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样的回答!”
“能不能跟我说一点有用的东西?就你们说的这些,三天之内我们怎么破案!”
对此,众人无不噤若寒蝉。
他们也想案情有所突破,可是,制造这个连环奸杀案的凶手,实在是过于狡猾,不但经验老道,而且反侦察能力极其厉害。
从第一起案子开始,警方便对凶手进行心理侧写。
然而,却无一命中。
推断对方是工地农民工。
接着,补充为心理变态或者精神病。
又猜测是从事极限运动的登山爱好者。
……
一个又一个画像,随之出现,可等下一个案子发生时,又不得不被推倒。
明明这个案子是同一个人做的。
现场发现的某些细节,却与之前
的定论,完全挨不上边。
就拿凶手的身高来说。
第一起案子,被害人是趴在天台护栏上被弄死的。
天台护栏高度只有一米二,所以,由此推断,凶手的身高很有可能只有一米六五。
到了第三起,也同样是天台,不过天台护栏的高度,到了一米五,如果凶手的身高只有1米65,那他踮着脚,也干不了活,这时,只能将他的身高再拔升十厘米,那就是1米75。
到了第五起,虽然被害者的遇害地点又变了,但是凭借该区域的建筑结构,以及凶手留下的脚印,依然还是可以推断凶手的身高。
然而令人古怪的是,凶手的身高又变了。
从1米75变成了1米85。
好家伙!
这凶手做一次案就变高一次,搁谁碰见了这种状况,脑子不犯迷糊的?
做案手法可以确认是同一人。
而留下的痕迹,却像是换了一个人。
正是如此。
才导致警方搜查范围以及搜查目标,一变再变。
不是警方办事能力低下。
而是这个凶手,属实太过离谱!
为了抓到这个凶手。
警方也是绞尽脑汁。
无论是主动出击还是守株待兔,通通都尝试过了,却依旧一无所获。
他们甚至怀疑。
所抓捕的这个凶手,到底是不是个人?!
警察要抓一个人。
总得知道这个人的基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