子。
“怪不得那天受了那么重的内伤都好了,原来你是狼崽子呀。小花,你说我要不要给你换个名字呀,小花这个名字太土气了,和你的身份一点儿也不相配……”
白晓儿絮絮叨叨地说着,仰头问林致远:“林致远,你书读得多,帮小花取个名字吧。”
林致远笑着说道:“我觉得小花就挺好,不必再换。”
“哦。那好吧。”
白晓儿揉了揉小花的短耳朵:“你还是叫小花吧,我们都叫习惯了,想来你也听习惯了。”
经过小花的插曲,再等白晓儿把布丁倒到模子里去,三更都过了。
白晓儿最后累得狠了,布丁还没成型,她便支撑不住,趴在灶台上睡着了。
林致远将她抱回内室的床上,给她解下罩衣,脱了鞋袜,再散开她的头发,给她轻轻盖上被子。
油灯吹熄,淡淡的月光照进来,洒在窗前。白晓儿嘤咛一声,翻了个身,一头瀑布柔滑的长发横了过来,落了林致远满手。
发丝微微清凉,缠上他玉白的手指,他便绕了一缕头发在指尖。
缠缠绕绕,层层叠叠,就像他兜兜转转的前世今生,也像他们的相遇。
虽是偶然,却又牵着命运的红线。
林致远心下一动,袖中划出一把薄如柳叶的小刀,在夜色中泛着冷光。
手微微一动,一缕秀发落在掌心。
他将头发小心地装入一只素色的锦囊,贴身藏好。
然后起身去了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