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藏獒,因为藏獒,就是一群幼犬搏杀,最后活下来最凶猛的那一只,磨灭了温纯,眼中只有凶性,还忠于主人。
在藏区,一头凶猛的藏獒,甚至连群狼都敢招惹。
这很符合他的性情,所以他养了一只最好的藏獒。
“利爪!”
这就是此刻,他脚下趴着的那只双眸血红,凶残藏獒的名字。
曾经有一次,叶荣亨牵着藏獒在街上闲逛,刚从车上下来,一名环卫工人将他拦下。
因为那只獒,在地上拉了一坨狗屎。
环卫工人所要求的,不过是让叶荣亨把狗屎捡起来丢到垃圾箱罢了。
叶荣亨冷漠的看了眼对方,从车上提下来一个黑包。
拉开拉链,里面是一叠叠钞票。
“十万。”
他声音嘶哑,还透着一抹戏谑。
“吃了它,这十万就是你的。”他直勾勾盯着那个环卫工。
叶家大少说到做到,那个清贫的环卫工想到了孩子,他仿佛看到了漫天的金光十色,于是在那一刻低下了身子,舍弃了一个父亲的尊严。
几天后,那个苍老的环卫工人的儿子因为涉嫌****女学生被抓了。后来听说,那家人倾尽家产,足足赔了八十万,事情才作罢。
但就算如此,那家人的孩子还是判了三年牢。
明眼人都知道,那是叶荣亨设的局。
曾经在一次酒醉,叶荣亨大笑着说出了内幕,事情的确是他找人做的,事后分了女学生十万,他还净赚了七十万。
这就是叶家凶狼的本性。
吃人不吐骨头。
带着这股凶性,叶荣亨踏足商场,这些年,叶家在诸多产业横扫八方,攻城掠地,资产暴增数倍,就连许多商场大佬,也不愿和叶家撕破脸皮。
叶荣亨,仿佛成了叶家的代言人。
想到叶荣亨的手段,诸多宾客全部幸灾乐祸的看着穆尘,反正事不关己,就当看一场好戏罢了。
还有一些人,以女人为主,都唉声叹气,默默替场上的穆尘默哀。
场上一阵静默。
叶荣亨突然笑了笑,又伸手过去拉扯叶飘音,语气异常的冰冷:“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说着,他玩味看着叶飘音。
“别忘了,你母亲还葬在叶家的坟地里,你可以不签,但我不保证,哪一天,她的尸骨会被人发现在路边的臭水沟里!”
“不!”
一声绝望的尖叫。
叶飘音双眼含泪,绝望的颤抖,发出一声痛苦至极的哭声,彻底瘫软在地上。
“咳咳!”