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菲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痛。
睁开眼,入目之处却不是熟悉的宿舍。
华丽的吊灯,华丽的沙发,华丽的窗帘——这一切,都提醒着她昨晚的遭遇。
是的,完事后他就离开了。
于他,她只不过是他一时兴起的玩物,怎么会有留下来的必要?
看看床头,她随身携带的小包上,躺着一张他的名片淡色的底,白色的隶书,装饰典雅,彰显着主人不俗的品味。
叶暮,139,一目了然,连个头衔也没有。
名片的下面,是一张更简单的字条:“我有事先走。”
凌菲将名片和纸条撕成两半,狠狠地扔进垃圾筒!
嘴边不忘露出一丝嘲讽的笑——还好,他留的是名片,不是支票,不然,她就真的成了妓女了。
至于昨晚……妈的!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吧!虽然是在药物的作用下,但至少,到后来的时候,她的身体也很愉悦,不是吗?
这种事情在夜总会司空见惯,而且现在既然已经发生了,她又能怎样。
在浴室里梳洗,猛然发现脖子上的瘀痕和齿印,红的红,紫的紫,一片触目惊心!
真没说错,那王八蛋就是个吸血鬼!
凌菲像逃一样走出了酒店的大门,一路上,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她瞧。
黑夜里,她是舞台上的女王,但白天里,阳光下,所有的野性,所有豁出去的勇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坐车去了最近的商场,好不容易挑到一件高领的衣服,再换乘公车,回了学校。
宿舍里六个女孩子,夜不归宿的就有五个,剩下的这一个,也算不上老实。
凌菲一推开门,就看到从最里面下铺的蚊帐里,钻出一个陌生的男孩来。
她一愣,稍稍有些脸红:“要不我等会儿再回来!”
蚊帐动了动,钻出朱落那张珠圆玉润的脸:“不用了,亲爱的,他马上就走了!”
男孩点点头,无比自然地当着凌菲的面,从窗台上翻下去了。
大学校园,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纯净,就像凌菲——科大的老师和同学,有谁又能想到,平时清纯乖巧的凌菲,会是本市一家一流夜总会的当红钢管舞女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